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置>千里馬招標網> 招標中心> 新圩中心片區市政排水管網正本清源改造工程(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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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標文件修改、澄清(答疑)紀要(一)
工程名稱 | 新圩中心片區市政排水管網正本清源改造工程(施工) | 招標階段 | 施工招標 | |
招標文件修改、澄清(答疑)內容如下: 一、本工程因控制價不能按規定時間先發出,推遲開標,具體開標時間另行通知。 二、本工程技術負責人職稱要求修改為:“中級及以上工程類職稱(只考核工程師職稱等級,無需考核職稱專業)”,其余要求不變。 三、本工程招標文件第35頁b條款修改為“b、除不可抗力外,投標人變更項目負責人或項目技術負責人,每人每次向招標人交納 10 萬元違約金;其他管理人員每人每次向招標人交納3萬元違約金。”。招標文件涉及此條款內容的均按本答疑內容進行調整。 四、本工程招標文件第81頁3.3.5條款修改為“3.3.5承包人擅自更換主要施工管理人員的違約責任:按照 3萬元/人次承擔違約金”。招標文件涉及此條款內容的均按本答疑內容進行調整。 五、本工程招標文件第40頁“專用合同條款補正表(新)”隨本答疑紀要一起發布,具體內容詳見附件一。 六、本工程招標文件第150頁 四、安裝、調試、試運行第3點內容修改為:“3、承包人完成系統的聯動調試后,發包人有權委托具有檢測資質的第三方檢測機構進行系統工程質量檢測,檢測數據及有關資料作為竣工驗收依據,檢測工作由發包人組織,若檢測不合格,發包人有權對承包人按 5000 元/次予以扣除違約金,承包人負責整改和返工并承擔相應費用,且由此引起的其他損失和責任均由承包人承擔。” 招標文件內容與本答疑(紀要)不一致的,以本答疑(紀要)內容為準。 (以下空白) | ||||
招標人: (電子簽名專用章) 法定代表人或 其委托代理人: (電子簽名專用章) 2022年 12 月 7 日 | 招標代理機構: (電子簽名專用章) 法定代表人或 其委托代理人: (電子簽名專用章) 2022年12 月 7 日 |
附件一
專用合同條款補正表(新)
序號 | 條款號 | 原專用合同條款內容 | 刪除、補充或修改后內容 |
1 | 專用合同條款第1.4.1條款 | 適用于工程的標準規范包括: 按照《招標文件》規定執行 。 | 適用于工程的標準規范包括:(1)本工程設計要求;(2)國家、省、市(工程所在地)現行有關建筑安裝工程的施工及驗收規范、規程和標準;⑶國家及地方沒有規定的,按發包人指定的規范、標準執行;⑷工程施工期間,如果有新版的規范和標準頒布,原則上應執行新版的規范和標準,仍需執行非最新版本規范和標準的,需征得發包人和監理單位同意;⑸對不在規范驗評范圍內的項目,執行設計院、制造廠家或發包人和承包人雙方議定的補充技術標準及本招標文件的施工技術要求。上述標準、規范如有矛盾之處,承包人應書面提請發包人和監理工程師予以澄清。 |
2 | 專用合同條款第3.1中(10) | 承包人應履行的其他義務:因**市每年均有舉辦的重大節日、文明城市創建、中高考、金雞獎、馬拉松等重要活動,而進行的暫時停工、文明施工、安全防護、臨時設施、宣傳、現場協調和配合工作等產生的費用已包含在合同價款,不再另計 | 承包人應履行的其他義務: 一、因**市每年均有舉辦的重大節日、文明城市創建、中高考、金雞獎、馬拉松等重要活動,而進行的暫時停工、文明施工、安全防護、臨時設施、宣傳、現場協調和配合工作等產生的費用已包含在合同價款,不再另計 二、應提供計劃、報表的名稱及完成時間: 1)承包人每月25日前應向監理工程師和發包人報送當月工作簡報壹式肆份(同時提供有關電子文本),工作簡報內容應包括但不限于:①本月工作描述、計劃完成情況、滯后(若有)原因及改進措施;②本月質量、安全和文明施工完成情況,存在問題及改進措施;③本月投入的人力、材料、機械設備情況;④本月承包人對各專業間的組織管理、協調、配合等分包管理情況、存在問題及改進措施的專項報告;⑤本月設計變更、技術聯系函和工程師指令完成情況;⑥本月完成工作量情況報表、工人工資發放情況;⑦需發包人協調或解決的事項;⑧反映工程形象進度的彩色照片(或錄像光盤),關鍵性的施工還應拍攝成錄像并制成光盤。 2)每周向監理工程師和發包人報送施工周報壹式肆份及監理工程師要求的其他有關報表;施工周報工作內容應包括但不限于:①本周工作描述、計劃完成情況、滯后(若有)原因及糾偏措施;②本周質量、安全和文明施工完成情況,存在問題及改進措施;③本周投入的人力、材料、機械設備情況;④本周承包人對各專業間的組織管理、協調、配合等分包管理情況、存在問題及改進措施的專項報告;⑤本周設計變更、技術聯系函和工程師指令完成情況;⑥需發包人協調或解決的事項;⑦反映工程形象進度的彩色照片(或錄像光盤),關鍵性的施工還應拍攝成錄像并制成光盤。 3)工程完工時提交完工報告書,遇其它異常情況應及時向監理工程師及發包人報告。 以上資料如不按時報送,發包人不予支付工程進度款。 (2)承擔施工安全保衛工作及非夜間施工照明的責任和要求:承包人應按國家、****門市**區建設行政主管等有關部門的要求和規定執行。在工程實施過程中,承包人應:①對其承包范圍內的所有工程的穩定性和安全負全部責任,對發包人單獨發包的專業****公司的工程安全負管理責任,并且應充分重視對施工現場的所有人員的教育,做好安全防范和安全管理;②保持施工現場和施工過程井然有序,避免發生人身事故。為了保護工程或為了公眾及其他人員的安全及方便,在必要的時間和地點,或在監理工程師和有關主管單位提出要求時,承包人應以自己的費用提供并維修所有的照明、護欄、圍墻、警告標志及守衛設施;③承包人在收到發包人發出的中標通知書后,必須與發包人進行聯系,熟悉并接受發包人在安全、文明施工方面的管理要求,在簽訂承包合同時,必須同時簽訂安全文明施工協議、安全文明施工承諾書;④施工期間,工地發生的一切安全、違法、違規事件,承包人負責處理并承擔相應的責任。 (3)承包人應建立有固定場所的項目部,項目部選址須經發包人確認,須設置的不低于容納10人的會議室,承包人必須提供工程師到現場檢查所需的工具及設備。以上各項發生的費用,承包人已包含在投標報價中。 (4)需承包人辦理的有關施工場地交通、環衛和施工噪音管理、爆破施工、土石方運輸等相關手續:①按規定應辦理的交通特別通行證,由承包人負責辦理;②施工現場需要排放有害污水時,由承包人辦理有關手續;③承包人在施工過程中應采取一切措施防止對施工現場及其周邊地區的污染,應根據環保部門的規定制定保護方案并予以實施。****政府規費的,由發包人支付;非政府規費的,承包人在投標時已自行綜合考慮投標計價,發包人不再另行支付。承包人必須保障發包人免于承擔由此引起的索賠、訴訟或其他費用。由于承包人措施不力或未采取相應的措施造成的一切責任、損失及相應罰款均由承包人承擔。 (5)已完工程成品保護的特殊要求及費用承擔:本工程已完工程成品在交付業主使用前由承包人負責工程維護、保潔、安全工作,其費用已包括在合同總價中,如因承包方成品保護不到位導致損壞的,應按原樣修復到位。 (6)施工場地周圍地下管線和鄰近建筑物、構筑物(含文物保護建筑)、古樹名木的保護要求及費用承擔:發包人不承擔因書面資料不全面產生的一切責任和費用,其費用由承包人承擔,包含在合同總價中,發包人不再另行支付。承包人在進行地下工程施工時應再次向專業管線單位(煤氣、自來水、供電、電信等)確認。由承包人負責保護的項目,承包人已計算出相關的費用,并自行計入相應的投標報價中。承包人保護不力而發生事故,則一切責任及經濟損失由承包人承擔,工期不予順延;發現城市地下管線信息數據未作記錄的地下管線,承包人應及時報告現場工程師或監理工程師,****檔案館及相應建設行政部門。 (7)施工場地清潔衛生的要求:承包人應負責整個場地的安全文明衛生管理,做到文明施工、保持施工場地清潔。本工程所存施工建筑垃圾均應全部清運出現場。場地平整、場地道路、場地排水排污附屬設等,均由承包人自行負責施工,施工費用均包括在合同總價中。本工程的施工過程中發生的各項清理費用、臨時性收費、臨時性占用場地費、臨時設施費和不可預見費用,均包括在合同總價中。承包人在本工程竣工驗收后15日內完成現場清理并退出施工現場:包括一切施工機械、設備、人員、臨時搭蓋等。若不按發包人工程師的要求及時完成清理,發包人工程師有權雇請他人完成,因此發生的一切費用從工程款中扣除,且可不進行工程驗收。 (8)雙方約定的承包人應做的其他工作: 1)因**地區受臺風影響頻繁,承包人應在防汛抗臺應急預案中就可預見的抗臺風、雨季確保施工安全等制定方案和措施,由此所發生的一切費用已計入在相關項目的單價和合同總價之中。由于承包人方案或措施不力或未采取相應的措施造成的一切責任、損失及相應罰款均由承包人承擔。 2)承包人應對設計圖紙中的場地標高、道路、支路、各種管線的位置、標高、接口與現狀道路、管線進行復核、測量,發現設計與現狀不符,應在施工前書面提出,報監理工****設計部門進行協調、修改。若承包人對設計圖紙不進行校核,擅自施工,造成返工的,一切損失由承包人負責。 3)承包人的施工組織中應充分考慮施工期間的交通組織、建筑廢土、沙石、材料運輸過程中的運輸管理、運輸距離、安全問題、施工干擾問題,制定社會交通組織方案以及建筑廢土的處理等,按照制定的詳細保證措施建立安全生產責任制并在施工中予以實施,由此所發生的一切費用承包人均應計入在相關項目的單價和合同總價中,發包人不另行支付。同時,因該項目位于生活區周邊,承包人應充分考慮施工過程中噪音擾民的保護措施,由此引起的工期影響及相應費用增加,均視為承包人已計入投標報價中,不再另行簽證。 4)承包人必須負責協調處理周圍當地村民等地方相關關系和其他施工單位的關系,負責處理解決影響阻礙項目實施過程中相關的問題,包括地材、臨時施工用水用電、臨時搭蓋拆除等地方干擾因素。確保安全生產,工程順利完成,因此所產生的一切后果均由承包人自行承擔,因此對現場施工造成的影響,造成工期延誤的,不予工期簽證。 5)承包人負責各綜合管線進度計劃協調,合理安排進退場時間;負責為各專業管線施工提供方便;負責為各個專業管線的施工提供線位、高程的控制點;負責綜合管線線位、井位高程軸線的復核;負責綜合管線竣工圖的實測與繪制。配合費已計入合同總價中。 6)承包人施工后的棄方、殘方不得隨意棄在紅線范圍之內。建筑垃圾應有序堆放,及時清運。工程竣工后,應及時將因施工留下的設施清理出場。 7)承包人必須無條件配合供電、供水、燃氣、****事業部門的施工。因牽涉當地的有關利益問題及各專業配套管線配合問題所造成的施工拖延,承包人均不得對此提出任何費用索賠。 8)承包人應設立完善的考勤制度,并創建“無欠薪項目”,確保不拖欠農民工工資。承包人需開立農民工工資專用賬戶,該賬戶的具體管理辦法執行《****保障部等十部門關于印發《工程建設領域農民工工資專用賬戶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人社部發〔2021〕53號文)規定。發包人未按上述要求執行,將按合同相關規定進行扣除違約金。 9)與工程有關的監測、檢測及管線(含竣工)測量費用應包含在投標報價中,發包人不另行支付。相關監測、檢測工作應按照行業主管部門、質量監督部門有關要求執行。 10)工程用電用水: (1)為滿足工程施工用電的要求,需申請施工變壓器,相關費用均由承包人承擔,不另行報價,可視為已含在報價里,發包人不另行支付。考慮供電局變壓器的申請、設計、采購及安裝調試的周期較長。若發包人先行實施產生的相關費用由承包人承擔。 (2)永久用電(照明、通風、夜景、排水等)工程施工前,由發包人負責變壓器的申請。供電局將變壓器移交發包人項目部驗收合格后,則由承包人負責變壓器的保管工作,直至管養單位接管。其間若發生變壓器的丟失或損壞的,由此產生的費用由承包人負責。 (3)為滿足工程施工用水的要求,承包人需自行辦理現場施工用水的相關手續,相關費用均由承包人承擔,不另行報價,可視為已含在報價里,發包人不另行支付。 (4)工程移交管養(用水用電過戶)前,項目用水用電產生的費用(屬于非承包人承擔部分)由承包人先行墊付,最終以財政審核部門審核為準。 |
3 | 專用合同條款第3.6 | 承包人負責照管工程及工程相關的材料、工程設備的起始時間: 執行通用合同條款 。 | 承包人負責照管工程及工程相關的材料、工程設備的起始時間:①本工程已完工程成品在竣工驗收前移交發包人由承包人負責工程維護、保潔、安全工作、其費用已包括在合同總價中。竣工并通過驗收后的工程維護、保潔、安全工作由發包人負責,發包人若需要委托承包人實施承包人不得拒絕,其費用由發包人負責。承包人對水準點與坐標點承擔保護責任。本項目雨、污管道移交前需做管道CCTV檢測,保證檢測結果合格,并提交三份檢測報告給發包人,承包人需自行考慮此項費用。 ②已竣工驗收的專業工程的照管:從專業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并辦理移交承包人手續起,直至整個工程竣工驗收合格移交給發包人之日止,承包人應負責照管已按合同完工并移交承包人的專業工程的成品并承擔相關費用。 ③如果在承包人負責的照管期內,由于不可抗力以外的原因導致承包人照管工程的任何部分損失或損壞,由承包人負責修補、并承擔經濟損失,并通過修補使該工程或設備質量達到該專業合同的有關規定和要求。 ④若發包人提前使用未移交的已完工程并導致工程損壞的,承包人應無條件及時給予修復,費用由相關責任人承擔。 ⑤承包人應全面落實成品、半成品保護的具體方案,在實際施工過程中全面檢查,對不符合要求及損壞的成品保護及時整改修復。發包人有權在施工過程中對成品保護進行不定期檢查,若檢查不符合成品保護要求的,承包人應在發包人限定的時間內整改到位,并處以每次1000~10000元不等的違約金。 |
4 | 專用合同條款第4.1 | 關于監理人的監理權限: 本工程全權委托監理人監理,但本項目設計變更、費用增減、工期順延的指令、總監理工程師簽發任何付款憑證及主要管理人員更換、分包單位的確定、試驗單位資質審核、主材進場審核等需經發包人同意方為有效 。 關于監理人在施工現場的辦公場所、生活場所的提供和費用承擔的約定: 執行通用合同條款 。 | 關于監理人的監理權限: 需要取得發包人批準才能行使的權限:①設計變更;②工期順延的指令和確認及工期延誤索賠或簽證,工程量及費用增減的索賠或簽證;③工程款支付;④停工、復工通知;⑤分包單位的確定;⑥主要材料的確定及裝飾及安裝材料品牌選定;⑦施工組織設計、施工總進度計劃的審定;⑧總監理工程師簽發任何付款憑證及主要管理人員更換;⑨試驗單位資質審核、主材進場審核;⑩委托人認為須經其批準的其它職權。監理人應及時將需經委托人批準的事項送委托人審核批準;因監理人漏報或遲延報送造成委托人損失的,監理人應予以賠償。 關于監理人在施工現場的辦公場所、生活場所的提供和費用承擔的約定: 費用由監理人承擔。 |
5 | 專用合同條款第5條款“工程質量”增加5.1.4其他要求 | / | 補充5.1.4其他要求 (1)承包人承擔因施工質量原因產生的一切補救費用及違約責任。 (2)承包人必須遵守和執行國家現行的有關工程施工安全及驗收規范、****門市有關工程質量規定進行施工。因質量不符合要求,由此增加的一切費用和工期均由承包人自負。 (3)工程完工交接前,承包人需將自身的人員、剩余材料、施工設備、建筑垃圾等清退出場,臨時設施拆除,場地打掃干凈。因承包人違反規定而產生的費用由承包人承擔。 (4)污水管道與壓力管道必須根據設計水頭壓力做閉水試驗。閉水試驗測得的管道滲透水量應小于或等于規范公示計算的允許透水量。 (5)按國家有關規范要求及監理工程師認為有必要進行中間驗收的部位。監理工程師及發包人驗收合格并不能解除承包人對隱蔽工程質量、安全的責任。當監理工程師及發包人認為有必要重新檢驗時(重新剝離或破壞性實驗),承包人應予以積極配合,檢驗合格的,工期順延,費用由發包人支付;檢驗不合格的,工期不予順延,費用由承包人支付。 (6)當監理工程師發現工程上存在重大質量問題時,將以書面通知承包人在7天內須采取有效措施糾正,否則發包人有權停止撥付工程款、下令停工直至終止合同,因此所造成的實際損失,由承包人負責賠償。承包人應按工程進度及時向監理單位提供關于工程質量的技術資料(包括材料合格證、試驗、試壓、測試報告等)。材料代用品必須經過設計單位發包人和監理工程師認可后方可使用。 (7)所有施工設備及工藝必須滿足設計圖紙(包括設計變更、機電安裝工程技術參數補充要求等)、國家及地方相關規范、新工藝技術要求、招標相關技術標準和界面劃分要求及經監理工程師和發包人確認的施工組織設計要求。如不能滿足要求,每發現一次,發包人有權將按人民幣5000元/次從當月工程進度款中扣除違約金,且承包人應按發包人要求免費整改至滿足要求為止。 |
6 | 專用合同條款中第5.3條款“隱蔽工程檢查” | / | 5.3.3隱蔽工程未經發包人代表簽字批準,工程的任何部分都不能覆蓋,當任何部分的隱蔽工程或基礎已經具備檢驗條件時,承包人應及時通知發包人代表和工程師。發包人代表和工程師應參加對這部分工程或基礎的檢查和檢驗,并且不得無故拖延。發包人代表和工程師在接到承包人通知48小時后沒有批復,承包人可以覆蓋這部分工程或基礎。如工程師在對隱蔽工程驗收后未書面簽字認可驗收記錄的,視為該工程尚未驗收。 隱蔽工程和重要工序需在承包人自檢合格后報監理單位,監理單位驗收合格后,進入下一道工序施工前報代建單位及業主(主管部門)檢查,并****交通局等相關部門的抽查。路面恢復作為隱蔽工程,納入驗收工序管理。路面開挖應通過公路、交通管理部門、路權部門辦理有關手續,并應按照圖紙設計強度及厚度做好路面恢復工作。 |
7 | 專用合同條款中第6.3 | 對環境保護的要求:除執行通用合同條款外,承包人應按照揚塵污染防治有關現行有效管理規定執行。 | 對環境保護的要求:除執行通用合同條款外,承包人應按照揚塵污染防治有關現行有效管理規定執行;在施工中應按**省、**市、**區的最新相關文件和標準要求做好降塵處理,該費用已在投標報價中考慮,中標后不再調整。根據《****建設局關于重新印發建筑工程和拆除工程施工揚塵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廈建工〔2018〕136號)、《****建設局關于進一步加強建筑工程施工揚塵防治工作的通知》(廈建工[2021]49號)、《廈****交通局關于印發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施工揚塵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廈翔建〔2020〕67號)、《****建設局關于印發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文明施工揚塵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廈建工[2022]29號)規定,“施工單位是建筑施工揚塵防治的第一責任人,承擔工程項目施工揚塵污染防治具體工作”和“監理單位負責審批施工單位現場揚塵防治施工方案,編制施工揚塵防治監理實施方案,對施工單位揚塵防治實施過程進行監督、檢查,建立揚塵防治監理工作記錄備查。施工現場發生揚塵污染的,監理單位應當要求施工單位整改;情況嚴重的,應當要求施工單位暫時停止施工,并及時報告建設(代建)單位。施工單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監理單位應當及時向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者其他相關部門報告”。若因施工場****集團或相關部門通報批評發包人有權扣除違約金50000元/次。 |
8 | 專用合同條款第7.1.2 | 承包人提交詳細施工組織設計的期限的約定: 合同簽訂后14天內,最遲不遲于開工通知載明的開工日期前7天 。 發包人和監理人在收到詳細的施工組織設計后確認或提出修改意見的期限: 在監理人收到施工組織設計后7天內確認 提出修改意見 。 | 承包人提交詳細施工組織設計的期限的約定:(1)合同簽訂后14天內,最遲不遲于開工通知載明的開工日期前7天;(2)每月25日須提供下月施工進度計劃表壹式肆份,同時提供電子文本;(3)若承包人未按發包人批準的節點工期目標完成各分部分項工程,發包人有權將按每拖延一天向承包人處以10000元的違約金并累計計算。 發包人和監理人在收到詳細的施工組織設計后確認或提出修改意見的期限:監理工程師應在收到承包人施工組織設計后3日歷日內提出審查意見并提請發包人審批,發包人在接到審查意見后5日歷日內予以審批。如果監理工程師或發包人認為工程實際施工進度不符合發包人批準的施工進度計劃,承包人應按照監理工程師或發包人的要求對施工進度計劃進行修訂,并提出保證工程在合同約定的施工期內完成的具體措施,經監理工程師審核并報發包人批準后執行。 |
9 | 專用合同條款第7.5.1 | (7)因發包人原因導致工期延誤的其他情形:發包人設計變更、增加工程量、延遲履行合同義務和其他非承包人原因導致的工期延誤情形 。 | (7)因發包人原因導致工期延誤的其他情形:本工程為財政投融資項目,承包人應充分考慮辦理工程進度款撥付程序時間因素,不得以工程款支付時間滯后為理由拖延工程工期及索賠工期順延。 |
10 | 專用合同條款第7.5.2 | 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誤,逾期竣工違約金的計算方法為: 按照簽約合同價格為基數,日萬分之五計算逾期竣工違約金,逾期竣工違約金累計計算。 | 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誤,逾期竣工違約金的計算方法為: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合同工期(包括關鍵節點工期)延誤,春節、國慶、高考等可以預見的特殊事項,承包人應做好提前措施,不予工期簽證;工程進度各階段目標未能達到或承包人未能按投標承諾投入足夠設備、材料、勞力從而影響工程進度,均視為工期違約。 其延期違約金按每拖延1日歷天處以10000元違約金并累計(關鍵節點工期與合同工期均延誤可累加扣除違約金)計取;工期延誤超過一個月的,發包人有權單方終止合同,承包人應賠償發包人由此引起的一切損失,同時發包人有權要求承包人按簽約合同總價款10%支付違約金。發包人已按合同約定完成了發包人應承擔的開工準備工作后,承包人無正當理由不開工或監理工程師因承包人原因導致不予簽發開工令,視為承包人違約,工期不予順延。 |
11 | 專用合同條款第8.4.1 | 發包人供應的材料設備的保管費用的承擔: 執行合同通用條款 。 | 發包人供應的材料設備的保管費用的承擔:發包人供應的材料和工程設備,承包人清點后由承包人妥善保管,保管費用由承包人承擔(如有) 。 |
12 | 專用合同條款第8.6.1 | 需要承包人報送樣品的材料或工程設備,樣品的種類、名稱、規格、數量要求: 執行合同通用條款 。 | 本工程除發包人供應的材料、設備外的凡屬承包范圍內的所有材料、設備均由承包人自行采購供應,且應滿足: ①按投標書中有關承包人確定的產品采購并須經發包人和監理工程師確認。 ②符合設計及****行業協會的標準和要求。 ③具有相關的國家、省、市認可的產品合格證、質量保證書及產品說明等相關資料。 承包人在工程原材料進場前應及時向監理及建設(代建)單位進行報驗,并提交主要材料的出廠合格證、公司質量保證書、出庫清單、檢驗報告等質保資料以供審查,按要求頻率嚴格執行見證取樣送檢制度,待檢驗合格后方可使用。 |
13 | 專用合同條款第8.8.1 | 關于修建臨時設施費用承擔的約定: 承包人承擔 。 | 關于修建臨時設施費用承擔的約定:承包人自行承擔修建臨時設施所需的一切費用。需要臨時占地的,承包人自行解決臨時占地,承包人應向發包人報告臨時占地情況,發包人可協助辦理申請手續,所需費用由承包人自行承擔。 |
14 | 專用合同條款第8條款“材料與設備” | 補充:(1)原材料、成品或半成品(含瀝青混凝土、商品混凝土、混合料等)在施工合同簽訂前,承包人應將瀝青混凝土及商品混凝土購銷意向書及相關資料報監理工程師及業主審批同意后方可投入使用。根據國家現行環保政策要求,發包人有權對承包人擬投入本項目的瀝青混凝土及商品混凝土拌合站進行實地考察,對不符合生產能力和環保相關要求的拌合站,發包人有權要求更換,偷工減料和原材料或半成品未經監理工程師驗收合格投入使用,發包人將有權對承包人按出現一次予以違約金20000元,承包人負責整改和返工并承擔相應費用,且由此引起的其他損失和責任均由承包人承擔。 (2)承包人采購本工程涉及的管道、井蓋、混凝土預制件、雙組分樹脂、纖維布,應保證產品質量合格,原材料、成品或半成品在采購之前,承包人應將產品的樣式、產品說明及相關資料報監理工程師及業主審批,經批準同意后方可采購。承包人應在材料和工程設備到貨前24小時通知監理人檢驗。所有材料進場,必須經發包人現場代表及監理單位現場代表驗收合格后方可使用,嚴禁不合格材料或未經驗收的材料進入現場,若按規定必須在使用**行檢驗的,檢驗合格后方能使用,試驗檢驗費由承包人負擔。不符合要求的材料和設備,必須在監理規定時限內運出施工現場,并重新采購符合要求的材料、設備,由此增加的費用和(或)延誤的工期,由承包人承擔。凡不符合規定或不合格的材料,一經發現,應立即清除出現場,如未及時清場,發包人將有權對承包人按出現一次予以違約金20000元,承包人負責整改和返工并承擔相應費用,且由此引起的其他損失和責任均由承包人承擔。 (3)未經過建設單位批準變更非推薦品牌主材、工程設備的,承包人應在監理人要求的合理期限內將不符合合同品牌要求的主材運出施工現場,并重新采購符合合同要求的品牌要求的材料、工程設備,由此增加的費用和(或)延誤的工期,由承包人承擔;無法更換的,發包人有權按照該批材料和工程設備的同等價值(單價以推薦品牌計)進行扣除違約金,累計計算,最高不超過總施工合同價款的10%。 | |
15 | 專用合同條款第10.1 | 關于變更的范圍的約定: 執行通用合同條款并符合以下規定: 。 (1)嚴格建設標準,擅自提高建設標準、規模的工程,一律不得追加投資;嚴禁以承包人工藝改變、材料設備采購困難等為由要求設計單位進行變更; (2)除因不可抗力需要實施應急搶險工程外,變更涉及造價變化的,應報經批準后方可實施。發包人提出的變更,如未按程序報經批準的,承包人有權不予實施。 (3)變更審批管理按《****政府投資項目管理辦法》(廈發改投資[2021]49號)執行。項目所屬投資審批部門為區級的,還應按照其相關變更規定執行。 | 關于變更的范圍的約定:執行通用合同條款并符合以下規定: 。 (1)承包人提出變更設計,必須經得發包人同意后,由設計單位出具設計變更通知書。 (2****設計院、監理工程師、發包人書面同意確認后方可施工,承包人提出的工程變更必須得到監理工程師和發包人的書面同意后,****設計部門審批,否則由此發生的工程量增加發包人不予認可,同時發包人有權要求承包人恢復按圖施工,承包人承擔相應費用,不得異議。承包人須在經發包人批準確認的工程變更確定后30天內,提出變更工程價款及工期調整的報告及附簽證資料送達發包人,合同價款調整方式按本合同專用條款中第12條執行。簽證報送資料應包括工程聯系單、變更圖紙、工程量計算書、預算書,否則發包人有權拒收,并視為承包人未提出調整要求。 (3)承包人在經發包人批準確認的工程變更確定,并經監理工程師簽發工程變更令通知后14日內,提出變更工程價款的報告,其調整方式按本合同專用條款中第12條執行。 (4)承包人在雙方確定變更后14日內不向工程師提出變更工程價款報告時,變更工程****審核中心審定的結論為準,視為該項變更不涉及增加合同價款。因變更而減少合同價款時,承包人在變更后14天內不向工程師提出變更工程價款報告的,視為同意發包人依據本合同條款對該項變更價款的核減。 (5)工程變更在概算控制范圍內,發包人應嚴格按照廈翔政〔2016〕56號執行: 1、設計變更增加投資額超中標價但未超總投資概算的:①設計變更增加投資額累計在5萬元以下的,由建設單位及代建單位共同確認(需建設單位及代建單位蓋章,單位法定代表人簽字確認); ②設計變更增加投資額累計為5萬元(含5萬元)以上且在中標價5%以下的,****中心批準后方可實施;③設計變更增加投資額累計為5萬元(含5萬元)以上且在中標價5%(含5%)以上10%以下的,****改革局批準后方可實施;④設計變更增加投資額累計為5萬元(含5萬元)以上且在中標價10%(含10%)以上的,****政府分管領導專題研究同意批準后方可實施;⑤在確定設計變更增加投資額時,變更增加和減少投資額不得相互抵減。 2、設計變更增加投資額超總投資概算的,報區政府常****領導小組研究同意批準后方可實施。 若有設計變更及工程簽證增加的價款(執行廈翔政〔2016〕56號,如有新的文件,則按新的文件規定執行),****中心審核后與結算一起支付。 |
16 | 專用合同條款“12.1 .2合同價格形式 2、總價合同” | / | 2、合同總價增加: 根據《****建設局****門市建設工程主要材料和設備價格風險管控的通知》(廈建筑〔2021〕64號)、《****建設局 ****委員會****財政局****政府投資項目材料價格調整機制的通知》(廈建筑〔2021〕65號)文規定。 |
17 | 專用合同條款第11.1.2主要材料和設備價差調整 | / | 補充:(3)材料設備品牌、規格型號變更造價調整原則:承包人在施工過程中需要使用代用材料設備或者調整材料設備的生產廠家、產地、產品型號、品牌需發包人工程審查書面批準;變更后的材料設備高于原材料設備合同價的部分由承包人承擔,低于原來材料設備合同價的,按實際調整減少的價款從原來合同價中扣減;在材料設備技術規格要求類似的前提下,若調整的品牌在招標推薦品牌中,不予調整造價。施工過程中發包人可根據工程需要進行材料設備品牌(技術規格要求應類似)的變更,若變更的品牌在發包人推薦的品牌列表中,工程造價不予調整;若變更的品牌,不在發包人推薦的品牌列表中(或在發包人推薦的品牌列表中但技術規格要求發生變化),材料設備價格差價調整按照材料設備變更時點兩品牌(同時考慮技術規格要求)之間的信息價價差(在信息價刊物中能找到類似材料設備的前提下)進行計算,若在信息價刊物中找不到類似材料設備的按發包人市場詢價價差(不考慮投標報價)進行計算,以上差價調整均不受投標報價影響,且價差只計取差價及稅金,不計取其他費用。 |
18 | 專用合同條款“12.2.1 預付款的支付” | 付款支付期限:發包人在合同生效并收到承包人提交的履約保函及預付款保函后14 天內支付工程預付款。 預付款扣回的方式: 當工程款支付(含預付款)累計達到合同價款(扣除暫列金額)的50%時,在其后支付的各期工程進度款中按當期應付工程款的50%扣回工程預付款,并在已付工程合同價款(扣除暫列金額)的80%前全部扣回。預付款全部扣回后10天內,發包人將預付款保函退還給承包人 。 | 預付款支付期限:/。 預付款扣回的方式:當工程款支付(含預付款)累計達到合同價款(扣除暫列金額)的 50%時,在其后支付的各期工程進度款中按當期應付工程款的50%扣回工程預付款,并在已付工程合同價款(扣除暫列金額)的 80%前全部扣回。預付款全部扣回后10天內,發包人將預付款保函退還給承包人。預付款保函形式同第3.7條擔保的履約擔保形式。 |
19 | 專用合同條款12.4.4 進度款審核和支付 | 發包人支付進度款的期限:在簽發進度款支付證書后7個工作日內 | 發包人支付進度款的期限:在簽發進度款支付證書且財政資金到位后14個工作日內 (3)①承包人工程進度款達不到50萬元不予支付;②銀行轉賬方式支付工程進度款,****銀行轉賬方式支付工程進度款額為當期發包人核準進度款的80%;③進度款支付累計達到合同價款(扣除暫列金額)的80%時,停止支付進度款;并按本條款第④項的規定支付工程款;④發包人在市(區)財政審核部門出具竣工結算審核結論書且財政資金到賬后28天內按審核結果支付至結算價的90%;承包人協助發包人辦理完成工程移交管養單位手續、工程檔案歸檔,****檔案局、****檔案館的歸檔備案證明文件和發包人的歸檔證明文件,取得綜合驗收備案等手續且相應款項撥付至發包人賬戶后,發包人支付至結算價的97%;⑤剩余結算價的 3% 作為工程保修金,在保修期滿且財政資金到位后內一次性結清,且保修金不計利息;⑥以上款項均須經區財政審核部門審核且發包人收到財政撥款和承包人提交合規的付款申請和增值稅發票后15個工作日內予以支付。⑦****總局2016年第17號公告規定,中標人應先向建****門市****機關預繳稅款,且每次支付工程款(包括預付款****門市****機關預繳稅款的證明,否則發包人將不予支付工程款(包括預付款)。 工程質量及安全施工隱患在經整改合格前,其對應的工程量的工程款一律不予支付。 |
20 | 專用合同條款第12.4 條款“工程進度款支付”增加12.4.7工程進度款使用的監管 | / | 補充:工程進度款使用的監管:1、承包人不得將本工程的工程款用于其他工程,并確保工程資金的合理使用,承包人應為本合同的履行設立共管賬戶,實行專款專用,所有工程款結算以及與工程有關的收支均通過該帳戶進行,并接受發包人的監督檢查。共管戶使用應同時遵守相關規定要求。如因銀行賬號凍結等原因導致共管賬戶或本合同約定的款項收支賬戶不適于繼續使用的,發包人可要求承包人設立新的共管賬戶或要求變更工程款收支賬戶。 2、監理工程師及發包人對該共管賬戶進行監管,監管內容及要求包括: (1)承包人依約向供應商、分包商支付貨款或工程款。 (2)承包人依約支付工人工資。 (3)承包人按照法律規定及時繳納稅。 (4)承包人的用款符合用款計劃且不得將工程款挪作他用。 (5)安全文明措施費要求專款專用;并在每期進度款中單項列支。 3、監理工程師應于審批當期應付工程進度款的同時,就上期工程進度款(或預付款)支付后,共管賬戶的使用情況是否符合監管要求出具書面意見,承包人應予以配合并提供必要資料。如不符合監管要求,監理工程師應立即報告發包人,同時保留簽發付款意見的權限,此時發包人有權停止支付承包人要求支付的工程進度款,直到承包人整改符合監管要求。 4、發包人有****銀行查詢賬戶使用情況,承包****銀行提****銀行不得提供查詢,必要時,****銀行出具同意查詢的說明。 5、承包人應分次提供正式發票,但發票不作為工程結算的依據。 6、承包人在工程施工期間,****門市****管理部門有關規定建立工人工資專項賬戶,按月報送有關工人工資支付情況的報告給發包人,不得拖欠工人工資,否則,發包人為確保工程順利施工,有權自主將工程進度款用于償付被拖欠的工人工資,承包人不得有任何異議。 |
21 | 專用合同條款第13 .2 竣工驗收 增加13.2.1竣工驗收條件 | / | 補充:工程具備以下條件的,承包人可以申請竣工驗收: (4)工程已按本合同規定全部建成,并圓滿通過各項過程的檢查、試驗和驗收。 (5)竣工現場清理已符合約定要求。 (6)承包人向發包人出具已按合同約定支付工程款證明一式四份。 (7)法律法規或地方規章規定的其他條件。 |
22 | 專用合同條款第13 .2 竣工驗收 增加13.2.2竣工驗收程序 | 補充:13.2.6發包人應在收到承包人竣工報告后10日歷天內聯系質量監督單位、設計單位和監理人進行驗收,驗收通過的,發包人應在驗收后14日歷天內簽署工程驗收合格有關證明,并確定提交竣工報告的時間為實際竣工日期。驗收不通過,應由承包人進行整改并在整改后提交整改報告,竣工日期以最后一次整改后提交整改報告的時間為準。 13.2.7工程過程內業資料應與施工進度同步,隱藏工程需經責任各方驗收合格,簽完驗收內業資料方可隱藏覆蓋,未執行發包人有權按1000元/檢驗批予以扣除違約金并無條件返工。竣工驗收資料(含竣工圖)應在工程完工后1個月內完成并上報代建單位。施工單位拖延或拒不提供竣工決算資料的,每拖延一天,發包人有權按5000元/日予以扣除違約金。 13.2.8施工單位需做好竣工圖紙后,方可進行工程竣工預驗收。施工單位提交的竣工圖紙必須與現場相符,若出現不一致的情況,發包人有權按每處按5000元予以扣除違約金。所有施工設備及工藝必須滿足設計圖紙(包括設計變更、機電安裝工程技術參數補充要求等)、國家及地方相關規范、新工藝技術要求、招標相關技術標準和界面劃分要求及經監理工程師和發包人確認的施工組織設計要求。如不能滿足要求,每發現一次,發包人有權按人民幣5000元/次從當月工程進度款中扣除違約金,且承包人應按發包人要求免費整改至滿足要求為止。 13.2.9驗收標準除按規定文件執行外還需按照《**市正本清源改造施工和驗收標準-征求意見稿》執行。 | |
23 | 專用合同條款第13.3.3 投料試車 | 關于投料試車相關事項的約定:執行通用條款 | 關于投料試車相關事項的約定: 本工程中的調試的費用均由承包人承擔,其費用包含承包范圍內安裝工程的調試及與整個工程聯動調試中的用電、用水、人工、材料、設備等所有費用,所有調試費用承包人已計入在合同總價內。 |
24 | 專用合同條款第14.1條款竣工結算申請單應包括的內容 | 竣工結算申請單應包括的內容:執行通用條款 | 竣工結算申請單應包括的內容: (1)承包人應向發包人提交結算資料,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資料: 工程結算書(預算人員簽字加蓋送審和編制單位公章); 工程量計算書(即計算底稿); 工程投標預算書,工程承包合同及補充合同; 經監理、發包人代表確認的工程量確認清單; 經發包人確認工程竣工圖; 竣工資料、驗收證明; 經發包人確認的設計交底、設計變更、技術核定單、圖紙會審紀錄; 經發包人確認的工程簽證資料; 施工過程中各類現場記錄、會議紀要; 經發包人確認的施工方案、施工組織設計; 隱蔽工程記錄(涉及工程造價的有關資料); 材料設備差價的證明材料、暫定價變化資料; 開工通知書,停復工報告; 甲供料明細表和驗收記錄; 發包人工程款支付明細表; 材料設備應提供產品檢驗檢測合格證明、質量保證書、保修書、使用手冊; 其他涉及工程造價的核定審批單。 以上要求發包人有權根據需要進行補充或調整,如承包人未能按上述要求提供結算資料且時間超過竣工時間45天的,經發包人書面催促14日歷天內無合理理由解釋的,發包人有權根據其掌握的資料進行審查并作為結算依據報送市(區)財政審核部門審核,對此承包人不得有任何異議。施工單位拖延的,每拖延一天,發包人有權按 5000 元/日予以扣除違約金。累計扣除違約金金額不超過合同金額的百分之五。 承包人向發包人提交的簽證資料若屬于合同承包范圍(或招標文件約定的風險包干范圍)內或不合理簽證,即使發包人代表在管理過程中簽字認可,發包人在結算審核過程中有權予以剔除,承包人不得有異議。 (2)竣工結算條件 ①工程竣工驗收通過,工程質量驗收達到合同約定標準,竣工報告經發包人批準,****政府相關部門竣工備案。 ②工程現場整理干凈,承包人全部機械設施和施工人員撤離工程現場,工程移交發包人或發包人指定的接收單位。 ③遞交竣工結算報告和竣工結算資料(含全部的工程量計算書及與現場情況一致的竣工圖等,含電子文件)。 ④發包人收到承包人的竣工結算報告及結算資料視為完成的資料,任何后補的資料發包人有權不予認可。 ⑤工程已辦理完整的交付發包人的全部手續且工程無條件全部移交。 |
24 | 專用合同條款第14.2條款竣工結算審核 | 發包人審批竣工付款申請單的期限: 監理人在收到竣工結算申請單后14天內完成審核并報送發包人,發包人在收到監理人報送的經審核的竣工結算申請單后14天內完成審批并報送市(區)財政審核部門審核,市(區)財政審核部門審核數為本項目最終工程結算數。監理人在市(區)財政審核部門審核后7天內向承包人簽發經發包人簽認的竣工付款證書。 發包人完成竣工付款的期限:簽發竣工付款證書后14天內 | 發包人審批竣工付款申請單的期限: 監理人在收到竣工結算申請單后14天內完成審核并報送發包人,發包人在收到監理人報送的經審核的竣工結算申請單后14天內完成****審核中心審核,****中心審核數為本項目最終工程結算數。****審核中心審核后7天內向承包人簽發經發包人簽認的竣工付款證書。 發包人完成竣工付款的期限:簽發竣工付款證書后且財政資金到賬后14天內 |
25 | 專用合同條款第15.缺陷責任期與保修 | 缺陷責任期的具體期限: 從工程通過竣工驗收之日起二年。 | 缺陷責任期的具體期限: 按工程質量保修書相關條款執行。 |
26 | 專用合同條款第15.3.1承包人提供質量保證金的方式 | 質量保證金采用以下第 1種方式: (1)質量保證金保函,保證金額為: 為簽約合同價的3% ; (2) 3 %的工程款; (3)其他方式: / | 質量保證金采用以下第(3)種方式: (1)質量保證金保函,保證金額為: / ; (2)/%的工程款; (3)其他方式:質量保證金或質量保證金保函,保證金額為:工程結算總價款的3% |
27 | 專用合同條款第15.3.2 質量保證金的扣留 | 關于質量保證金的補充約定: 發包人累計扣留的質量保證金不得超過工程價款結算總額的3%。如承包人在發包人簽發竣工付款證書后28天內提交質量保證金保函,發包人應同時退還扣留的作為質量保證金的工程價款;保函金額不得超過工程價款結算總額的3%。 發包人在退還質量保證金的****銀行發布的同期同類貸款基準利率支付利息 。 | 關于質量保證金的補充約定: 發包人累計扣留的質量保證金不得超過工程價款結算總額的3%。如承包人在發包人簽發竣工付款證書后28天內提交質量保證金保函,發包人應同時退還扣留的作為質量保證金的工程價款;保函金額不得超過工程價款結算總額的3%。發包人無息退還質量保證金。 |
28 | 專用合同條款第15.4.3 修復通知 | 承包人收到保修通知并到達工程現場的合理時間:48小時內 | 承包人收到保修通知并到達工程現場的合理時間:24小時內 |
29 | 專用合同條款第16.1.2 發包人違約的責任 | (1)因發包人原因未能在計劃開工日期前7天內下達開工通知的違約責任: 工期順延,賠償承包人因為延期開工發生的損失 。 (2)因發包人原因未能按合同約定支付合同價款的違約責任: 以應付未付合****銀行同期貸款利率計算違約金 。 (3)發包人違反第10.1款〔變更的范圍〕第(2)項約定,自行實施被取消的工作或轉由他人實施的違約責任: 按照被取消工作的合同價款的10%賠償承包人 。 (4)發包人提供的材料、工程設備的規格、數量或質量不符合合同約定,或因發包人原因導致交貨日期延誤或交貨地點變更等情況的違約責任: 工期順延、賠償承包人因此造成的損失 。 (5)因發包人違反合同約定造成暫停施工的違約責任: 執行通用合同條款。 (6)發包人無正當理由沒有在約定期限內發出復工指示,導致承包人無法復工的違約責任: 工期順延,賠償承包人因此造成的損失 。 (7)其他: 無 | (1)因發包人原因未能在計劃開工日期前7天內下達開工通知的違約責任: 工期順延。 (2)因發包人原因未能按合同約定支付合同價款的違約責任: 發包人原因未能按約定支付合同價款的,經承包人書面催告后仍未在20日內付清的,則以經發包人審核確認的工程****銀行同期貸款利率計算違約金。 (3)發包人違反第10.1款〔變更的范圍〕第(2)項約定,自行實施被取消的工作或轉由他人實施的違約責任: 無 。 (4)發包人提供的材料、工程設備的規格、數量或質量不符合合同約定,或因發包人原因導致交貨日期延誤或交貨地點變更等情況的違約責任: 工期順延、賠償承包人因此造成的損失 。 (5)因發包人違反合同約定造成暫停施工的違約責任: 工期順延,費用除合同約定可調整外,其余均不予調整。 (6)發包人無正當理由沒有在約定期限內發出復工指示,導致承包人無法復工的違約責任: 工期順延 。 (7)其他: 由于政府原因(包括但不限于改變土地用途、調整規劃等)導致本工程被取消或其它無法履行合同的情形,此不屬于發包人違約,承包人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發包人承擔違約和賠償責任;工程結算款以區財政審核部門的審核數為準。 |
30 | 專用合同條款第16.2.2承包人違約的責任 | 承包人違約責任的承擔方式和計算方法: (1)承包人違反合同約定進行轉包或違法分包的,發包人有權按照轉包或者違法分包合同價款的10%計算作為承包人違約金。 (2)承包人違反合同約定采購和使用不合格的材料和工程設備的,發包人有權要求承包人自行承擔更換材料和設備并承擔損失;無法更換的,發包人有權按照該批材料和工程設備的同等價值進行處罰。 (3)承包人在缺陷責任期及保修期內,未能在合理期限對工程缺陷進行修復,或拒絕按發包人要求進行修復的,發包人有權自行修復并按照修復費用的30%計算承包人違約金; | 承包人違約責任的承擔方式和計算方法: (1)承包人違反合同約定進行轉包或違法分包的,發包人有權按照轉包或者違法分包合同價款的10%計算作為承包人違約金,并追究違約責任。 (2)承包人采購的材料和工程設備,應保證產品質量合格,承包人應在材料和工程設備到貨前24小時通知監理人檢驗。承包人進行永久設備、材料的制造和生產的,應符合相關質量標準,并向監理人提交材料的樣本以及有關資料,并應在使用該材料或工程設備之前獲得監理人同意承包人采購的材料和工程設備不符合設計或有關標準要求時,承包人應在監理人要求的合理期限內將不符合設計或有關標準要求的材料、工程設備運出施工現場,并重新采購符合要求的材料、工程設備,由此增加的費用和(或)延誤的工期,由承包人承擔;無法更換的,發包人有權按照該批材料和工程設備的同等價值進行扣除違約金。 (3)承包人在缺陷責任期及保修期內,未能在合理期限對工程缺陷進行修復,或拒絕按發包人要求進行修復的,發包人有權自行修復,修復費用由承包人承擔,并按照修復費用的30%計算承包人違約金; (4)本工程質量達不到合格質量標準,承包人應負責返工,直至通過驗收,承包人應負責返工所發生的所有費用,所延誤的工期不得順延,并賠償發包人由此引起的一切損失;工程質量達不到合格標準的該部分工程不計入結算工程造價,發包人從承包人的工程款中扣除合同價的2%作為違約金;經返工或補救后通過驗收合格但造成永久性缺陷的或影響使用功能的,該部分工程不計入竣工結算工程量,同時發包人有權視缺陷的程度應予以扣除違約金,承包人不得有異議。上述違約可累加扣除違約金,但質量違約金的最高額為合同價的10%,最終以財政審核為準。 補充:(5)雙方約定的承包人其他違約責任: ①承包人必須遵從發包人和監理在項目實施過程中的相關管理規定及管理制度,并遵從發包人和監理對現場布置的控制。承包人不服從發包人和監理指令,在規定時間內拆除相應部分臨設或讓出場地,發包人有權采取一切有效措施,保證發包人工作正常進行,由此造成承包人的一切損失由承包人負責。 ②管理人員不到位違約:承包人應配合招標代理單位及發包人,應在取得中標通知書后的30個日歷日內和招標人簽訂施工合同,并在施工合同簽訂后10日內及時辦理施工許可證(若有)并簽發開工令進場(進場人數至少達到要求人數的三分之二),按照投標書內承諾和國家、省市相關對規定要求配備的項目管理人員必須在監理工程師指定的日期進場,以保證項目管理機構有效運轉;承包人若在工程開工時未能按相關要求的安排人員到位,發包人有權要求監理發出停工令,并有權對承包人處以項目負責人、生產負責人、技術負責人未到位扣除違約金10000元/天﹒人,施工員、安全員、質檢員、試驗員、機管員人未到位扣除違約金5000元/天﹒人,直至缺員進場為止;承包人項目負責人、生產負責人及技術負責人每個月至少需24天到現場辦公,每天至少8小時,在現場夜間施工時應保持聯系渠道的暢通;在工程施工期間,未經監理工程師批準,承包人的施工管理人員缺員30%以上,在監理工程師發出3次書面警告后,發包人有權終止本合同,承包人不得有異議,對工程正常施工不造成影響的除外。違約金從工程款中扣除,因此產生的工期順延不得簽證。 ③未經發包人同意,承包人在開工前報備的項目管理人員不得更換。如承包人因特殊原因需更換報備的項目管理人員,則必須經監理工程師、發包人批準同意后,才可更換,且變更人員必須是同等資歷的,同時有權要求承包人應承擔違約責任:更換項目負責人、生產負責人、技術負責人100000元/人﹒次從當次工程款中扣除違約金,更換施工員、安全員、質檢員、試驗員、機管員30000元/人﹒次從工程款中扣除違約金。若未經發包人同意,擅自更換項目負責人、生產負責人或技術負責人的,則承包人應支付給發包人違約金100000元人民幣;擅自更換施工員、安全員、質檢員、試驗員的,則承包人應支付給發包人違約金30000元人民幣/人次。承包人擅自更換上述人員的,發包人有權讓承包人應賠償損失。當發包人有合理理由認為承包人的項目管理人員在執行合同中玩忽職守、不能勝任或做出了一些嚴重違反現場管理規定的行為,發包人有權要求承包人更換他人接替工作,并按上述更換人員的有關條款對承包人進行扣除違約金。發包人可以隨時撤回他對現場項目管理人員的批準,如果此批準被撤回,承包人在接到書面撤回通知后應立刻調離更換該人員,不得雇傭該人員擔任該現場的任何職責。違約金從工程款中扣除,因此產生的工期順延不得簽證。 ④施工機械設備違約:在項目符合開工條件的情況下,承包人必須在監理工程師指定的日期配備滿足施工條件的主要施工機械設備、質檢儀器到場,以保證工程順利開工;進場的施工機械設備的性能、規格低于施工組織設計配備的機械設備,視為未按時進場。若用于本工程的施工機械設備不能按時進場(或提前退場),每違約一日歷天發包人有權按照1000元/臺的違約金直接從工程款中扣除,直至設備進場為止。在工程施工期間,未經監理工程師批準,承包人進場使用的施工機械和質檢儀器不得撤離現場,否則發包人將1000元/臺﹒天從合同價中扣除違約金,直到設備重新進場為止。 ⑤若發生設計變更,增減工程量不在工程量清單之內的項目且若定額缺項的,由承包人提出適當的單價(報價原則同本專用條款12.1款),經****門市(區)財政審核部門審核確定,承包人若以此為借口消積怠工,發包人除合同其他約定違約(如工期)扣除違約金外,可另行每天按該項變更承包人報價總額的1%進行累計扣除違約金。 ⑥承包人應服從發包人及委托的監理單位的管理,承包人對發包人及監理工程師關于工程質量、安全、文明施工、進度、有關資料的報表報送的及時性等正確指令不及時回復和整改的,不服從監督管理,發包人及監理單位有權對承包人進行扣除違約金,每次扣除金額不超過伍千元人民幣。 ⑦承包人應于竣工結算完成45天內免費提交伍套按城建檔案管理規定裝訂完善的竣工圖(含電子光盤)及竣工資料,每延遲1日歷天,發包人有權對承包人處以人民幣5000元的違約金扣除違約金。當工程具備驗收條件時,承包人應及時向發包人提交驗收報告及驗收資料,嚴禁“三拖”(拖驗收、拖資料、拖移交)。否則發包人有權依據監理人出具的鑒**論書,自行組織有關部門驗收,并提出修改意見。承包人必須按要求整改,并承擔整改費用;如承包人拒絕按發包人提出的要求整改,發包人有權另請他人整改,并按發生的整改費用的1.5倍從工程結算款中扣除。工程竣工驗收通過后15日歷天內,承包人應自行修復場內的交通道路,撤離剩余人員。承包人不得以任何借口拒絕移交工程,承包人如逾期移交的,則竣工日期發包人有權按以上工作實際完成之日計算,且有權強行使用已驗收的工程,同時發包人有權對承包人每日歷天扣除違約金人民幣5000元,由此發生的一切后果,由承包人負責。 ⑧農民工工資專用賬****保障部等十部門關于印發《工程建設領域農民工工資專用賬戶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人社部發〔2021〕53號)執行,同時承包人必須按國家和地方有關法律法規合法用工,辦理農民工工資專用賬戶并及時足額發放農民工工資,確保工資按月足額發放,如有發生拖欠工資并給發包人經營管理造成負面影響或造成社會負面影響的,視為承包人違約,將發包人有權按人民幣10000元/次扣除違約金,若出現5人以上的群體討薪上訪,有權每次扣除承包人10萬元違約金,并從后續進度款中先行扣除拖欠的農民工工資后再行支付進度款。承包人應妥善做好資金使用計劃安排,做好相關內業資料管理,如被相關部門檢查未做好相關工作被通報,發包人有權向承包人按人民幣5000元/次扣除違約金,如發生勞務工人工資糾紛,承包人應提供詳實的工資發放書面原始記錄。 ⑨因承包人原因導致發包人終止合同的,發包人除按本合同約定的計價方式對承包人所實施且經驗收合格的工作量進行計價外,其他為本工程開辦所支出的其他費用均不計算。 ⑩承包人保證其具備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資質、授權與業務能力(合同期內資質授權應保持有效),且合同生效后未經發包人同意承包人不得單方不履行合同或提前終止合同,亦不得違反合同約定進行轉包或違法分包。否則,發包人有權按照簽約合同總價款的10%要求承包人支付違約金。 ?為了保證工程質量、工期,發包人嚴禁承包人將付給的工程進度款,挪用到與本項目無關的其它項目或其它用途,必須專款專用,一經核實承包人挪用發包人支付的工程款,發包人有權要求承包人支付每次20000元違約金。發包人按合同約定支付工程款,****施工隊伍中民工工資及一切支出由承包人自行解決,承包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和事項為借口拖欠民工工資,發包人對承包人拖欠任何應付款不承擔責任。 ?發包人已按合同約定完成了發包人應承擔的工作后,承包人無正當理由不開工或監理工程師因承包人原因導致不予簽發開工令,視為承包人違約,工期不予順延。由于承包人的原因造成工期延誤,除應承擔其違約責任外,還應承擔后續工程承包人的因工期延誤造成的經濟損失。 ?在工程施工期間,未經監理工程師和發包人批準,承包人的施工管理人員缺員20%以上,在監理工程師發出3次書面警告后,發包人有權終止本合同,承包人不得有異議,對工程正常施工不造成影響的除外。 ?承包人已進行現場考察,取得以下方面的所有資料并進行了必要的分析、考慮: Ⅰ、現場地形、地貌和特征。 Ⅱ、實施和完成本合同工程及其缺陷的修復的工作范圍、性質和所需要的材料采購和加工;進場道路和水、電、食宿供應條件。 Ⅲ、當地鄉規民約和風俗習慣。 Ⅳ、取得對工程施工有影響或起作用的風險、意外等必要的資料。 Ⅴ、建筑廢土的處置。 若由上述情況產生的工期延誤以及給發包人造成的損失,發包人有權按照違約處理,違約金從工程款中扣除。 ?在省市****質監站)組織的安全文明施工及工程質量檢查,被通報批評或勒令停工整頓等處理的,發包人有權按人民幣5萬元/次從合同價中扣除違約金。 ?承包人對發包人的工作聯系單未在7日歷天內給予答復的,或對發包人的指令不予以采納,拒不整改的,發包人有權按人民幣5000元/次扣除違約金。 ?承包人在收到工程師指令后7個日歷天內仍未按指令執行,工程師經發包人同意后有權另行委托具備相應資質的其它人員執行指令內容的工程,所有由此引起的費用由承包人承擔,發包人有權從應付給承包人的當期工程進度款中扣除。 (6)本工程竣工驗收通過后15日歷天內,承包人應無條件自行拆除施工臨時設施,撤退施工機械設備并清理場地,修復場內的交通道路,撤離所有施工人員。如逾期仍未撤離完的,應向發包人每日支付1000元的違約金。同時,發包人有權采取強制手段清楚現場,且無須征得承包人的許可。為此所發生的費用從未支付工程款中扣除。 (7)本合同提前終止的,未完工程發包人有權另行委托其它施工單位承包,承包人承諾在發包人要求的時間內無條件清退離場并配合交接工作)本合同約定的違約金、賠償金、罰金、處罰、扣款等可累計計算。發包人有權從未付款項(含質保金)中直接扣除承包人應承擔的違約金、賠償金及其他款項(如有),如該扣除違約金不足以補償發包人因此所受的全部損失(包括但不限于律師費、訴訟仲裁費、維權費、差旅費、鑒定費、評估費、公證費、公告費及對第三方的賠償),則承包人仍應補足賠償。 |
31 | 專用合同條款第16.2.3 因承包人違約解除合同 | 關于承包人違約解除合同的特別約定:執行通用合同條款 | 關于承包人違約解除合同的特別約定: 承包人如有以下情況之一發生,發包人有權書面通知解除合同,通知至送達承包人或現場項目經理部后生效,同時發包人有權沒收(兌付)全部履約擔保(如有),并發包人有權要求承包人按本合同簽約總價款10%支付違約金: (1)承包人在施工過程中擅自停工、窩工、施工緩慢或因承包人其他原因致使合同約定的工期延誤20%及以上或根本無法按照合同約定工期完工的。 (2)承包人在施工過程中的主要分部施工質量明顯無法達到合格要求,經監理工程師要求整改卻無正當理由拒絕整改的。 (3)承包人因其他法律糾紛或行政違法被查封本工程專戶或有關司法部門要求發包人停止向其支付工程款或協助執行工程款的,致使合同無法繼續履行的。 (4)承包人擅自更換本工程項目經理或項目管理班子中的人員不能及時到位或擅自更換,經發包人提出異議后10天內不糾正的。 (5)承包人對共管賬戶(專戶)的使用無法達到本合同約定的監理要求,且在一個月內仍無法整改的。 (6)承包人因欠繳稅款致使工程所在地稅務主管部門拒絕為其提供稅務發票的。 (7)承包人破產或宣告停業清理,且此清理不是出于重組、重建或合并之目的。 (8)承包人以自己的行為表示不繼續或者無法繼續履行合同的。 (9)承包人違法轉包、分包建設項目的。 (10)因承包人原因發生重**全事故的。 (11)承包人不具備履行本項目所需的相應資質與授權(包括發包人發包時要求的施工資質)或該等資質與授權在合同期內失效的。 (12)其他本合同約定的發包人有權解約情形。 發包人繼續使用承包人在施工現場的材料、設備、臨時工程、承包人文件和由承包人或以其名義編制的其他文件的費用承擔方式:由發包人支付承包人費用,費用金額由雙方協商確定。 合同解除后,已完成的工程量由雙方進行結算,承包人不配合結算的且經發包人書面催告后仍不限期配合的,發包人有權自行根據所掌握的****門市(區)財政審核部門,****門市(區)財政審核部門對本工程的審核結****工程部分的結算價,審核結論對雙方均具有約束力,對此雙方均無任何異議。 合同解除后,承包人應于接到發包人通知后15日內無條件退出工程現場。 合同解除并不解除承包人對已施工部分的工程質量責任和保修責任及合同履行過程中的違約責任。 |
32 | 專用合同條款第18.1 工程保險 | 關于工程保險的特別約定:執行通用合同條款 | 關于工程保險的特別約定:發包人委托承包人為本合同工程投保工程一切險和第三方責任險,保險費由承包人支付。承包人應將招標人設為共同被保險人,建設工程一切險涵蓋工程移交管養前造成的經濟損失。承包人在本次投標報價中應綜合考慮此費用。承包人辦理保險業務應按照省、市建設主管部門及發包人的有關要求執行。 承包人職工的(人身)事故險由承包人自行投保,保險費由承包人承擔并支付,投標人應自行綜合考慮到相應項目的投標報價中,不單獨報價。工程一切險,第三人人身傷害及財產,承包人應自行充分評估風險,決定是否投保,費用自行承擔。若未投保,承包人承擔一切責任,同時應保障發包人免于承擔由此引起的索賠、訴訟和其他費用。若此條款與其他條款相沖突,則與此條款為準。 |
33 | 專用合同條款增加補充條款 | 21、補充條款 21.1承包人未在規定的時間內簽訂合同及進場施工的,發包人將有權進行扣罰。 承包人應配合招標代理單位及發包人,應在取得中標通知書后的30個日歷日內和招標人簽訂施工合同,并在施工合同簽訂后10日內及時辦理施工許可證(若有)并簽發開工令進場(進場人數至少達到要求人數的三分之二)。承包人未按上述要求的各節點完成相關手續辦理,每延誤1個日歷日招標人有權按每天¥5000元扣除違約金。 計算工期的時點前承包商應組織工人、機械、材料等進場開始施工。 21.2中標候選人公示期內,若發生中標候選人投標的項目相關人員資格條件被質疑的,則該中標候選人應在接到招標人通知后三個日歷日內提供真實有效的相關佐證材料(包含學歷證書、職稱證書的評審表及審批文件或相關人事行政部門證明等足以證明資格條件真實性的文件)并提供原件核對,逾期未提供的,招標人有權按不利于該中標候選人的情況進行判定處理。 21.3排名第一的中標候選人放棄中標、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標文件要求提交履約擔保金,或者被查實存在影響中標結果的違法行為等情形,不符合中標條件的,招****委員會提出的中標候選人名單排序依次確定其他中標候選人為中標人,也可以重新招標。 21.4認真學習國家、省、市區對于疫情防控的相關要求,按相關文件中防疫政策,結合實際工作一并貫徹執行,編制疫情防控方案,并做好人員出入登記備案,若未按要求做好相應措施,****集團質安部通報,發包人有權對承包人按人民幣5000元/次扣除違約金。因承包人原因未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導致工期延誤,視為承包人違約,工期不予順延。 21.5承包人現場項目管理班子 21.5.1本工程項目承包人必須指派一名本企業在職的副總經理級別及以上領導或總工程師為本項目的總協調負責人,該負責人不得擅自更換,如確需更換,應經得發包人同意,且擬更換人員應為承包人同等職位或以上領導,該負責人應定期到施工現場指導和檢查工作。 21.5.2承包人在投標書中承諾配置的項目經理、技術負責人必須常駐現場,常駐現場時間每月不少于26天,其余天數在接到業主通知后2個小時內必須到場。承包人投標文件內承諾配備的項目管理班子必須在合同簽訂后按發包人指定的日期進場,以保證項目開工時管理機構能夠有效運轉。承包人實際配備本工程的項目管理班子必須是在投標文件中承諾配備的人員(包括項目經理、項目技術負責人、現場施工負責人、質檢員、安全員、材料員、施工員),不得擅自變更。項目管理班子成員因故確屬不能履行職責需要變更的,所變更人員的資格、業績和信譽不得低于投標時承諾的條件。施工期間承包人單方面提出變更中標的項目經理和項目管理班子其他成員,需經發包人同意,變更項目經理還應報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批準。當發包人有合理理由認為承包人的項目管理班子成員在執行合同中玩忽職守、不能勝任或存在嚴重違反現場管理規定行為的,發包人有權要求承包人更換他人接替工作,承包人應按更換人員的有關約定支付違約金。發包人及監理工程師將不定期對工程施工項目管理人員的現場到位情況進行抽查,若發現項目管理班子成員沒有按時進場或項目實施過程中不在崗的,承包人應招標文件中相關條款標準支付違約金。同時報招投標監管機構備案。 在工程實施期間,承包人的項目管理班子嚴重缺員,致使工程無法正常進行,在監理工程師發出3次書面警告后仍不整改的,發包人按招標文件約定執行。 21.5.3 為保證施工進度,自開工之日起,承包人應組織每個片區不少于兩個工作面同時進行施工,每個工作面不少于10個工人,每個工作面須設管理人員不少于一名,于開工前提交管理人員備案表。 21.6施工要求 21.6.1施工前,承包人應認真研究設計圖紙內容,考察施工現場,調查收集有關資料,對施工區域內各監測斷面的基層表面高程進行測量,并將結果報送監理工程師核查。 21.6.2測量前應對平面控制點,水準點進行檢查復核。測量的方法、精度以及所用的儀器應符合現行標準、規范的規定。測量時監理工程師應在場,測量結果應經過承包人與監理工程師雙方確認。 21.6.3承包人應對整個現場的施工組織和施工方案的適用性、穩定性和安全性負全面責任。 21.6.4承包人為本合同雇用的特殊工種的工人和操作人員應受過專門的培訓并已取得有關管理機構規定的上崗證書,這些特殊工種包括:電工、焊工、塔吊司機、信號工、架子工、爆破作業人員,施工機械操作人員等。 21.6.5施工圖中所涉及的管網管材根據“**市污水處理設置****指揮部《關于進一步加大正本清源改造管網質量把關的通知》執行”。 21.6.6本工程包含但不限于下述條款,若此條款與其他條款相沖突,則與此條款為準: (1)承包人在工程原材料進場前應及時向監理及建設(代建)單位進行報驗,并提交污水管材管件等主要材料的出廠合格證、公司質量保證書、出庫清單、檢驗報告等質保資料以供審查,按要求頻率嚴格執行見證取樣送檢制度,待檢驗合格后方可使用。檢測內容和頻率參照給水排水工程施工與驗收規范(GB20268-2008)執行。 (2)隱蔽工程和重要工序需在承包人自檢合格后報監理單位,監理單位驗收合格后,進入下一道工序施工前報代建單位檢查,****園林局抽查。路面恢復作為隱蔽工程,納入驗收工序管理。路面開挖應通過公路、交通管理部門、路權部門辦理有關手續,并應按照圖紙設計強度及厚度做好路面恢復工作。 (3)承包人應嚴格按照施工圖紙進行施工,未經變更審批不得擅自改變原設計或降低工程設計標準,一經發現按每處按5000元予以扣除違約金。 (4)污水管道與壓力管道必須根據設計水頭壓力要求做閉水試驗。閉水試驗測得的管道滲透水量應小于或等于規范公示計算的允許滲透水量。 (5)所有人員進入施工現場應正確佩戴安全帽及施工用安全勞保用品。新入場工人應進行安全教育培訓及交底后方能上崗作業,并嚴格執行特種作業人員持證上崗制度。 (6)管溝土方開挖時必須嚴格按照施工方案進行,嚴禁超挖。挖土要自上而下,逐層進行,嚴禁采取先挖坡腳等高危險作業方式。挖土前對周圍環境要認真檢查,不能再危險區域下面進行作業。挖土過程中如出現土體較大位移等危險情況應立即停止施工,分析原因,采取有效措施。 (7)施工時要做好管溝槽的排水工作,溝槽內不得長期積水。深管溝施工時周邊應設置防護欄桿,人員上下設置專用爬梯。人工下管時,嚴禁將管材由槽頂滾入槽內;起重機下管時,采用非金屬繩索扣系住,嚴禁串心吊裝。 (8)污水管道氣割焊要嚴格按操作規程進行,做好動火審批、防火防爆工作。井下作業要按規定做好人身安全防護工作。 (9)關于噪音的要求:滿足《城市五類區域的環境噪音限值[GB3096-93 城市區域環境噪音標準]》中 1 類標準,即在施工期間,在 3m 外監測的噪音標準要求夜間噪音低于 45 分貝,晝間噪音低于 55 分貝。如未能達標,發包人可督促承包人限期采用包括但不限于增加防噪設施等方式整改,整改費用由承包人承擔。如承包人違約拒不整改,發包人有權委托其他單位整改,承包人應支付違約金包括:發包人委托其他單位整改發生費用的兩倍;因噪音不達標對發包人造成的其他經濟損失。上述違約金從當期的工程進度款中扣除。 (10)主要施工現場入口及管溝槽、檢查井、材料堆放處等危險源存在的區域應按要求設置安全圍護和警示標志,特別是與道路通行有關的安全問題,要做好夜間通行的安全警示。 (11)施工時應安排專人清掃施工現場及周邊道路,保持路面整潔有序。暫時不能清運的土方和建筑垃圾,應及時分類并按規定要求有序堆放,避免影響居民出行。節假日或其他原因暫定施工的情況下應保障施工現場周邊道路暢通。 (12)夜間施工要做好充足的照明措施,并加強管理,防止擾民。溝槽開挖時使用風鎬等噪聲較大的機具或采用機械開挖要盡量避免在夜間施工(晚上6 點至早上6 點)進行。 (13)工程過程內業資料應與施工進度同步,隱藏工程需經責任各方驗收合格,簽完驗收內業資料方可隱藏覆蓋。竣工驗收資料(含竣工圖)應在工程完工后45 天內完成并上報代建單位。承包人拖延或拒不提供竣工決算資料的,每拖延一天,發包人有權按人民幣5000元/天扣除違約金。 (14)承包人需做好竣工圖紙后,方可進行工程竣工預驗收。承包人提交的竣工圖紙必須與現場相符,若出現不一致的情況,發包人有權扣除人民幣5000元的違約金。 (15)工程中涉及的污水井等設施應在施工過程中按照市區有關標準做好永久編號工作,并在竣工圖紙中體現編號。 (16)項目竣工驗收后一個月內移交管養單位,最終移交****門市****集團****公司相關要求為準,承包人應配合業主及發包人完成項目移交工作,若因承包人配合不到位導致移交延期,每拖延一天,發包人有權按2000 元/日予以扣除違約金。 (17)如有需管道進行清淤工作,承包人應配合發包人委托的測量單位對具體清淤前后數量進行測量,如未進行前后測量的,工程結算將不計量本部分工程量,對其產生的后果由承包人自行承擔。 (18)接戶管工程量承包人應入戶紙質確認,如未確認工程量,對其產生的后果由承包人自行承擔。 (19)承包人需采用相應措施確保修復點修復完整。根據現場實際情況確實無法接入的需提供相關佐證材料并報發包人審核。 (20)本工程棄土應棄至業主指定的棄土點,渣土運輸考慮使用經核準的智能渣土車(現場實際施工如未采用經核準的智能型渣土車,則需扣回相應的費用)。土方外運運距按6km包干計取,中標后不再調整;本工程渣土收納費暫不計入,****建設局指定的渣土消納場,結算時根據業主、監理確****建設局審批合格的消納場提供的有效發票按實結算。 (21)未經過建設單位批準變更非推薦品牌主材、工程設備的,承包人應在監理人要求的合理期限內將不符合合同品牌要求的主材運出施工現場,并重新采購符合合同要求的品牌要求的材料、工程設備,由此增加的費用和(或)延誤的工期,由承包人承擔;無法更換的,發包人有權按照該批材料和工程設備的同等價值(單價以推薦品牌計)進行扣除違約金,累計計算,最高不超過總施工合同價款的10%。 (22)根據《**省市政排水設施工程移交與接管管理辦法》(試行),承包人在竣工驗收前應委托具有相應資質檢測機構對管網的相關技術指標進行檢測,作為竣工驗收資料,檢測費用承包人在投標時已自行綜合考慮投標計價,發包人不再另行支付。 (23)承包人在提交決算資料時的缺項材料必須貼近市場價(要有市場調研資料),若發包人審核不通過,承包人必須配合提交真實有效的詢價資料至發包人審核通過。 21.7施工過程管理 21.7.1發包人已按合同約定完成了發包人應承擔的工作后,承包人無正當理由不開工或監理工程師因承包人原因導致不予簽發開工令,視為承包人違約,工期不予順延。由于承包人的原因造成工期延誤,除應承擔其違約責任外,還應承擔后續工程承包人的因工期延誤造成的經濟損失。 21.7.2承包人在收到監理工程師簽發的開工令之前,投標書內承諾配備的項目管理班子必須在監理工程師指定的日期進場,以保證項目管理機構有效運轉。未經發包人同意,承包人在投標書中承諾配備的項目管理班子人員不得更換。對未經監理工程師同意沒有按時進場或進場后發現缺崗的項目經理、技術負責人,發包人將有權按 5000元/人﹒天從工程款中扣除違約金,對未按時進場或進場后發現缺崗的施工員、安全員、質檢員、試驗員,發包人將有權按3000 元/人﹒天從工程款中扣除違約金,直到缺員進場為止。 21.7.3承包人在收到監理工程師簽發的開工令之前,必須保證投標書內承諾配備的主要施工機械設備、質檢儀器在監理工程師指定的日期到場,以保證工程順利開工。若投標書內的施工機械設備不能按時進場,每遲到一日發包人將有權按1000元/臺從工程款中扣除違約金,直到設備進場為止。 21.7.4在工程實施期間,未經監理工程師批準,承包人進場必用的施工機械和質檢儀器不得撤離現場,否則發包人將有權1000元/臺﹒天從合同價中扣除違約金,直到設備重新進場為止。 21.7.5在工程施工期間,未經監理工程師批準,承包人的施工管理人員缺員30%以上,在監理工程師發出3次書面警告后5日內,發包人有權終止本合同,承包人不得有異議,對工程正常施工不造成影響的除外,對工程正常施工不造成影響的除外。 21.7.6、承包人未經發包人的同意,不得將其工程隨意分包,如確需分包,承包人需將分包人的資質、分包內容和分包合同報監理工程師核準后方可分包。否則,發包人除了有權解除分包合同外,還有權要求承包人支付未經發包人同意分包工程款的10%的違約金。 21.7.7承包人不得將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轉包給他人,也不得將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義分別轉包給他人。否則,發包人權要求承包人支付其違法轉包部分的工程款的10% 的違約金。 21.7.8承包人取得批準分包并不解除合同約定的承包人的任何責任或義務,承包人應對分包人加強監督和管理,并對分包人的工程質量、進度及其職工的行為、違約和疏忽負有總包管理責任 。發包人對承包人與分包人的法律和經濟糾紛不承擔任何責任和義務。 21.7.9工程師可以隨時撤回他對現場項目管理班子人員的批準,如果此批準被撤回,承包人在接到書面撤回通知后應立刻調離更換該人員,不得雇用該人員擔任該現場的任何職務。 21.7.10承包人在收到發包人或監理工程師指令后3天內仍未按指令執行,視為承包人違約,發包人有權另行委托具備相應資質的其它人員執行指令內容的工程,由此引起的費用由承包人承擔,發包人有權從應付給承包人的工程款中扣除。 21.7.11 因承包人放線誤差或施工中造成偏差,由此增加的所有費用由承包人承擔。 21.7.12 所有設備用房應根據需要預留設備進出的臨時通道,并配合設備安裝及時完成墻體的施工。 21.7.13承包人應嚴格保證各施工工序質量,如監理人或發包人發現以下質量問題,必須無條件整改外,還應扣除相應違約金: (1)混凝土結構出現蜂窩、麻面、夾砂、爛根等質量問題,每發現一處,扣罰違約金200~500元。 (2)鋼筋工程出現柱墻接頭錯誤、變徑錯誤等質量通病,每發現一處,扣罰違約金200~500元。 (3)屋面、墻體出現滲水現象,每發現一處,扣罰違約金200—500元。 21.8工程看護與防護 (1)承包人應采取一切合理的手段,防止本工程的任何施工、運輸車輛對通往工地或位于通往工地路線上的任何道路造成破壞和損壞。由此造成的任何賠償責任,由承包人自行負責。 (2)承包人應自行辦理在公共道路使用特殊施工車輛的特別通行、使用許可證,并承擔有關費用。 (3)承包人應當承擔對工程移交前與本工程有關的包括發包人另行發包的全部建筑與安裝項目的看護責任。 (4)合同期(含保修期)內,如果發生任何事故,監理工程師認為需對工程安全進行緊急處理或補救,而承包人無能力承擔此類工作時,發包人有權雇用其他人員從事該項工作,有關責任和費用由承包人承擔,由此造成的工期延誤不予順延。 (5)承包人保修期內負責看管,并配合甲方完成移交,相關費用包含在投標報價內,不另行計取。 21.9投標書的充分性 21.9.1應當認為在正式提交投標書前,承包人已經認真研究發包人提供的合同文件,對任何可能存在的疑問都已經得到發包人的澄清和解答,并對由合同文件所定義的承包人合同工作內容達到透徹和充分的理解,并將這種理解全部反映到他的投標文件中。 21.9.2應當認為承包人在提交投標書之前,已對現場和其周圍環境進行了視察和檢查,并對現有道路或其他與現場有關和進出現場的交通方式、地表和地下的性質、現場的形狀和性質、已完主體結構工程施工中存在的缺陷和不足、對其財產可能造成傷害或損害的風險、被開挖材料(無論自然的或其他的)性質、工程和工程實施所需材料的性質和可能需要的食宿條件有關的情況全部了解并感到滿意,而且一般應認為承包人已經得到了有關影響其投標和工程實施的全部必要資料。 21.10發包人所提供的設計文件中,有可能存在一些不合理或與實際不吻合的錯、漏現象,承包人必須根據設計文件結合現場的實際情況進行檢查、核實測量及綜合判斷,將存在的不合理或實際不吻合的錯、漏問題及時報告監理工程師。發包人在任何時候均有權針對設計文件中的不合理或與實際不吻合的錯、漏問題提出更改、調整、為完成全部工程所需進行的任何針對上述問題的更改、調整,承包人必須給予配合不得拒絕。 21.11本著對項目的相關者負責,保證工程能在公正、公平、公開的前提條件下保質保量按時完成任務,實施期間承包人除履行施工合同的約定條款外,還必須嚴格按《文明施工責任書》、《安全施工責任書》的承諾履行職責。 21.12為加強工程建設中的廉潔建設,規范工程建設項目承發包雙方的各項活動,防止發生各種謀取不正當利益的違法違紀行為,保護國家、集體和當事人的合法權益,雙方應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廉政建設規定,承包人應簽訂《廉政承諾書》。 21.13 承包人提供的竣工驗收材料應包含:竣工圖紙、施工過程中的工程變更文件、工程質量監督報告、污水管道竣工影像(QV或CCTV影像)。竣工后應按程序辦理項目決算手續,工程資料文件齊全后歸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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