位置>千里馬招標網> 招標中心> 贛州市贛縣區南塘鎮大都村傳統村落保護發展規劃(2023-2035年)批前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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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委托****編制的《**市**區南塘鎮大都村傳統村落保護發展規劃(2023-2035年)》,按照城市規劃編制審批法定程序要求,已向社會各界廣泛征求意見。現對部分規劃內容予以批前公示,公示時間2023年12月22日---2024年1月21日(共30個工作日),公示內容如下。如有意見和建議,請于公示時間內向我單位書面反饋。聯系電話:0797—****352;聯系地址:****住建局十樓村鎮股。
一、規劃目的
大都村2019年列入第五批中國傳統村落名錄村落名單,為了更好的保護大都村傳統村落古建筑群的歷史風貌,發揮大都村在文化及旅游方面的價值,綜合統籌傳統保護與現代發展之間的關系,特編制《**市**區南塘鎮大都村傳統村落保護發展規劃》。
二、規劃期限
本次規劃分為兩期實施,以便更好地指導古村的保護工作。近期2023——2025年;遠期2026——2035年。
三、規劃目標
實現對大都村有效保護和可持續發展,保持和延續其獨具特色的村落格局及清代建筑風貌景觀,繼承和發揚傳統文化,妥善處理保護與發展之間的關系。
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四個五年規劃和二〇三五年遠景目標中明確提出要把鄉村建設擺在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的重要位置。歷史文化村鎮作為中華傳統文化傳承的優質載體,在加強其遺產保護與開發利用的基礎上,建設中華民族共有的精神家園,走出一條中國特色的鄉村全面**道路,不僅是我國在城鄉統籌發展與城鄉一體化建設過程中亟待解決的主要問題之一,也是全面踐行黨的十九大提出的鄉村**戰略的必然選擇。本次規劃主要保護古建筑、傳統街巷、古橋、古樹等古村歷史要素;保護周邊水域及其與田園風光相結合的自然、歷史和人文景觀;保護獨具特色的建筑形態、完整的聚落結構,實現整體景觀及建筑風貌的引導和控制,強化特色,為傳統風貌的延續提供依據。近期目標:修繕文物保護單位及傳統建筑,保護古村核心歷史**;控制古村開發建設,
協調古村整體風貌;加大基礎設施投入,改善居民生活環境;保護文物保護單位及傳統建筑,原貌恢復歷史街巷,維持古村歷史格局;強化古村服務設施建設,提升古村居住條件;利用核心**開發旅游景點,以旅游促保護。遠期目標:全面挖掘古村**,適當發展采摘休閑產業,協調好古村保護與開發建設的關系,實現古村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
四、 古村歷史文化價值
大都村古村歷史文化價值可以概括為以下四個方面:
(1)山水格局完整,環境特色突出大都古村落的山水格局和整體環境特色價值突出,體現了古代村落選址、擇地而居的傳統形制,是研究古村落環境學、生態學的重要樣本。古村山水格局十分清晰,具有突出的整體性價值。村落周圍群山聳立,有獅山、**、后**、月形、虎形及遠處的文筆高山等挺拔翠綠的山脈宛如若游龍,從四周聚向村落,村落東側又有大都**北穿過,村落的選址格局完全符合“枕山、環水、面屏”的模式。
(2)連接贛南與贛中贛北的水運交通****中心村落選址大都河下游沖積**,既得灌溉之利,又得航運之便。大都位于大都河下游,至**2公里,通過****分水嶺寶華山轉**河(**境內稱鷺溪河)進入贛江約20公里。為避贛江十八灘之兇險,使得贛江良口一鷺溪河--分水嶺(今田村寶華山)--大都河一**一貢江,這條線路成為連接贛南與贛中贛北的水運交通要道。由于獨特的交通區位,使大都得到迅速的發展,宋元時期,隨著**經濟發展,大都也贏來了發展的重大機遇,逐漸發展成為****地區****商貿中心,村落內人文事業發展旺盛。
(3)獨特的民俗文化
大都村民俗文化特色突出,完整的傳承下來。十五年一次的九洲“練兵”民俗活動,在客家人的傳統文化里尤為突出,其意義是祈福國泰民安,風調雨順,人民****,是民間延續了幾千年的一種民間傳統文化。
(4)尊族敬祖,宗族觀念濃厚
大都謝氏家族一直秉承“尊祖、敬宗、收族”思想,修族譜教育后代,敦親睦族、飲水思源,讓后代子孫了解宗族及村落歷史的演變,不失祖宗之源流,記載支派之遷移,尋根溯本。至今保留的五修家譜收錄了吟詠大都八景的詩文及家訓家規等,體現了大都謝氏注重對家族文化的營造。
五、 村域保護與發展規劃
(1)大都村發展定位:依托村落良好的生態環境**,圍繞現代農業種植、古村文化體驗為主題的特色農業型村莊。
(2)村域人口與用地規模:規劃期末2035年戶籍人口約為2080人,462戶。
(3)村域用地規劃:劃定以自然地理格局和村莊分布形態為基礎,保持邊界的相對集中或形態規整,并利用現狀道路、河流、田坎等明顯的現狀自然地物和人工建(構)筑物作為界線,做到與山水林田湖草等空間的自然銜接,確保邊界清晰延續,讓村委、村民容易識別。非建設用地:總面積為1227.82公頃,占比97.57%。建設用地:總用地面積為30.60公頃,占比2.43%。
(4)村域主要控制線:1、耕地與永久基本農田保護目標嚴格落實上位規劃永久基本農田保護要求,至2035年,大都村永久基本農田劃定面積151.06公頃,占村域國土面積12.00%。主要分布在村域中部、**和各山間谷地。
2、生態保護紅線:至2035年,大都村劃定生態保護紅線面積為3.79公頃,占村域國土面積0.30%。主要分布在村域東南。
3、村莊建設邊界規模:根據《**省村莊建設邊界劃定技術規劃(征求意見稿)》的要求,規劃以現狀203邊界為基礎,滿足村莊的發展需求,至2035年,大都村劃定生村莊建設邊界面積為29.49公頃,占鎮域國土面積2.34%。主要分布在大一、大二、背一組等。
4、歷史文化保護控制線:根據歷史**分布劃定古村核心保護區范圍和建設控制地帶,至2035年,規劃嚴格落實大都村核心保護區范圍4.17公頃、建設控制地帶20.38公頃。
5、地質災害和洪澇災害風險控制線:至2035年大都村劃定地質災害和洪澇災害風險控制線面積為82.47公頃,占村域國土面積6.55%。主要分布在大都河兩岸。
(5)村域整體山水格局的保護:保護大都村周邊自然山水環境,主要包括保護與古村相關的地形地貌、河湖水系。保護環繞的古村山體背景環境,并保護山體與村莊之間的開闊的視線關系,控制建筑高度與風貌,對村莊建設用地的拓展方向和規模予以控制。保護周邊水系完整性,禁止填挖破壞水系和駁岸,重點保護村莊的堤岸的走向與親水界面的完整性。保護與古村發展密切相關的農田耕地,系統保護古村落山-水-田-村的整體格局,嚴格控制古村建設用地的無序拓展,禁止侵占農田進行開發建設,維護水系對于村莊的景觀塑造與灌溉功能。
(6)村域國土空間規劃分區:基于滿足大都村村域保護、開發與修復等綜合治理需求,劃定大都村規劃分區包括:生態保護區、生態控制區、農田保護區、一般農業區、林業發展區、旅游發展區、村莊建設區、區域基礎設施區。
1.生態保護區:規劃將生態保護紅線、自然保護地等歸入生態保護區,總用地面積為71.96公頃,占比5.72%。主要分布在村域中部。管制規則:區內土地的主導用途為生態與環境保護空間,嚴禁開展與主導功能定位不相符合的開發利用活動。嚴禁任何單位和個人擅自占用和改變性質;嚴禁開荒、林木采伐、開礦、取土、修路、采石等生產建設活動。區內現有的農村居民點和公路,不得改建、擴建,鼓勵引導區內人口逐步有序轉移,最大限度減少人為活動影響。
2.生態控制區:生態保護紅線外,需要予以保留原貌、強化生態保育和生態建設、限制開發的區域。全村劃定生態控制區36.37公頃,占土地總面積的2.92%。管制規則:****開發區域的要求進行管理。在不破壞生態和削弱生態功能的前提下,允許適度發展生態旅游、生態林業、生態種養業。限制大規模工業化、城鎮化開發。限制礦產**開發。禁止各類破壞性開發建設活動。
3.農田保護區:按照一定時期人口和社會經濟發展對農產品的需求,上級國土空間總體規劃已劃定的永久基本農田保護地塊。全村劃定農田保護區163.38公頃,占土地總面積的12.98%。管制規則:區內土地的主導用途為永久基本農田保護空間,嚴禁開展與主導功能定位不相符合的開發利用活動。不得轉為其他農用地及農業設施建設用地;不得種植造成耕地地類改變的作物。嚴禁占用永久基本農田發展林果業和挖塘養魚;嚴禁占用永久基本農田種植用于綠化裝飾及其他破壞耕作層的植物;嚴禁占用永久基本農田挖湖造景、建設綠化帶;嚴禁新增占用永久基本農田養殖設施和破壞耕作層的種植業設施。
4.一般農業區:以農業生產發展為主要利用功能導向劃定的區域。全村劃定一般農業區216.01公頃,占土地總面積的17.17%。管制規則:一般農業區內的各類土地使用,應符合農用地等對應土地用途管制的相關規定。嚴格控制各類開發活動占用、破壞。嚴格控制一般農業區的農用地轉用。對質量等級較高的耕地、園地等農用地實行優先保護。
5.林業發展區:以規模化林業生產為主要利用功能導向劃定的區域。全村劃定林業發展區737.26公頃,占土地總面積的58.59%。管制規則:以發展現代林業為指導,合理實施森林分類經營。著力加強集約經營,提高營林水平,提高商品林地生產力,重點增加木(竹)材產量和油料產量。加強水土保持、水土流失治理,在保護好現有森林**的基礎上,通過封山育林,人工促進天然更新,裸露山體治理等措施,增強生態修復,增加森林植被。嚴格控制林地非法轉用和逆轉,限制采石取土等用地。推行集約經營、農林復合經營,在法律允許的范圍內合理安排各類生產活動,最大限度地挖掘林地生產力。
6.村莊建設區:重點發展的村莊該用地區域,主要包括農業生產、農民生活服務的住宅、公共服務和基礎設施、農產品加工儲存等建設用地地類。全村劃定村莊建設區29.47公頃,占土地總面積的2.34%。管制規則:**住宅建筑每戶占地不得超過120m2,建筑面積不得超過350m2,建筑風貌、農房布局應遵循規劃引導要求。嚴格執行“一戶一宅”,**農房要優先利用村莊建設邊界內的空閑地、****基地等現狀建設用地。各類公共服務和基礎設施應根據規劃建設,鼓勵各類設施共建共享、復合利用。嚴格控制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規模,允許在保證耕地保護目標不減少、建設用地規模不增加的前提下,按照節約集約的原則,采取布局調整等方式合理利用存量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應符合產業政策和環保、安全等要求,優先用于農村一二三產業融合發展項目,不得用于商品住宅類開發建設。
7.旅游發展區:村莊建設區外,以風景旅游開發為主導功能的區域。全村劃定旅游發展區0.34公頃,占土地總面積的0.03%。管制規則:區域應符合現行旅游用地等對用土地用途管制的相關規定。用地建設活動應符合鄉村建設風貌管制要求。不得建設高容積率建筑。
8.區域基礎設施區:村莊建設區外,以鐵路、公里、**、機場、通訊、環衛、給排水、能源供應等區域性基礎設施為主導功能塊狀設施集中區域。全村劃定區域基礎設施區3.26公頃,占土地總面積的0.26%。管制規則:允許準入符合國土空間規劃和其他相關法定規劃的各類基礎設施建設項目及配套設施。允許準入符合符合國土空間規劃和相關規劃的耕地墾造、生態建設等用途。應按照國土空間規劃和相關規劃的要求逐步退出對基礎設施正常運行有負面影響的各類用途。
六、 古村保護內容與重點
(一)保護原則
(1)完整性原則
(2)真實性原則
(3)可持續原則
(4)分類保護原則
(二)保護內容
(1)建筑
保護各級文物保護單位,以及尚未列為文物保護單位的不可移動文物;保護歷史形成的傳統鄉土居住建筑及其群體布局,保護重要的古建筑,包括內部平面布局、外觀式樣與設計手法、典型裝飾風格與建造材料以及其他體現本保護區歷史文化特征的建筑元素。
(2)空間
保護歷史形成的道路與街巷系統,維持其線型、寬度、空間尺度與景觀特征。保護各類綠化庭院和開放空間,維持各類公共空間的層次關系。
(3)環境
保護貫穿古村的傳統水環境,包括古水井、古樹、引水排水的明溝暗渠、自然溪流與農田灌溉溝渠等。保護風景名勝、古樹名木和有歷史價值的自然遺跡。保護古村周邊自然環境和農田景觀,保護田園生態環境,嚴格防止村落建設蔓延連片發展。
(4)肌理
保護歷史形成的由街坊、地塊、建筑及其布局所形成的古村肌理,控制構成肌理的各要素。
(5)其它
保護重要的歷史場所以及歷史、文化、社會生活和社會結構等方面的非物質文化遺產。
(三)保護重點
1.建筑
市級文物保護單位:覺性寺。傳統建筑:中和堂、崇本堂、惇庸堂、譚公祠、謝光巖宅、謝佳炫宅、謝鏜忠舊居、古民宅一,反映歷史風貌和地方特色。
2. 環境要素
二處古井、一座古橋、二棵柏樹、三處水塘、躍**、世善第、二處土地廟。
3.傳統街巷
七、 古村總體保護策略與規劃措施
(一)新老村協調發展
1.策略
(1)設施共享:在公共服務設施、基礎設施以及環保環衛等方面實現統一服務,**共享。
(2)功能銜接:在功能上進行合理布置,完善中心村配套設施。
2.規劃措施
(1)在水電路訊和環保環衛方面加強與新村的對接,實現設施共享。
(2)在村莊新村集中安置,確保古村有序更新。
(3)完善村莊公共基礎服務設施,服務于村民。
(二)交通控制
1.策略
(1)保護范圍內要控制機動車交通,交通性干道不應穿越保護范圍。
(2)對古村內的交通環境改善不宜改變原有街巷的寬度和尺度
(3)對歷史街巷進行恢復時應嚴格按照原有街巷的尺度和風貌特征實施,部分地段可局部拓寬以滿足消防的需要。
2.規劃措施
(1)規劃將****車行**移,減少對村落的影響,現狀車道改為步行道及作為主要消防通道。
(2)古村內部嚴格控制外來車輛進入。
(3)對核心保護范圍內的街巷按原有風貌恢復。
(三)市政設施提升
1.策略
(1)對現有電力電信線路進行整治,避免對街道風貌造成影響。
(2)鋪設雨水管道,疏通雨水明溝,加強古村的排水能力。
(3)實現古村污水排放處理率100%。
(4)建立垃圾收集、轉運、管理體系,加大古村環境整治力度。
2.規劃措施
(1)電力、電信和有線電視等架空線路要逐步下地埋設,工程管線布置在核心保護范圍外圍。
(2)****電站、開閉所采用戶內型,其建筑形式與周圍環境相協調。
(3)垃圾收集點的周圍應設置綠化帶。
(四)消防安全
1.策略
(1)消除古村的火災隱患,大力宣傳防火安全知識,****消防隊,確保古村防火安全。
(2)對常規消防車輛無法通行的街巷局部進行拓寬。
(3)對以木質材料為主的建筑采用環保防火漆進行隔離保護。
2.規劃措施
(1)完善文物保護單位內的消防安全措施,對文物保護單位建筑進行重點消防處理,接入消防栓。在重點消防建筑內部設置一些小型移動水泵,便于火災發生時及時撲滅。
(2)古村內部主要街巷及外圍道路上應設置消防栓,消防栓的設置間距適當縮小(應不大于80米)。
(3****停車場、綠化、廣場等用地設置緊急疏散場地,緊急疏散場地應保證全天候開放,且不得堆放雜物、**建筑和改作他用。
(4)在不能滿足消防通道要求,沒有拓寬條件的街巷以及傳統木構建筑特別集中的地區,應設置水池、水缸、滅火栓箱等消防設施及裝備。
(5)重要保護建筑及院落內要設置各類消防設施及裝備,有條件的地段應設置消防噴淋、古建筑內安裝智能煙霧探測器。
(五)防災安全
(1)防洪排澇防治:
防洪標準為10年一遇,排澇標準采用10年一遇暴雨時,積水24小時內全部排完。防治措施:對大都河修繕、**防洪堤,整治水渠,加固塘堤,采取清淤、局部拓寬等方式疏浚河道,增加行洪、蓄洪能力;對低洼區,控制農民建房,逐步搬遷易澇區零散的住戶,加強村民集中區泄洪渠建設。對河渠進行整治,采取清淤、局部拓寬等方式疏浚河道,增加行洪能力。
(2)地質災害防治:空間分布:露天采石場以及圍居下、竹坑、****小組存在地質災害隱患,包括滑坡、崩塌、山塘潰壩、局部泥石流等。防治措施:禁止切坡建房、修路,采用修建擋土墻、落**等方式,對現有的崩塌、滑坡隱患區進行加固;****采石場、裸露山體等泥石流隱患區采取生態修復、場地周邊完善排水設施等措施;采取定期檢查修復、加大監督力度等措施,加強山塘潰壩防治。
八、 古村傳統風貌格局與景觀環境保護規劃
(一)古村傳統風貌格局保護
(1)嚴格保護古村核心區域,即古建核心區域。對影響古村建筑風貌的建筑改造整治,恢復原有歷史風貌。
(2)嚴格保護古村周邊自然山體和林木**,禁止任何不利于山體保護的建設活動,保護古村的歷史地理環境和宏觀生態景觀背景。
(3****車行道兩側的**建筑進行嚴格控制,使其在形式、體量、高度、色彩等方面與傳統風貌相協調,延續古村風貌特色。
(二)景觀環境保護
1.地形地貌
保護古村周邊山水環境格局,維持現有的地形地貌特征。在建設上嚴格限制大動土方,禁止破壞古村周邊山體風貌。
2.河湖水系
保護大都河水岸線,嚴禁填、堵侵占河道,并加強疏浚清理,不得隨意更改流向和河道的既有尺度;禁止向河道內棄置垃圾和廢物;生活污水要進行過濾和處理達到標準后方可排入河內;定期對河道水系進行清淤;禁止向河內投放影響生態環境的任何雜物、化學制劑等。同時,通過制定河道管理辦法,嚴格管理,采取有效措施保障河道水體清潔。對大都村水進行疏通整治,保持其為活水,增加其排洪能力。
3.農田
嚴格保護古村周邊農田,加強水利設施建設,范圍內只允許開展農田墾殖、飼養等農業活動。
4.鄉土景觀
對古村周邊的樹木進行統計,確定具有保護價值的樹木掛牌保護,設定一定范圍的保護區域,禁止砍伐破壞。對林木成片保護,整治環境,打造生態公園,將保護與利用結合起來。鼓勵村內片狀綠化采用桂花樹,庭院綠化采用橘子、臍橙樹、柚子。
5.自然生態
大都村村周邊的自然生態環境主要是指其山水格局。對村莊周邊山體進行保護,禁止亂砍濫伐,保護現有的植被特征。重點保護大都河沿岸的空間界面,在可視范圍內禁止開挖破壞山體,形成連續而又優美的景觀視廊。
九、 保護等級與范圍
(一)保護的基本內容
(1)保護大都村周邊的整體環境景觀,包括古村平面與空間總體格局、聚落特征等。
(2)保護文物保護單位、保護建筑等文物古跡與歷史環境要素。
(3)保護非物質歷史文化遺產,包括歷史事件、歷史人物、歷史變遷、民俗風情、紅色文化等。
(二)保護范圍分級保護規劃
本次規劃對大都村整體保護采用的保護結構模式定為核心保護范圍、建設控制地帶兩個等級。兩個等級所劃定的區域,由內至外保護強度逐漸遞減。
(三)核心保護范圍
1.保護范圍
規劃北至九思堂,**中和堂10米處,南至譚公祠,西至山體劃為核心保護范圍,核心保護范圍的總面積4.17公頃。
2.保護內容
(1)整體空間格局:包括主要街道的空間尺度、路面形式,保護整體的街巷空間格局。
(2)建筑、巷道的結構和肌理。
(3)保護有價值的建筑局部和建筑細部(包括門頭、彩畫、木雕等)
(4)保護其它文化。包括與傳統生活方式有關的水井、街道鋪裝形式;紅色文化、歷史事件、歷史人物、歷史變遷等的物質載體和空間、民俗風情等。
3.規劃控制規定
(1)在傳統村落核心保護范圍內,不得進行**、擴建活動。但是,**、擴建必要的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設施除外。
(2)在傳統村落核心保護范圍內,**、擴建必要的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設施的,****政府自然**主管部門核發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鄉村建設規劃許可證前,應當征求同級文物主管部門的意見。
(3)在傳統村落核心保護范圍內,拆除文保建筑、傳統建筑以外的建筑物、構筑物或者其他設施的,****政府自然**主管部門**同級文物主管部門批準。
4.保護規劃與措施
保護與合理利用:保持原有風貌,維持現有使用功能,適當開發旅游業。修繕:對古村內已公布為文物保護單位采取不改變文物原狀的原則進行修繕,包括日常保養、搶救加固、維修、修整和重點修復等,以求真實反映歷史遺存。
復建:對已經全部毀壞的不可移動文物,應當實施遺址保護,因特殊情況需要重建的,應按《中華人民**國文物保護法》的要求嚴格履行報批程序。
5.保護要求
(1)產權性質:應逐步確定建筑產權,恢復原建筑性質和使用功能,由專人管理,作為旅游景點定時開放。
(2)建筑形式:不隨意改變現狀,不得施行日常維護外的任何修建、改造、**工程及其它任何有損環境、有礙觀瞻的項目。在必須的情況下,對其外貌、內部結構體系、功能布局、內部裝飾、損壞部分的整修應嚴格依據原址原樣修復,并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國文物保護法》和其他有關法律。法規所要求的程序進行,并保證滿足消防要求。
(3)高度控制:保持現狀。
(四)建設控制地帶
1.建設控制范圍
以西至山體,南至圍前組,北至山體,**大都河作為建設控制地帶,建設控制地帶總面積20.38公頃。
2.規劃控制規定
(1)建設控制地帶內不得設置工業設施和工業生產用地。
(2)建設控制地帶內的歷史街巷、場地等空間形態,除附有交通功能外,也是重要的歷史遺產,其現有形態應得到充分尊重,在規劃和建設中不得隨意改變。在有充分歷史文獻資料支持的情況下,可以將其恢復到較早的形態。
(3)建設控制地帶內的各類不可移動文物,應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國文物保護法》的規定,通過修繕、維護等手段,實施有效保護,不得隨意遷移各類不可移動文物。如需遷移,必須按程序報批。對已經全部毀壞的不可移動文物,應當實施遺址保護,不得在原址重建。如需在原址重建的,必須依法辦理報批手續。
(4)建設控制地帶內不得規劃建設對歷史文化遺產有效保護有危害或妨礙的設施,同時也不應有妨礙景觀、影響保護區視域的設施。如有,則需拆除、清理和整治。在不影響有效保護的前提下,可適當利用保護區內的建筑物和場地作為公共服務設施或活動場所。
(5)建設控制地帶內的所有市政公用管線均應逐步做到地埋。
3.控制要求
(1)功能性質:以居住和公共服務設施為主。
(2)建筑形式:區域內各種建設活動應依據保護****管理部門審批才能進行,其建設內容應符合保護規劃要求,以取得與核心保護范圍之間合理的空間過渡。建筑形式以坡屋頂為主,體量宜小不宜大,色彩以黑、白、土黃為主色調,對不符合上述要求的新舊建筑必須整修或拆除,改造其外觀和色彩等,以達到與重點保護及其周邊環境的協調統一。
(3)建筑高度控制:建設控制地帶內基本上控制3層以下,對已建的不符合高度控制要求的建筑應考慮通過屋頂、墻面的外觀整飭與改造,取得與核心保護范圍景觀風貌協調。
十、 文化遺產保護規劃
(一)文物保護單位的保護
(1)保護模式
規劃按照文物保護單位的保護模式對大都村文物保護單位采用分級分層的保護模式,即****中心,劃分文物保護單位的保護范圍和建設控制地帶,并提出相關的保護要求和措施。文物保護單位保護范圍:指對文物保護單位本體及周圍一定范圍實施重點保護的區域。文物保護單位建設控制地帶:指文物保護單位的保護范圍外,為保護文物保護單位的安全、環境、歷史風貌,對建設項目加以限制的區域。
(2)文物保護單位保護范圍的保護與管理
文物保護單位的保護范圍內不得進行其他建設工程或者爆破、鉆探、挖掘等作業。但因特殊情況需要在文物保護單位的保護范圍內進行其他建設工程或爆破、鉆探、挖掘等作業的,必須保證文物保護單位的安全,并經核定公布****人民政府批準,在批準****人民政府文物主管部門同意。在文物保護單位的建設控制地帶內進行建設工程,不得破壞文物保護單位的歷史面貌,其形式、體量、高度、色彩應當與文物保護單位相協調。工程設計方案應根據文物保護單位的級別,經相應的文物主管部門同意后,報自然**主管部門批準。在文物保護單位的建設控制地帶內,禁止從事以下活動:
①建設污染文物保護單位及其環境的設施
②存放易燃、易爆、易腐蝕等危及文物安全的物品。
③殯葬活動
④其他可能影響文物保護單位安全及其環境的活動。
在文物保護單位的保護范圍內,除禁止從事前面所列活動外,還包括禁止進行下列活動:刻畫、涂污、損壞文物;刻劃、涂污、損毀或者擅自移動文物保護單位標志;損毀文物保護設施;開山、采石、開礦等破壞傳統格局和歷史風貌的活動;占用保護規劃確定保留的園林綠地、河湖水系、道路等;修建生產、儲存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工廠、倉庫等。本次規劃確定有1處市級文物保護單位(覺性寺)。
(3)登記不可移動文物保護與管理
尚未核定公布為文物保護單位的不可移動文物,****政府文物行政部門予以登記并公布。登記不可移動文物保護與管理依據《中華人民**國文物保護法》中要求進行保護。
(二)傳統建筑保護措施
對傳統建筑應按照《**省傳統村落保護條例》要求保護,改善設施。采取不改變文物原狀的原則,包括日常保養、搶險加固、現狀修整和重點修復等,以求真實反映歷史遺存。可依法進行局部修繕或對個別構件加以更換。
建設工程選址,應當盡可能避開傳統建筑;因特殊情況不能避開的,應當盡可能實施原址保護。對傳統建筑實施原址保護的,建設單位應當事先確定保護措施,****政府自然**主管部門**同級文物主管部門批準。
因公共利益需要進行建設活動,對傳統建筑無法實施原址保護、必須遷移異地保護或者拆除的,****政府自然**主管部門**同級文物主管部門,報省、自治區、****政府確定的保護主管部門**同級文物主管部門批準。
對傳統建筑進行外部修繕裝飾、添加設施以及改變傳統建筑的結構或者使用性質的,****政府自然**主管部門**同級文物主管部門批準,并依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辦理相關手續。規劃確定的傳統建筑11處,禁止拆除。
(三)傳統風貌建筑保護措施
在不改變外觀風貌的前提下,針對不同建筑的受損程度對其維護、整治,改善基礎設施,適應居住要求。
(四)歷史環境要素保護
(1)規劃重點對古村內古井、古橋進行保護,并對其周邊環境提出控制要求。嚴禁在古井周邊**建(構)筑物,恢復并保持其原有功能。清掏水井淤泥,保持井壁潔凈,水質清澈,保證古村生活用水安全。
(2)規劃重點對古樹名木進行保護,并對其周邊環境提出控制要求。嚴禁砍伐倒賣等對古樹名木的破壞活動,維持古樹名木的生態環境。
(3)規劃古村內巷道進行保護,并對其周邊環境提出控制要求。嚴禁車輛從巷道通過。維修時使用原材料、原工藝,保持巷道的歷史真實性。
(五)自然生態景觀環境保護
規劃對村莊周邊水域進行保護,嚴禁破壞沿大都河兩側濱水界面。禁止改變水系原貌,不得在水岸邊**有礙于景觀要求的建筑物或構筑物,現在已有的風貌不協調的建筑或構筑物應采取整治改造措施。
(六)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
1.主要非物質文化遺產
大都村內現有非物質文化遺產和有一定關系的非物質文化遺產共2項,同時還有沿襲已久的民俗與節慶活動。
十一、 建筑分類保護與整治方式
大都村村建筑保護更新模式主要有下列五種:
(1)保護:對保護區內已公布為文物保護單位的建筑和已登記尚未核定公布為文物保護單位的不可移動文物的建筑,依據《中華人民**國文物保護法》進行嚴格保護。保護主要對象1處,列入為市級文物保護單位:覺性寺。
(2)修繕:對保護區內的傳統建筑采取保護方式,保持原樣,以求真實反映歷史遺存。可進行修繕或對個別構件加以更換,包括日常保養、防護加固、現狀修整和重點修復等。主要對象:中和堂、崇本堂、謝鏜忠舊居、謝佳炫宅、謝光巖宅、譚公祠、真君閣、譚公廟、古民宅。
(3)改善:對不能滿足合理利用和現代生活需要的與傳統風貌不沖突的一般建筑,在不改變外觀特征的前提下,對內部結構**面布置進行局部調整和完善,同時改善基礎設施,提高村民生活質量。
(4)保留:對中華人民**國成立后或一九四九年后興建的造型和質量較好,同時與傳統風貌景觀沖突不大的建筑采取保留,維持現狀。
(5)整治改造:對于質量較好,風貌較差的建筑,對其立面進行整治,包括降低高度、屋頂平改坡,改善外墻和屋頂顏色等。對違章搭建或原先沒有以后增建且破壞大都村村風貌的建筑,應予以拆除。
十二、 土地利用規劃
(一)人口規模
現狀村莊范圍內戶籍人口約1960人,445戶。根據古村近年來的出生人口變化情況,人口自然增長率7‰—8‰,,規劃大都的人口自然增長率取8‰,
則:1960×(1+8‰)15≈2080(人)由于村落可開發旅游**有限,以農業發展為主,故機械人口忽略不計。按照上述計算,規劃范圍內總人口為2080人。
考慮大都村**稟賦條件,未來村莊發展旅游有限,村莊人口主要以自然增長為主,至2035年規劃人口規模為2080人。
(二)用地布局
1.功能結構
為了保護好古村格局風貌,合理組織村莊用地空間布局,規劃對古村保護范圍內用地進行功能分區,明確各分區功能。規劃形成“一帶兩心多區”的空間結構。
“一帶”:依托大都河打造景觀“藍帶”,沿線打造游步休閑帶。“兩心”:傳統村落保護核心,****中心。傳統村落風貌區:是村落核心區及村落發展過程中逐步拓展出的區域,存在少量歷史文化遺存,可以作為村落傳統風貌展示的區域。農業生態景觀區:保護現有的耕地,維持原有的農業景觀,不得進行其他功能的建設行為,結合農耕文化開展田園觀光。山體景觀風貌區:保持原有山體地形、植被等自然環境要素的前提下,結合林木**,開辟小型的登山步行道,形成徒步休閑山林景觀區。新村發展區:為村莊發展的備用地,是村落未來空間拓展的方向。
2.用地布局
為維持古村風貌特色,改善大都村的環境質量和居民生活水平,結合傳統村落的保護要求,對土地利用進行合理的調整和深化。用地布局如下:
(1)考****停車場,減少對古村核心區的影響,嚴禁社會車輛進村,為村內交通的順暢和保護古村傳統風貌提供了良好的保障。
(2)為保護大都村古村完整性,規劃在村落東側增加農村住宅用地,作為村莊未來拓展區,**民居以當地傳統民居特色為主,體量、色彩、風格上必須與古村風貌相協調。
(3)保護古村核心保護區內巷道,延續古村風貌鋪裝樣式,并完善道路基礎設施及管線敷設。
(4)規劃****廣場,完善廣場內的設施,增加文化元素的景觀小品。
(5)規劃將村莊內部宅旁屋后的閑置空地進行綠化,設置景觀小品,作為村民平時休息交流的公共空間。
3.用地優化
按照存量優化,不突破村莊建設用地邊界,做減量規劃為原則。退出偏遠零散、現狀空閑****基地共11.60公頃。其中,復墾為耕地共2.19公頃,主要分布在中萬洞組、背一組。
4.居住用地規模
至2035年,居住用地面積為25.80公頃,較現狀減少了13.49公頃。主要分布在村域中部和西部。考慮未來村莊發展的不確定因素,規劃0.35公頃的留白用地。留白用于建設村莊公共服務設施和公用設施,也可用于村莊集中建房點。****村委申請,鎮政府審核同意,報縣自然**主管部門審批后方可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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