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置>千里馬招標網> 招標中心> 江蘇省鹽業集團南通有限公司倉庫維修工程競爭性談判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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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倉庫維修工程
競爭性談判文件
采 購 人:**** 采購代理機構:**** 2022年5月10日 .
倉庫維修工程競爭性談判公告 項目概況:****倉庫維修工程潛在供應商應登陸****網(5月17 日09點30分(**時間)前提交響應文件。
一、采購項目基本情況: 1、項目名稱: ****倉庫維修工程 2、項目編號: / 3、采購方式:競爭性談判 4、預算金額:本項目采購預算為人民幣37.97萬元。 5、最高限價:本項目最高限價為人民幣37.97萬元,談判響應報價超過總價最高限價的為無效競爭性談判。 6、采購需求:工程量清單范圍內所示內容(潛在供應商必須認真踏勘現場以充分了解相關工作內容)。 7、工期要求: 20 日歷天(具體開工時間以建設單位或監理單位發出的開工令為準)。計劃開工日期: 2022年5月20 日,竣工日期: 2022年6 月8 日。 8、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競爭性談判。 二、申請人的資格要求: (一)談判供應商資格要求 滿足《****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定: 1、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營業執照等證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證明; 2、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提供上一年度的財務狀況報告(成立不滿一年不需提供));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技術能力(提供相關證明材料或自行承諾); 4、具有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提供2022年1月至2022年3月連續3個月的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相關材料); 5、參加政府采購活動前三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政府采購活動前3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的書面聲明,按第七章后附格式); 6、關于資格文件的聲明函(格式按第七章); (二)本項目的特定資格要求: 1、法定代表人參加談判的,必須提供法人身份證明原件及本人身份證復印件;非法定代表人參加的,必須提供法定代表人簽名或蓋章的授權委托書原件及被委托授權人身份證復印件這兩項(須加蓋公章); 2、響應供應商須具備建筑工程施工總承包叁級及以上資質 。 3、響應供應商須具備安全生產條件,并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 4、響應供應商擬派項目負責人須具備建筑工程專業貳級及以上注冊建造師,同時具有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B證); 5、擬派項目負責人為響應供應商的正式員工,但不得為企業法定代表人、企業董事長、總經理,須提供響應供應商與擬派項目負責人雙方簽訂的有效期內的勞動合同及響應供應商為擬派負責人繳納的連續6個月(2021年10月至2022年3月)的社會保險繳費證明。 6、擬派項目負責人必須滿足下列條件: (1)項目負責人不得同時在兩個或者兩個以上單位受聘或者執業。 (2)項目負責人是非變更后無在建工程,或項目負責人是變更后無在建工程(必須原合同工期已滿且變更備案之日已滿6個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項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開工、且已辦理了項目負責人解鎖手續,或項目負責人有在建工程,但該在建工程與本次招標的工程屬于同一工程項目、同一項目批文、同一施工地點分段發包或分期施工的情況且總的工程規模在項目負責人執業范圍之內。(以上在建工程是指在其他項目擔任項目負責人職務)。 (3)項目負責人無行賄犯罪行為記錄;或者有行賄犯罪行為記錄,但自記錄之日起已超過5年的。 7、響應供應商及擬派項目負責人應具備其他要求: RR企業和擬派項目負責人近2年內(自首次遞交談判響應文件截止之日起往前推算)沒有因串通投標、弄虛作假、以他人名義投標、騙取中標、轉包、違法分包等違法行為受到司法、行政、監察等有關處罰或認定的; RR企業近1年內(自首次遞交談判響應文件截止之日起往前推算)沒有無正當理由放棄中標資格(不含項目負責人多投多中后放棄)、不與采購人訂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約擔保情形的; RR企業近三個月內(自首次遞交談判響應文件截止之日起往前推算)沒有因拖欠工人工資被招標項目所在地省、市、縣(市、區)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通報批評的; RR響應供應商或者擬派項目負責人近五年內(自首次遞交談判響應文件截止之日起往前推算)在采購人之前的工程中沒有履約評價不合格的。 (三)拒絕以下談判供應商參與競爭性談判: 談判供應商之間存在下列互為關聯關系的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時參加本項目競爭性談判: (1) 法定代表人為同一人的兩個及兩個以上法人; (2) 母公司、直接或間接持股50%****公司; (3)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供應商;為采購項目提供整體設計、規范編制或者項目管理、監理、檢測等服務的供應商; (4)本項目非專門面向中小企業; 本項目采購標的對應的中小企業劃分標準所屬行業為建筑業:營業收入80000萬元以下或資產總額80000萬元以下的為中小微型企業。其中,營業收入6000萬元及以上,且資產總額5000萬元及以上的為中型企業;營業收入300萬元及以上,且資產總額300萬元及以上的為小型企業;營業收入300萬元以下或資產總額300萬元以下的為微型企業。 三、獲取采購文件 時間:2022年5月11 日至 2022年5月17 日 地點:****網(。 售價:300元(開標現場支付)無論投標結果如何,招標人對上述費用不負任何責任。 四、談判時間 1、談判文件遞交截止時間:2022年5月17 日09時30分,逾期送達的談判響應文件將不予接收。 2、地點:**市**區通富北路8號**** 10號樓604室。 3、談判文件開啟時間:2022年5月 17 日 9時30分 五、公告期限:談判公告及談判文件公告期限為自本公告發布之日起3個工作日 六、供應商響應文件有效期 1、 供應商響應文件有效期為采購文件規定的響應文件接收截止時間后六十(60)天。供應商響應文件有效期比規定短的將被視為非實質性響應性而予以拒絕。 七、成交方式 按項目成交,在質量和服務均能滿足采購文件實質性響應要求的供應商中,按照最終報價最低的確定為成交供應商。 八、投標保證金:本項目不設保證金。 九、成交結果通知 (1)成交結果將通過****網(發布采購結果公告,通知所有參加本次采購活動的供應商。 (2)成交供應商應在收到《成交結果通知書》的5天之內與買方簽訂合同。 (3)成交供應商在簽定供需合同后,務必于按照競爭性談判文件的相關規定完成本項目;每延誤一天扣以總價款2‰的違約金。 (4)采購合同簽訂后2個工作日內應當將合同公告的規定。 十、監督管理 供應商在采購過程中****小組成員行賄或者提供其他不正當利益;成交后無正當理由****政府采購合同;未按照采購文****政府采購合同;將政府采購合同轉包;提供假冒偽劣產品;擅自變更、****政府采購合同;捏造事實、提供虛假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證明材料進行投訴、惡意串通等行為的,****政府采購監管部門,按照《****政府采購法》第七十二條、七十三條、七十四條等規定依法處理。 十一、聯系人 招標人:**** 聯系人:周煒。 聯系電話:159****3299。 招標代理機構:**** 聯系人: 王鑫平 聯系電話:189****0055 對項目需求部分的詢問、質疑請向采購人提出,詢問、質疑由采購人負責答復。
**** 2022年5月10日 (參加競爭性談判的供應商以下簡稱“談判供應商”) 一、總 則 1、適用范圍 1.1 本競爭性談判文件(以下簡稱談判文件)僅適用此項目。 2、項目采購方式 2.1本次采購采取競爭性談判的方式。 3、合格的談判供應商 3.1滿足本談判文件“競爭性談判采購邀請”中合格談判供應商資格要求的規定。 3.2 滿足本談判文件實質性要求和條件的規定。 4、參加談判費用 4.1 參加談判供應商應自行承擔所有與參加談判有關的費用。不論最終的成交結果如何,本代理機構(以下簡稱代理機構)在任何情況下均無義務和責任承擔這些費用。 4.2談判供應商應承擔其編制投標文件以及遞交投標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費用,投標文件每套售價300元。無論投標結果如何,采購人對上述費用不負任何責任。 5、談判文件的約束力 5.1供應商一旦下載了本談判文件并決定參加談判,即被認為接受了本談判文件的規定和約束,并且視為自競爭性談判公告期限屆滿之日起知道或應當知道自身權益是否受到了損害。 6、談判文件的詢問及修改 6.1任何要求對談判文件進行詢問的供應商,均應在2022年5月 13 日 17時前以電子文件形式(不具單位名稱)發送至****85282QQ郵箱,向代理機構或采購人提出。提交首次響應文件截止之日前,代理機構可以對已發出的談判文件進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內容作為談判文件的組成部分。 7、談判文件的解釋 7.1 本談判文件由代理機構負責解釋。 二 、談判響應文件的編制及保證金收取 1、談判響應文件的簽署 本項目談判響應文件由資格審查文件及商務標兩部分組成,具體應包括以下內容: A、資格后審資料文件 (1)法定代表人參加談判的,必須提供法人身份證明原件及本人身份證復印件;非法定代表人參加的,必須提供法定代表人簽名或蓋章的授權委托書原件及被委托授權人身份證復印件這兩項(須加蓋公章); (2)響應供應商須具備建筑工程施工總承包叁級及以上資質,須提供有效期內的企業資質證書復印件并加蓋公章。 (3)響應供應商須具備安全生產條件,并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須提供有效期內的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復印件并加蓋公章; (4)響應供應商擬派項目負責人須具備建筑工程專業貳級及以上注冊建造師,同時具有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B證),須提供有效的建造師證及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B 證)復印件并加蓋公章; (5)擬派項目負責人為響應供應商的正式員工,但不得為企業法定代表人、企業董事長、總經理,須提供響應供應商與擬派項目負責人雙方簽訂的有效期內的勞動合同及響應供應商為擬派負責人繳納的連續6個月(2021年10月至2022年3月)的社會保險繳費證明復印件并加蓋公章。 (6)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營業執照等證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證明復印件并加蓋公章; (7)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提供上一年度的財務狀況報告(成立不滿一年不需提供))復印件并加蓋公章; (8)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技術能力(提供相關證明材料或自行承諾)復印件并加蓋公章; (9)具有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提供2022年2月至2022年4月連續3個月的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相關材料)復印件并加蓋公章; (10)關于資格文件的聲明函(格式見第七章); (11****政府采購活動前三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的承諾書(格式按第七章)。 (12)項目負責人無在建工程承諾書; (13)誠信承諾書。 (14)投標單位認為其他必要的材料。 【特別提醒】資格后審的全部資料須提供原件的清晰復印件并加蓋單位公章;資格審查合格后,方可進入商務標的評審(有一項不符合,即取消商務標評審資格)。 B、商務報價談判響應文件 (1)報價函; (2)已標價的工程量清單; (3)小微企業聲明函(如有)。 2、談判報價 2.1參加談判的供應商應按照談判文件規定格式填報供應商響應文件報價表,在表內響應單位的報價應包括完成本次談判范圍內全部工作內容所需所有費用,包括但不限于談判范圍內的人工費、機械設備費、材料費、差旅費、食宿費、水電費、安全及防護費用、施工現場清理及垃圾清運費用、利潤、稅金及因各種不可抗力導致的費用等完成本項目所需的全部費用。談判供應商應充分考慮自身實力、市場風險等因素,合理報價。除非合同條款中另有規定,否則,談判供應商所報價格在合同實施期間不因市場變化因素而變動。 2.2有關費用處理 本次談判響應供應商的總報價應包含人工費、機械設備費、材料費、差旅費、食宿費、水電費、安全及防護費用、施工現場清理及垃圾清運費用、利潤、稅金等為完成本項目所需的全部費用。 2.3 其它費用處理 談判文件未列明,而談判供應商認為必需的費用也需列入報價。 2.4報價采用的貨幣 響應文件中的單價和總價,無特殊規定的采用人民幣報價,以元為單位標注。談判文件中另有規定的按規定執行。 2.5談判響應報價表上的價格應按談判文件規定填寫。 3、談判保證金(無) 三 、談判響應文件的遞交 1、談判響應文件的密封和標記 本項目談判響應文件由資格審查文件及商務標兩部分組成。談判供應商應遞交談判響應文件 叁 份,其中正本 壹 份、副本 貳 份。 談判響應文件分二冊密封。第一冊為 “資格后審資料文件”,第二冊為 “商務報價響應文件”。談判響應文件的第一、二冊應分別密封,并在封袋標明 “資格后審資料文件”、 “商務報價響應文件”,同時封袋上還應寫明采購人名稱、項目名稱、談判供應商名稱。 談判供應商按響應文件組成順序編寫響應文件,并牢固裝訂成冊。談判響應文件不得行間插字、涂改、增刪,如修改錯漏處,須經投標文件簽署人簽字并加蓋公章。 未按上述規定密封談判響應文件的,談判響應文件將不予接收。如果密封包裝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寫標記,代理機構及采購人對誤投或過早啟封概不負責。對由此造成提前**的談判響應文件,代理機構及采購人將予以拒絕。 2、談判響應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2.1談判供應商在遞交談判響應文件后,可以修改或撤回其談判響應文件,但這種修改和撤回,必須在規定的響應文件接收截止時間前,以書面形式送達指定地點。 四、談判與評審 1、談判儀式 1.1代理機構將在采購公告中規定的時間和地點組織談判開始儀式,儀式由代理機構主持,供應商應委派攜帶有效證件的代表準時參加,參加儀式的代表需簽名以證明其出席。 2、談判小組 2.1 談判開始儀式結束后,代理機****小組進行評審、談判。 2.2 ****政府采購評審專家、采購人代表組成,****政府采購有關規定。 2.3談判小組應以科學、公正的態度參加評審、談判工作并推薦成交候選人。評審專家在評審過程中不受任何干擾,獨立、負責地提出評審意見,并對自己的評審意見承擔責任。 2.4談判小組將對供應商的商業、技術秘密予以保密。 3、評審過程的保密與公正 3.1談判開始儀式結束后,直至簽訂合同之日止,凡是與審查、澄清、評價和比較談判響應文件的有關資料以及推薦建議等,均不得向供應商或與評審無關的其他人員透露。 3.2在評審過程中,如果供應商試圖向代理機構和參與評審的人員施加任何影響,有可能對其響應文件按無效處理。 4、評審過程的澄清、說明和更正 5、對響應文件的初審 5.1響應文件初審分為資格性檢查和符合性檢查。 資格性檢查:依據法律法規和采購文件的規定,對響應文件中的資格證明文件、談判保證金等進行審查,以確定供應商是否具備參加談判的資格。 符合性檢查:依據采購文件的規定,從響應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對采購文件的響應程度進行審查,以確定是否對采購文件的實質性要求作出響應。 5.2在正式談判之前,談判小組將首先審查每份談判響應文件是否實質性響應了采購文件的要求。實質性響應的談判響應文件應該是與采購文件要求的全部條款、條件和規格相符,沒有重大偏離或保留。 所謂重大偏離或保留是指與采購文件規定的實質性要求存在負偏離,或者在實質上與談判文件不一致,而且限制了合同中買方和見證方的權利或供應商的義務,糾正這些偏離或保留將會對其他實質性響應要求的供應商的競爭地位產生不公正的影響。是否屬****小組按照少數服從多數的原則作出結論。談判小組決定響應文件的響應性只根據談判響應文件本身的內容,而不尋求外部的證據。 5.3被認定為未實質性和符合性響應談判文件的響應文件的情形 (1) 未按要求交納談判保證金的(本項目不適用); (2) 未按照采購文件規定要求密封、簽署、蓋章的; (3) 供應商在報價時采用選擇性報價; (4) 供應商不符合采購文件中規定的合格談判供應商資格要求的; (5) 不符合法律、法規和采購文件中規定的其他實質性要求的; (6)投標文件的已標價工程量清單與招標文件提供的工程量清單中的項目編碼、項目名稱、項目特征、計量單位、工程量、不可競爭費用項目或費率不一致的; (7) 其他法律、法規及本采購文件規定的屬未實質性響應的響應文件的情形。 5.4未實質性響應談判文件的響應文件按無效響應處理,談判小組將予以拒絕,供應商不得通過修改或撤銷不合要求的偏離或保留而使其談判響應文件成為實質性響應的文件。 5.5同一項目(項目未分包)或同一分包(項目有不同分包),如出現同一品牌同一型號的產品有多個供應商參加談判時,談判中在其他條件合格的前提下,選取報價最低的供應商參加談判報價,其他供應商作為無效談判響應處理。 6、談判程序及成交原則 6.1談判程序 6.1.1 對于通過資格性和符合性審查的供應商,談判小組所有成員將集中與單一供應商分別進行談判。 在談判過程中,談判小組可能根據談判文件和談判情況實質性變動的內容有:采購需求中的技術、服務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條款。對談判文件作出的實質性變動是談判文件的有效組成部分,談判小組將以書面形式同時通知所有參加談判的供應商。供應商應當按照談判文件****小組的要求重新提交響應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或者加蓋公章。 6.1.2談判文件能夠詳細列明采購標的的技術、服務要求的,談判結束后,談判小組將要求所有實質性響應的供應商在規定時間內提交最后報價。 6.1.3談****小組規定的時間內完成最后報價的視為放棄談判,其談判響應按無效響應處理。最后報價須由談判供應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或者加蓋公章。已提交響應文件的供應商,在提交最后報價之前,可以根據談判情況退出談判。 6.1.4 各供應商最后報價結束后,****小組認為最后最低的供應商的報價明顯低于其自身成本,涉嫌惡意競爭,有可能影響商品質量和不能誠信履約的,則有權要求其在規定的期限內提供書面文件予以說明理由,并提交相關證明材料。若該供應商拒絕說明或未在規定期限內提供書面說明,或雖有書面說明但仍無法證明其報價合理性的,****小組有權取消其談判成交資格,按順序由最后報價次低的供應商遞補,以此類推。 6.1.5 評審步驟 1.評審步驟規定: 第一階段:對每個響應談判的供應商的談判資格進行審查。 第二階段:談判小組集中與每個談判供應商分別進行談判:內容主要是對談判響應文件中的項目方案的澄清、修正、補充、確認以及價格調整等。報價文件中的報價作為第一輪談判報價。談判文件有實質性變動的,談判小組應當以書面形式通知所有談判供應商。 第三階段:談判結束后,談判小組要求所有作出有效的實質性響應的談判供應商在規定的時間內提出最終報價,包括但不限于如最終澄清方案、有關承諾等。 第四階段:談判小組對談判供應商的最終報價進行評議和比較,在實質性響應談判文件,談判小組將校核后的各談判供應商的報價從低到高排序。報價相同時,抽簽確定。 2.在談判過程中,談判供應商提交的澄清文件和最終報價文件,由談判供應商的法人代表或被委托授權人簽署后生效,談判供應商受其約束。 6.2 成交原則 6.2.1談判小組將從質量和服務均能滿足采購文件實質性響應要求的供應商中,按照最后報價由低到高順序推薦成交候選人。 6.3采購活動終止的情況 出現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次競爭性談判采購活動將被終止: (1)因情況變化,不再符合規定的競爭性談判采購方式適用情形的; (2)出現影響采購公正的違法、違規行為的; (3)在采購過程中符合競爭要求的供應商或者報價未超過采購預算的供應商不足3家的。 (4)因重大變故,采購任務取消的。 五、成交 1、確定成交單位 1.1談判小組根據本采購文件規定評審辦法、原始談判記錄和談判結果,編寫評審報告,推薦成交供應商。 1.2確定成交供應商后,代理機構將在****網(發布成交結果公告,公告期限為1個工作日。 1.3若有充分證據證明,成交供應商出現下列情況之一的,一經查實,將被取消成交資格: (1)提供虛假材料謀取成交的; (2)與評審專家、采購人、其他供應商或者代理機構工作人員惡意串通的; (3)向評審專家、采購人或代理機構工作人員行賄或者提供其他不正當利益的; (4)惡意競爭,最終總報價明顯低于其自身合理成本且又無法提供證明的; (5)不滿足本采購文件規定的實質性要求,但在評審****小組發現的; (6)成交后無正當理由拒不與采購人簽訂采購合同或者未按照采購文件確定的事項簽訂采購合同; (7)將采購合同轉包; (8)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屬于成交無效的其他情形。 2、質疑處理 2.1參加談判供應商認為采購文件、采購過程和采購結果使自己的權益受到損害的,可以在知道或應知其權益受到損害之日起七個工作日內,以書面形式向代理機構或采購人提出質疑。上述應知其權益受到損害之日,是指: 2.1.1對可以質疑的采購文件提出質疑的,為收到采購文件之日或者采購文件公告期限屆滿之日; 2.2質疑必須以參加談判供應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響應文件中所確定的)原件送達的方式提交,未按上述要求提交的質疑函(含傳真、電子郵件等)代理機構有權不予受理。 2.3未參加談判采購活動的供應商或在談判采購活動中自身權益未受到損害的供應商所提出的質疑不予受理。 2.4質疑函應當包括下列內容: 2.4.1質疑供應商的名稱、地址、郵編、聯系人、聯系電話; 2.4.2具體的質疑事項及明確的請求; 2.4.3認為自己合法權益受到損害或可能受到損害的相關證據材料; 2.4.4提起質疑的日期; 2.4.5質疑函應當署名:質疑人為自然人的,應當由本人簽字并附有效身份證明;質疑人為法人或其他組織的,應當由法定代表人簽字并加蓋單位公章。質疑人委托代理質疑的,應當向代理機構提交授權委托書,并載明委托代理的具體權限和事項。 2.5代理機構收到質疑函后,將對質疑的形式和內容進行審查,如質疑函內容、格式不符合規定,代理機構將告知質疑人進行補正。 2.6質疑人應當在法定質疑期限內進行補正并重新提交質疑函,拒不補正或者在法定期限內未重新提交質疑函的,為無效質疑,代理機構有權不予受理。 2.7對于內容、格式符合規定的質疑函,代理機構應當在收到參加談判供應商的書面質疑后七個工作日內作出答復,但答復的內容不得涉及商業秘密。 2.8供應商提出書面質疑必須有理、有據,不得惡意質疑或提交虛假質疑。否則,一經查實,代理機構有權依據有關規定,報請監管部門對該供應商進行相應的行政處罰。 六、合同簽訂相關事項 1、簽訂合同 1.l成交供應商確定后,代理機構將向成交供應商發出成交通知書。成交供應商應按成交通知書規定的時間、地點,按照采購文件確定的事項與采購人簽訂采購合同,且不得遲于成交通知書發出之日起十五日內,否則談判保證金將不予退還,由此給采購人造成損失的,成交供應商還應承擔賠償責任。 1.2 采購文件、成交供應商的談判響應文件及談判采購過程中有關澄清、承諾文件均應作為合同附件。 1.3 簽訂合同后,成交供應商不得將成交產品及其他相關服務進行轉包。未經采購人同意,成交供應商也不得采用分包的形式履行合同,否則采購人有權終止合同,成交供應商的履約保證金將不予退還。轉包或分包造成采購人損失的,成交供應商應承擔相應賠償責任。 2、履約保證金 2.1履約保證金為合同價款的10%。履約保證金須在中標公示后5日內交付,如遲交,每延遲一天乙方承諾支付1000元/天的延誤費用,并同意在第一次付款時扣除。如延遲繳納超過10日歷天,甲方有權直接解除合同,乙方不得因此提出任何索賠。 2.2中標人在簽訂合同前必須向采購人交納履約保證金,履約保證金將在談判供應商完成本項目并經采購人驗收合格且無不良履約行為后無息退還。 2.3中標人不能按要求提交履約保證金的,視為放棄中標,并承擔對招標人造成的相應損失。
1、施工現場情況:以施工場地的現狀為準。招標人提供的現狀場地,中標人必須無條件接受。各投標人根據踏勘現場的情況自行制定相應措施,所發生的費用由各投標人自行考慮,并列入投標報價,工程結算時不作調整。 2、場內外道路:以施工場地的現狀為準,施工便道由投標人自行考慮,并列入投標報價, 工程結算時不作調整。 3、本項目為維修工程,沒有施工圖紙,投標人務必自行認真踏勘現場條件,對施工現場情況和影響施工的因素以及困難條件進行周密的勘察和研究,作出自己的判斷結論和估價。中標后和簽訂合同時及施工過程中,投標人均不得以不了解現場情況為由,提出任何形式增加工程造價的要求,施工時因場地問題引起的成本費用增加,均由承包人自行承擔,結算時不予調整。 踏勘現場聯系人:****吳君皞:158****5508。 4、招標控制價編制依據及說明 (1) 本工程招標文件、工程量清單、現場情況、招標答疑(如有)等有關技術資料。 (2)《建設工程工程量清單計價規范》(GB50500-2013)、《通用安裝工程工程量計算規范》(GB50856-2013)、《**省建筑與裝飾工程計價定額》2014 年版、《**省市政工程17 價定額》2014 年版、《**省安裝工程計價定額》2014 年版、《**省建設工程費用定額》2014 版以及相應補充規定和現行省、市有關規定; (3)人工工資按****建設廳《****建設廳關于發布建設工程人工工資 指導價的通知》(蘇建函價[2022]62 號)。材料價格執行《**建設工程造價信息》2022年第 4 期信息價及同期市場價,該價格已考慮營改增的調整內容,材料按信息價中含稅價格除稅, 征稅方法采用一般計稅法;《****建設廳關于建筑業實施營改增后**省建設工程計價 依據調整的通知》(蘇建價[2016]154 號)、《****建設廳關于調整建設工程計價增值稅稅 率的通知》蘇建函價〔2019〕178 號; (4)本工程不可競爭費用項目及其費率見下表:
注:1)計算基礎: A 為分部分項工程費, B 為措施項目清單費,C其它項目費,D為除稅工程設備費,E 為單價措施項目費。 2) 現場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費率為暫定、 最終以南****管理處核定為準,否則在總價中扣除。 3)其它有關費率:詳見工程量清單。 4)投標人投標報價時,應在投標文件中增加疫情常態化專項方案,明確防疫措施,同時投標報價中的疫情常態化防控費用總價措施項目費暫按0. 1%計取,其為不可競爭費用,應足額計取,不得任意上調或下浮。 5、清單中彩鋼瓦的品牌為采購人建議品牌,供應商如果選用建議品牌以外的品牌質量必須滿足清單中的質量要求并得到招標人認可。 6、所有拆除的材料均由中標供應商處置,殘值歸中標供應商所有。 7、投標文件的已標價工程量清單與招標文件提供的工程量清單中的項目編碼、項目名稱、項目特征、計量單位、工程量、不可競爭費用項目或費率不一致的均按無效投標文件處理。
第四章 采購合同條款及格式
建設工程施工合同
住 房 和 城 鄉 建 設 部 制定 ****總局 發包人(全稱)(簡稱甲方) 承包人(全稱)(簡稱乙方) 依照《中華人民**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國建筑法》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愿、公**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本項目施工事項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況 工程名稱: 工程地點: 工程內容: 工程立項批準文號: 資金來源: 自籌 二、工程承包范圍 承包范圍: 三、合同工期 計劃開工日期:年月日; 計劃竣工日期:年月日。 工期總日歷天數: 天(與投標時中標單位響應的工期時間一致)。工期總日歷天數與根據前述計劃開竣工日期計算的工期天數不一致的,以工期總日歷天數為準。開工時間以發包人簽發的書面開工通知為準。 四、質量標準 工程質量標準:合格并通過驗收。如達不到本協議書約定的驗收標準,承包人必須在發包人要求的期限內整改到位達到驗收標準,否則已完成合格工作量在結算時按60%計算。 五、合同價款與合同價格形式 1.合同價款為:人民幣(大寫) (¥ 元) 2.合同價款形式: 固定單價合同 。 六、組成合同的文件 6.1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合同協議書 (2)中標通知書; (3)專用合同條款及其附件; (4)投標函及其附錄; (5)通用合同條款; (6)圖紙; (7)技術標準和要求; (8)已標價工程量清單或預算書; (9)其他合同文件。 6.2雙方有關工程的洽商、變更等書面協議或文件視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七、本協議書中有關詞語含義與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條款》中分別賦予它們的定義相同。 八、承包人向發包人承諾按照合同約定進行施工、竣工并在質量保修期內承擔工程質量保修責任。 九、發包人向承包人承諾按照合同約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價款及其他應當支付的款項。 十、合同生效 (1)合同訂立時間: 2022年 月 日 (2)合同訂立地點: (3)本合同雙方約定: 發承包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 生效。 (4)本合同一式陸份,甲乙雙方各執叁份。
發包人:(蓋章) 承包人:(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簽字或蓋章) (簽字或蓋章)
地 址: 地 址: 電 話: 電 話: 傳 真: 傳 真: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賬 號: 賬 號: 具體詳見(GF-1999-0201) 第三部分專用合同條款 1. 一般約定 1.1 詞語定義 1.1.1合同 1.1.1.10其他合同文件包括:(1)發包人與承包人協商備忘、合同補充條件;(2)招標文件及有關書面答疑等補充修改文件;(3)發包人認可的設計變更;(4)經發包人確認有效的工程簽證單。 1.1.2 合同當事人及其他相關方 1.1.2.4監理人: 名 稱: / ; 資質類別和等級: / ; 聯系電話: / ; 電子信箱: / ; 通信地址: / 。 1.1.2.5 設計人: 名 稱: / ; 資質類別和等級: / ; 聯系電話: / ; 電子信箱: / ; 通信地址: / 。 1.3法律 適用于合同的其他規范性文件:《中華人民**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國建筑法》、《****政府采購法》、《****政府采購法實施條例》、財政部公布第87號令 《政府采購貨物和服務招標投標管理辦法》等。 1.4 標準和規范 1.4.1適用于工程的標準規范包括:****建設部頒發的有關標準、規范及省、市有關規定。 1.5 合同文件的優先順序 合同文件組成及優先順序為:(1)合同協議書;(2)中標通知書;(3)專用合同條款及其附件;(4)投標函及其附錄;(5)通用合同條款;(6)圖紙;(7)技術標準和要求;(8)已標價工程量清單或預算書;(9)其他合同文件。 1.6 圖紙和承包人文件 1.6.4 承包人文件 需要由承包人提供的文件,包括:開工前2天提供詳細的施工組織設計、總進度計劃。7天內提供材料計劃。具體計劃及時間要求根據工程需要補充明確。施工組織設計經發包人認可后方可開工。 1.13合同價格及工程量清單的調整 竣工結算的工程量按發承包雙方在合同中約定應予計量且實際完成并驗收合格的工程量和項目確定,完成發包人要求的合同以外的零星工作或發生非承包人責任事件的工程量按現場簽證確定。合同簽訂時提供的工程量清單應結合招標文件、投標人須知、招標答疑、合同條款以及補充說明、備忘錄、設計交底記錄、技術標準、規范和要求與施工圖紙(及補充設計圖紙)一起閱讀理解。除設計變更外,發包人在工程量清單中因項目特征描述不清或未全,但又是承包人為滿足發包人和設計圖紙的要求而必須完成的工作,承包人應計入工程量清單相應子目中,工程結算時發包人不為此類項目另外支付費用。 允許調整合同價格的工程量偏差范圍: ①因非承包人原因引起分部分項工程量增減,當工程量清單項目工程量的變化幅度超過15%,增加超過15%部分工程量(即比合同內工程量增加了15%以上的部分)的綜合單價按標底與合同報價同比例下浮后的綜合單價增加;減少超過15%部分工程量(即比合同內工程量減少超過了15%的部分)的綜合單價按標底與合同報價同比例下浮后的綜合單價扣減。 ②發包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單漏項或缺項,或非承包人原因的工程變更及簽證引起的工程量清單項目,按以下方式確定其綜合單價: 合同清單中已有相同或類似的適用于變更工程項目的綜合單價,按已有或類似的綜合單價確定;合同清單中沒有適用或類似于變更的綜合單價,按下述方法調整:由承包人標底的計量規則和計價辦法、標底編制同期的信息價格和承包人報價浮動率提出,報發包人確認后作為結算的依據,工程量按實計量。 計算新增綜合單價時,無指導價的材料價格,結算時其材料價格由承包人準備相關資料經發包人審查后作為結算依據。由發包人認可的經比質比價采購的材料價格不再下浮。 ③因承包人原因引起的工程重大變更或分部分項工程量增減,量價一律不調整,由承包人自行承擔。 ④承包人報價浮動率(合同報價與標底價的下浮率)按下列公式計算: 承包人報價浮動率L=(1-合同價/經備案的標底價)*100%。 上述合同價款調整方法:所有涉及價款調整的項目,均須由承包人提出調整方案及明細報發包人審核通過后方可計入結算,如發包人審核不通過的不得作為結算依據。 2. 發包人 2.2 發包人代表 發包人代表: 姓 名:; 身份證號:; 職 務:; 聯系電話:; 發包人對發包人代表的授權范圍如下:代表發包方行使發包方的權力和監理人需要取得發包人批準的權力。 2.4 施工現場、施工條件和基礎資料的提供 2.4.1 提供施工現場 關于發包人移交施工現場的期限要求:以施工現場的現狀為準。 2.4.2 提供施工條件 關于發包人應負責提供施工所需要的條件,包括: 2.4.2.1發包人于開工前辦理好施工所需證件、批件(承包人自身資質證件除外)。 2.4.2.2 水準點與座標控制點交驗要求:開工前提供水準點和坐標控制點,按施工圖由發包人、承包人、監理人現場交驗。 2.4.2.3圖紙會審和設計交底時間:開工前完成。 2.4.2.4雙方約定發包人應做的其他工作:本工程的用水、用電、通訊線路等現場均有接入點。其他事宜施工過程中具體協商。 3. 承包人 3.1 承包人的一般義務 (9)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資料的內容:工程具備竣工驗收條件后,承包人應按《建設工程文件歸檔整理規范》(GB/T50328-2014)的要求,向發包人提供符合要求的竣工資料。逾期提交的,每逾期一天承包人承擔500元的違約金。提交資料包括但不限于:竣工圖紙、竣工資料、階段驗收和隱蔽工程驗收資料、工程材料及設備試驗與檢驗資料、施工報告、竣工結算報告等。 承包人需要提交的竣工資料套數:兩套 。 (10)承包人應履行的其他義務: A.發包人對合同范圍外的工程變更,承包人須接受并予以施工,所發生的費用經發包人核實后納入工程結算。如承包人拒不執行發包人指令或工程變更,發包人有權另選施工單位。 C.為完成施工合同內內容所采取的任何措施均由承包人承擔。 D.臨時停水、停電、二次搬運、成品保護等所需措施的一切費用和工期承包人已充分考慮,并已考慮了各種可能因素影響施工所增加的費用,因此,發生上述情況,發包人不另行增加費用。 E.施工過程中涉及施工場地交通、排污、環衛環保、市容、城建城管、消防、治安、人口管理、居委會、派出所等相關部門收取的費用及相關手續,對臨近居民、行人的影響等,夜間文明施工、保護周邊地下管線和架空線的安全的費用等已含在合同價中,由承包人負責協調處理,竣工結算時一律不作調整。 G.承擔施工安全保衛工作及非夜間施工照明的責任和要求:①承****管理部門和相關部門的要求,在施工場地設置安全施工、防火宣傳標牌、標語以及設施,組織專門的保衛和值班人員,堅持晝夜巡視、檢查。②承包人在進場前要制訂對人員、機械設備的操作及安全用電等各方面的安全制度,增強全體施工人員的安全意識,落實安全責任,保證做到絕對安全。③承包人應承擔施工安全保衛工作及非夜間施工照明的所有責任,并承擔費用。 H.已完工程成品保護的特殊要求及費用承擔:已完成工程成品在正式移交發包人前,由承包人負責保護,其費用由承包人承擔。 I.施工場地清潔衛生的要求:按文明工地標準實施,其費用由承包人承擔。 J.承包人在工程完工驗收后或因承包人違約行為導致本合同解除后7日內拆除現場所有臨時設施,并將所有的機械設備、材料及建筑垃圾全部清理、運出現場,并將場地平整好;清理范圍和標準應征得發包人認可;否則,如發生相關費用由發包人在工程竣工結算價款中扣除。 K.本工程主要材料,承包人應按設計文件、施工驗收規范要求進行采購與保管,主要材料設備進場時要有質保書或出廠合格證,并已進行有關必要的檢驗或試驗;主要材料設備進場后須通知發包人及監理工程師驗收并經書面確認后方可使用。在實際施工中,發包人可以無條件要求承包人更換不符合要求的產品,購進的材料與提供的樣品不一致時,由承包人無條件退貨,如因使用不符合國家標準及各項指標的材料,以及業主未認可的材料,由此引起的相關費用由承包人承擔,結算時一律不作調整。 若承包人不按上述所述采購材料,則由此所引起的一切責任與后果均由承包人承擔。 3.2 項目經理 3.2.1 項目經理: 姓 名:; 身份證號:; 建造師執業資格等級:; 建造師注冊證書編號:; 建造師執業印章號:; 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號:; 聯系電話:; 電子信箱:; 通信地址:; 承包人對項目經理的授權范圍如下:負責現場工程管理、抓好工程項目的質量、安全和進度,并進行資金的管控、信息管理,負責現場的各方關系協調、服從發包人和監理對工程項目的安排,處理工程項目涉及的其他事宜。 關于項目經理每月在施工現場的時間要求:從工程開工(以開工令為準)起,項目負責人保證每周有6天以上出勤,并且每天在施工現場工作不少于8小時,離開施工現場必須向發包人請假。 項目經理未經批準,擅自離開施工現場的違約責任:項目經理出勤天數不少于20天,由發包人代表負責對其考勤,若發現項目經理出勤天數少于20天,愿按每少出勤1天支付人民幣1000元違約金。 3.3 承包人人員 3.3.1 承包人提交項目管理機構及施工現場管理人員安排報告的期限:合同簽訂前。 3.3.3 承包人無正當理由拒絕撤換主要施工管理人員的違約責任:項目部主要管理人員(技術負責人、施工員、質量員、安全員)經發包人和監理方考核不合格者,承包人必須在一周內無條件更換,同時須支付500元/人﹒次的違約金。若拒絕更換同時須支付5000元/人﹒次的違約金。 承包人人員資格的特別規定:所有特殊工種人員均應持有有關部門頒發的資質證書或上崗證,并在施工上崗之前提供給監理工程師審查,若發現未持有資格證書施工,則按每發現一次,收取1000元/人次的違約金,累計5次則停工整頓,由此造成的損失由承包人承擔。 3.3.4 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員離開施工現場的批準要求:發包人(總監理工程師)書面認可后方可離開。 3.7 履約擔保 承包人是否提供履約擔保: 提供 。 承包人提供履約擔保的形式、金額及期限:投標人提供的履約保證金額為合同總價的10%。其中:工期保證金占履約保證金額的的40%,質量保證金占履約保證金額的的50%,安全文明施工保證金占履約保證金額的10%。 擔保形式:轉賬。 承包人應在中標后簽訂合同前提交履約擔保。 4. 監理人 4.1監理人的一般規定 關于監理人的監理內容: / 。 關于監理人的監理權限: / 關于監理人在施工現場的辦公場所、生活場所的提供和費用承擔的約定: / 。 4.2 監理人員 總監理工程師: 姓 名: / ; 職 務: / ; 監理工程師執業資格證書號: / ; 聯系電話: / ; 電子信箱: / ; 通信地址: / ; 關于監理人的其他約定: / 。 4.4 商定或確定 在發包人和承包人不能通過協商達成一致意見時,發包人授權監理人對以下事項進行確定: / ; 5. 工程質量 5.3 隱蔽工程和中間驗收 5.3.2承包人提前通知監理人隱蔽工程和中間驗收的期限的約定: 按本合同專用條款1.4.1所列的標準和規范進行隱蔽工程的驗收。共同檢查前48小時書面通知監理人。 監理人不能按時進行檢查時,應提前 24 小時提交書面延期要求。 關于延期最長不得超過:48 小時。 6. 安全文明施工與環境保護 6.1安全文明施工 6.1.1 項目安全生產的達標目標及相應事項的約定: 6.1.1.1安全目標:承包人須對本合同范圍內所有施工人員負全部安全施工責任。安全事故為零。承包人應嚴格按工程建設安全生產地有關管理規定,采取安全措施組織施工。 6.1.1.2安全生產相應事項的約定: 承包人對施工現場的安全生產負總責。承包人在工地現場必須按規定配備專職安全員。如發包人檢查到承包人人員不到位的,則發包人有權按200元/人﹒次計取違約金,從工程款中直接扣除。 6.1.4 關于治安保衛的特別約定:提供和維修非夜間施工使用的照明、圍欄設施,并負責安全保衛。施工期間承包人按發包人要求做好成品保護工作;未完工或已完工工程未交付發包人之前,負責已完成工程的保護工作,所需費用含在報價內。對需要保護的產品和材料須保護期內發生損壞由承包人無條件、自費、限期予以修補。完工合格交付后由發包人負責保護,如發包人有特殊要求的可另行補充協議加以約定。 6.1.5文明施工 6.1.5.1承包人在現場應遵守所有現行的有關安全、文明施工的規章制度。自進入工地開始工作直到工程全部移交為止,承包人應: (1) 全面負責在工地上施工的人員的安全,并使工地和工程保持良好的秩序,以避免發生人身事故,保證建構筑物和設備的安全。 (2) 為了保護工程或為了公眾及其他人員的安全及方便,在****機關所要求的時間和地點,承包人應以其自己的費用提供并維修所有的照明、護欄、圍墻、警告標志及守衛設施。 (3) 采取一切合理措施,保護工地及工地周圍的環境,避免污染、噪音或由于其施工方法的不當造成的對公共人員和財產等的危害或干擾。 6.1.5.2承包人應使施工總平面管理達到安全、文明要求,做到場地安排緊湊合理,符合工藝流程。方便施工以減少二次搬運,設備、機械、材料堆放合理,標記清晰,排放有序,符合防火、防洪防臺風要求。 6.1.5.3承包人應保持施工臨建設施完整牢固、環境清潔;生產臨建整潔、布置整齊,安全管理責任、制度、規定到位。 6.1.5.4承包人應保持現場不出現不必要的障礙,排除雨水或污水,并應將任何承包人的設備和多余材料儲存并作出妥善安排,從現場清除并運走任何廢料、垃圾及不再需要的臨時工程。 6.1.5.5承包人應嚴格執行有關的環境衛生標準要求。一方面現場不積水,保持排水暢通,另一方面要防止塵土飛揚,定期灑水,保證施工人員的身體健康,為施工現場創造一個良好的工作環境。 6.1.5.6承包人應在組合場地及施工作業時配備足夠的照明設施及足夠的維護人員。 6.1.5.7承包人應保證每個作業面都作到“工完、料盡、場地清”,剩余材料要堆放整齊,廢料及時清理。 6.1.5.8 承包人應在危險場所設置明顯安全標志和安全警告牌。 6.1.5.9承包人應制定工地規則,建立健全各種規章制度并嚴格執行。這類工地規則和各種規章制度應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內容: (1) 安全防衛;(2) 工程安全;(3) 消防安全;(4) 工地出入管理制度;(5) 環境衛生;(6) 周圍、近鄰環境保護的附加規則。 6.1.5.10承包人應采取一切合理的預防措施,以防止其職員發生任何違法的、妨礙治安的行為,并維護治安和保護工程附近的個人或財產免遭上述行為的破壞。 6.1.6 關于安全文明施工費支付比例和支付期限的約定:已包含在合同價中,含在進度款中支付,其余按通用條款 。 7. 工期和進度 7.1 施工組織設計 7.1.2 施工組織設計的提交和修改 承包人提交詳細施工組織設計的期限的約定:開工前7天 。 發包人和監理人在收到詳細的施工組織設計后確認或提出修改意見的期限:收到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案)后 7天內予以確認或提出修改意見,逾期視為已確認。 7.2 施工進度計劃 7.2.2 施工進度計劃的修訂 發包人和監理人在收到修訂的施工進度計劃后確認或提出修改意見的期限:收到后7天內予以確認或提出修改意見,逾期視為已確認。 7.3 開工 7.3.1 開工準備 關于承包人提交工程開工報審表的期限: 工程開工前3天內 。 關于發包人應完成的其他開工準備工作及期限:開工前組織圖紙會審和設計交底 。 關于承包人應完成的其他開工準備工作及期限:遵守政府有關主管部門對施工場地交通、安全文明生產等的管理規定,按規定辦理有關手續,并以書面形式通知發包人。 7.3.2開工通知 因發包人原因造成監理人未能在計劃開工日期之日起90天內發出開工通知的,承包人有權提出價格調整要求,或者解除合同。 7.4 測量放線 7.4.1發包人通過監理人向承包人提供測量基準點、基準線和水準點及其書面資料的期限:以書面形式交給承包人,并于開工**行現場交驗。 7.5 工期延誤 7.5.1 因發包人原因導致工期延誤 因發包人原因導致工期延誤的情形: ⑴ 設計變更或工程量增加造成工程延誤(已注明工期不予增加的除外); ⑵ 不可抗力或地質條件變化造成工程延誤; ⑶ 發包人原因造成工程延誤; ⑷ 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的其它情況。 凡發生上述情況之一時,承包人應在5天內就延誤的內容、天數和因此發生的費用支出向發包人提出報告,發包人在收到報告后5天內確認并予以答復,以確定施工期**的天數和費用。若發包人逾期未予答復,則可視為承包人的要求已被發包人接受。承包人逾期未提出的,作為承包人自動放棄。非上述原因,工程不能按期完工,承包人自行承擔違約責任。 7.5.2 因承包人原因導致工期延誤 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誤,逾期竣工違約金的計算方法為:因承包人原因不能按協議書約定的竣工日期竣工的,工期每延誤一天,承包人按合同價的千分之一向發包人支付違約金,延期超過20天的,工期保證金不予退還。 7.6 不利物質條件 不利物質條件的其他情形和有關約定:按通用條款。 8.6 樣品 8.6.1樣品的報送與封存 需要承包人報送樣品的材料或工程設備,樣品的種類、名稱、規格、數量要求: ①工程所用材料、設備,均由承包人按照設計和技術標準的要求自行采購、運輸、檢驗和保管。承包人擬采購的材料和設備必須經發包人事先確認其選擇的供應商后,方能定貨,否則視為不合格采購物,發包人有權不予支付。 ②所有用于工程的材料、設備應有產品合格證書,工程材料應具備由具有相應資質等級的材料檢驗單位出具的材質證書或試驗報告。 ③材料和設備進場時,承包人應通知發包人參加驗收,發包人有權要求復檢,對與設計和技術標準要求不符的材料和設備,發包人有權拒絕驗收,并由承包人運離施工現場;在材料使用和設備安裝過程中,發包人有權隨時檢查和檢驗,承包人應提供必要協助。若檢驗發現材料或設備不合格時,該批材料或設備不能用于本工程,承包人應負責拆除、修復及重新采購,并承擔由此發生的一切費用;若檢驗表明材料或設備符合要求,則由發包人承擔由此發生的一切費用,施工期相應**。 10.4 變更估價 10.4.1 變更估價原則 關于變更估價的約定: 工程變更價款調整:詳見本合同條款1.13款相關約定。 另: ①承包人不得隨意更改設計,因承包人自身原因導致的工程變更,承包人無權要求追加合同價款。 ②如遇危及生命、工程或工程相鄰財產安全的緊急情況時,以承包人項目經****公司領導,并立即向發包人口頭請示后采取必要處理措施,保證生命和財產安全。但在實施起7日內,合同雙方必須按照實事求是原則辦理相關手續,方可作為結算依據。 ③當變更、簽證的工作內容完成之后,承包人要及時督促監理和發包人代表在完工后3日內簽字確認,否則發包人可以不予支付費用。對于隱蔽工程和事后無法計算工程量的變更和簽證,必須在覆蓋或拆除前,**監理、發包人代表共同完成工程量的確認,否則發包人可以不計價款。 ④工程結算時,承包人須將完整的變更簽證資料裝訂成冊作為結算書一部分,變更簽證資料應包括:①雙方確認的造價審定單;②變更簽證通知單及完成回執;③申報的變更簽證預算書;④原合同相同工作內容的綜合單價;⑤套用定額編號的分部分項工程費計價表及計價分析表,清單措施項目費計價表及計價分析表其他項目費表、單位工程費匯總表;⑥甲供材料和主要材料表;⑦變更簽證單原件及所有相關的往來函件、其他需要說明的與造價有關的問題。 12. 合同價格、計量與支付 12.1 合同價格形式 1、單價合同。 綜合單價包含的風險范圍:投標人在投標報價時須充分考慮到施工期間各類建材的市場風險、施工機械進(退)場費、除規費和稅金以外的政策性風險、工程實施范圍內外可能出現的阻撓施工等等各方面的風險因素,結算時不作調整。工程量的風險由發包人承擔,價的風險在約定風險范圍內的,由承包人承擔,風險范圍以外的按合同約定。承包人在投標時已仔細核對圖紙、清單,并依據國家、省、市現行規范、規程、文件等報價,若招標時工程量清單中項目特征描述不清或未完整,但為滿足發包人和設計圖紙的要求而必須完成的工作,工程結算時不再調整該子目的綜合單價及措施費用,即發包人不為此類情形另外支付費用。 風險費用計算方法:承包人在投標報價時已充分考慮在投標報價中,竣工結算時不做任何調整。 雙方約定合同價款的其他調整因素:(1)發包人要求并認可的設計變更;(2)發包人和監理人均認可的簽證及技術核定單。 風險范圍以外合同價格的調整方法: 詳見1.13款約定。 12.3 計量 12.3.1 計量原則 工程量計算規則:《建設工程工程量清單計價規范》(GB50500-2013)、通用安裝工程工程量計算規范》(GB50856-2013)、《**省建筑與裝飾工程計價定額》、《**省安裝工程計價定額》等 。 12.4 工程進度款支付 12.4.1 付款周期 承包單位申請付款的程序應符合發包人的財務規定。 關于付款周期的約定: 1、合同內付款: ①完成合同工作量的50%支付合同價的30%; ②工程竣工驗收合格支付合同價的30%。 ③結算審計完成支付至結算價的97%。留3%的工程質量保修金,在質保期( 三年)滿后一個月內付清; ④工程款的付款基數=合同價-甲供材料(如有)-暫列金額(如有)-甲方另行分包項目金額(如有) 所有的付款均由施工單位開具等額增值稅專用發票、****銀行轉賬方式支付。 本合同涉及的違約金額及扣款在工程款支付時予以扣除。 履約保證金的履約保函擔保期應在合同范圍內所有工程驗收合格后。 13.6 竣工退場 13.6.1 竣工退場 承包人完成竣工退場的期限:承包人須在工程完工驗收后7天內拆除現場所有臨時設施。包括所有的建筑垃圾及剩余材料全部清運出現場的費用。清理標準應得到發包人認可。 14. 竣工結算 14.1 竣工付款申請:見通用條款。 15.2缺陷責任期 缺陷責任期的具體期限:詳見質量保修書 。 15.3質量保修金 關于是否扣留質量保修金的約定:扣留 。 15.3.1 承包人提供質量保修金的方式 質量保修金采用以下第(2)種方式: (1)質量保修金保函,保證金額為: / ; (2)結算價3%的工程款; (3)其他方式: / 。 15.3.2質量保修金的扣留 質量保修金的扣留采取以下第(2)種方式: (1)在支付工程進度款時逐次扣留,在此情形下,質量保修金的計算基數不包括預付款的支付、扣回以及價格調整的金額; (2)工程竣工結算時一次性扣留質量保修金; (3)其他扣留方式:/。 15.4保修 15.4.1 保修責任 工程保修期為: 見工程質量保修書 。 15.4.3 修復通知 承包人收到保修通知并到達工程現場的合理時間: 收到通知后24小時內 。 16. 違約 16.1 發包人違約 16.1.1發包人違約的情形 發包人違約責任的承擔方式和計算方法: (1)因發包人原因未能在計劃開工日期前7天內下達開工通知的違約責任:/。 (2)因發包人原因未能按合同約定支付合同價款的違約責任:發包人不按約定時間支付工程款的,雙方可進行協商;如協商不成的,****銀行貸款基準利率支付應付而未付工程款項的利息,但承包人不得就此影響工期。如因此而導致的工程停工,由承包人承擔一切損失 。 16.2 承包人違約 16.2.1 承包人違約的情形 (1)若承包人未按期開工,則發包人有權對其收取不超過2000元/天違約金;若超過7天,則發包人有權對其收取不超過5000元/天違約金;若超過15天,則發包人有權終止合同。 (2)施工單位出現嚴重安全、質量事故,或在發包人規定的整改期限內達不到整改要求或明顯無法按期完工的,發包人有權要求承包人退場,并對驗收合格的工程量按60%款項結算。 (3)承包人必須服從發包人和監理工程師的管理監督,施工中發生的質量問題必須及時整改,因承包人原因被責令停工和返工,所造成的責任與損失均由承包人負責。 (4)若承包人在施工過程中出現嚴重質量問題,則根據質量問題的嚴重程度按每起1-5萬元處罰。 (5)承包人在工程施工期間必須抓好安全生產工作,如在施工期間發生安全事故,則發包人沒收部分履約保證金,并且由此所造成的損失由承包人承擔。 16.2.2承包人違約的責任 承包人違約責任的承擔方式和計算方法:由承包人承擔全部費用并承擔相關法律責任。 ①同工期每延誤一天,承包人按合同價的千分之一向發包人支付違約金,延期超過30天的,工期保證金不予退還,因發包人原因除外。 ②承包人工程質量必須達到約定工程質量標準,因承包人原因達不到約定質量標準的,但承包人自費返工后能達到約定質量標準的,發包人酌情收取不高于工程審定價1%的違約金;經承包人自費返工后工程質量仍達不到約定質量標準的,承包人需承擔合同約定質量履約保證金金額的違約金。 ③如發生一次重傷一人次以上或財產損失十萬元以上的安全生產事故的,每發生一起承包人需承擔履約保證金30%的違約金。 ④若發包人按合同條款規定的付款方式及金額向承包人支付工程款后,承包人的施工人員、材料供應商、機械與設備出租人、與本工程施工建設相關人員及單位等向發包人索要工資、材料款、機械與設備出租費等,則承包人承擔由此引起的一切責任與費用,并且按合同價的5%向發包人承擔罰金。 16.2.3 因承包人違約解除合同 關于承包人違約解除合同的特別約定: 按通用條款及合同其他相關約定執行 。 17. 不可抗力 17.1 不可抗力的確認 除通用合同條款約定的不可抗力事件之外,視為不可抗力的其他情形:由市級以上有關部門正式發布和認定的自然災害和遇到水下障礙物。 17.4 因不可抗力解除合同 合同解除后,發包人應在商定或確定發包人應支付款項后 60 天內完成款項的支付。 18. 保險 18.1 工程保險 關于工程保險的特別約定: 發包人投保內容:建設工程和施工場地內的自有人員生命財產險。 承包人投保內容:本建筑工程一切險和第三方責任險,還包括從事危險作業職工的意外傷害險、施工場地內自有人員的生命財產險、施工機械設備的財產險、第三人人員的生命財產險、運至施工場地內用于工程的材料和待安裝設備的財產險等。相關費用已經包含在合同總價中。 20. 爭議解決 20.4仲裁或訴訟 因合同及合同有關事項發生的爭議,按下列第 (2) 種方式解決: (1****委員會申請仲裁; (2)向工程所在地 人民法院起訴。 21.補充條款 1.投標單位根據施工現場情況及現行規定,自行根據可行的施工方案確定報價,結算時一律不作調整。 2.承包人建造師證書原件須交招標人處保存至工程竣工結束。 3.施工過程中涉及排污、環保、市容、城建城管、消防、治安、人口管理、居委會、派出所等相關部門收取的費用和第三方檢測費及相關手續,對臨近居民、行人的影響等,夜間文明施工、保護周邊地下管線和架空線的安全的費用等,投標人均應綜合考慮在投標報價中,由承包人負責協調處理,竣工結算時一律不作調整。 4.本工程的施工須嚴格按國家規范要求,承包人必須嚴格按照發包人要求的日期進場施工。由于承包人原因引起的工程投資增加由承包人負責,由于供貨等承包人原因影響工期進度安排的,所產生的一切后果由承包人承擔。施工過程中因違反國家有關規定而發生的罰款等費用由責任人自負。 5.承包人在施工過程中,如有以下情形,招標人可對承包人直接收取1000~2000元的違約金: A、施工期間工程資料不能及時到位的; B、隱蔽部位不經驗收通過就進行下一道工序的; C、不論以何種形式被檢查發現偷工減料、以次充好的; D、不按施工圖及設計規范的要求,擅自施工的; E、施工質量不達標的,發現一次收取違約金一次。 F、承包人未能達到經過審批的總進度計劃要求或階段性進度計劃要求。 6.如果工程中標后,因自身的原因,未能兌現其投標時承諾條件或工程質量較差,或其工期進度嚴重脫節,建設單位同意后有權終止合同,并且已完成的有效工程量只按60%計算結算或者由發包人安排其他施工單位進行施工,所發生費用直接按實際費用的2倍或以上金額從承包人合同價款中扣除,同時發包人視情節嚴重有權扣除部分或全部工期保證金。 7.臨時設施費、檢驗試驗費中標人已在報價時充分考慮,結算時不再調整。 8.承包人不得拒絕完成發包人在施工地點范圍內變更或要求增加的工程內容。 9.在實際施工中,發包人可以無條件要求施工單位更換不符合要求的產品,購進的材料設備與提供的樣品不一致時,由承包人無條件退貨,如因使用不符合國家標準及各項指標的材料,由此相起的相關費用由承包人承擔,結算時一律不作調整。 10. 本工程量清單的特征應與施工圖、招標文件、技術要求、技術規范等文件結合起來閱讀。 11.若承包人在投標報價時擅自改變招標文件及清單內容,評審時未被發現,實際施工時均按招標文件及清單內容執行,結算時不予調整。 12.承包人在施工過程中對原有建筑工程結構及飾面造成破損及損壞部分進行修復,使其恢復原樣等所包含的各項費用已列入本合同價中,竣工結算時一律不再另行支付其費用。 13.承包人工程實施過程中,必須收集齊全所有隱蔽項目的影像視頻資料以供后期審計使用,在送審結算資料中必須一并提交。所有簽證資料必須附有詳細影像彩色照片,所攝照片必須有可參照性。 14.參考標底及招標控制價編制依據(人工費由投標人結合實際情況自行考慮),承包人不得以標底或招標控制價中可能存在的不合理或錯誤作為借口而要求簽證或索賠。若結算時發現承包人有明顯的不平衡報價(如:子目中個別材料、人工、機械費低于市場詢價的80%),發包人可自行按有利發包人利益的調整,無須承包人確認。
發包人(全稱)(簡稱甲方) 承包人(全稱)(簡稱乙方) 發包人、承包人根據《中華人民**國建筑法》、《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和《房屋建筑工程質量保修辦法》,經協商一致,就(工程名稱)簽訂工程質量保修書。 1.工程質量保修范圍和內容 承包人在質量保修期內,按照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的管理規定和雙方約定,承擔本工程質量保修責任。 質量保修范圍包括:招標范圍內的所有工程。 2. 售后服務及質量保修期 2.1.雙方根據《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及有關規定,約定本項目所涉及的質量保證期為: 3 年。質保期內免費提供維修。 2.2.售后服務終身,質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驗收合格之日起計算。 3.質量保修責任 3.1.屬于保修范圍、內容的項目,在發包人發出故障通知后,2小時以內到達現場,一般故障須在4小時內解決,重大故障須在48小時內解決。承包人不在約定期限內派人保修的,發包人可以委托他人修理,維修費用直接在工程質量保證金中雙倍扣除。 3.2.發生緊急搶修事故的,承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后,應當立即到達事故現場搶修。 3.3.對于涉及結構安全的質量問題,應當按照《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的規定,立即向當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報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由原設計單位或者具有相應資質等級的設計單位提出保修方案,承包人實施保修。 3.4.質量保修完成后,由發包人組織驗收。 4.保修費用 4.1.保修費用由造成質量缺陷的責任方承擔。 4.2 工程質量保修金為工程總價(審計后)的5%,保修費從工程質量保修金內扣除。 5.其他 :本工程質量保修書,由施工合同發包人、承包人雙方在竣工驗收前共同簽署,作為施工合同附件,其有效期限至保修期滿。 發包人:(蓋章) 承包人:(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簽字或蓋章) (簽字或蓋章) 簽訂日期:年月日 簽訂日期:年月日
第五部分 安全管理協議書 甲方(建設單位) : 乙方(施工單位) : 工 程 名 稱: ****倉庫維修工程 為了進一步貫徹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嚴格執行和的法令、法規,強化,落實。依法從嚴治理施工現場,確保施工現場操作人員的安全與健康,促進施工順利進行。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同意簽訂本施工現場安全生產協議。本協議為工程合同補充條款,與工程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雙方應認真履行。 一、乙方管理目標 1、杜絕重**全事故發生,死亡事故為零。 2、重傷事故頻率控制為零。 3、施工現場內的安全隱患整改率達到100%。 4、施工現場內不發生火災事故、治安事件,防范措施達到100%。 5、保證作業人員佩戴防護用品,高空作業、臨時電、動火作業等危險作業防護措施達到100%。 6、職工消防、安全生產培訓率達到100%,特種設備操作人員和特種作業人員須持有效上崗證上崗達到100%。 7、重大危險源控制率達到100%。 8、施工現場內不發生危險品中毒、食物中毒以及群發性傳染病。 9、創建文明安全施工工地。 二、要求 1、乙方應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不得違章指揮和違章作業,在組織施工生產時必須落實安全技術措施,防止事故發生。對本單位的施工人員應登記造冊,如實向甲方報告,切實做好入場前的三級安全教育,建立三級安全教育卡,組織消防實操培訓。負責班前班后安全教育和工種變換的安全教育,不得錄用無身份證的人員和未滿十六歲未成人。 2、乙方應成立施工現場安全生產領導機構,定期召開安全工作會議,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和群防群治制度,制定各項安全生產規章和安全生產目標責任,形成一體化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體系,并按照職責分工抓好落實。 3、乙方必須虛心接受甲方的各項安全隱患排查、安全管理標準及整改規定,建立自身的定期和不定期的安全生產自查排查機制,并且嚴格貫徹實施,否則造成的罰款等損失均由乙方承擔。 6、對電氣焊等特種作業人員應持上崗,并堅持現場檢查驗收制度,禁止非特種作業人員從事特種作業。 10、發生事故應立即釆取措施,保護現場,搶救傷員,防止事故擴大,并及時報告甲方和上級主管部門,****小組,查清事故原因,確定事故責任,按照“四不放過” 原則制定改進措施,提出對事故責任者的處理意見。 11、乙方因管理不善以及自身防范措施不力或施工人員責任造成的火災、交通,人身傷亡等災害事故。事故經濟責任、事故法律責任以及事故的善后處理均由乙方獨自承擔。因此給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由乙方負責賠償。 12、設置必要的職工生活設施,并符合衛生、通風、照明等要求。職員的膳食、飲水符合衛生要求,由于乙方管理不到位,所造**全事故均有乙方自行負責。 13、所進入施工現場的化學品、易燃易爆等危險品,必須經門衛進行登記,倉庫儲存須有專人負責保管。由于乙方管理不到位,所造**全事故均有乙方自行負責。 14、施工現場需動用明火時要按照規定嚴格執行動火審批制度,臨時動火時要做到“五有” :有動火證、有防火責任人、有安全監護人、有足夠的消防器材、有可靠的安全措施。因乙方未按規定程序要求操作,所造**全事故均有乙方自行負責。 15、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必須由現場專業電工統一接線,其他人員不得私自搭接臨時電線,否則發生一切后果由乙方負責。 三、處 罰 乙方應認真接受甲方和監理單位對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的監督管理。凡安全隱患問題屢教不改的或整改措施不力的,每項每次對施工單位處于500一5000萬元以下的罰款,對施工方負責人及當事人給予經濟處罰,處罰金額也從工程款中扣除,乙方對此無異議; 如因乙方管理責任或操作人員違反操作規范、規程發生人員傷亡事故或建設工地發生火災事故,對施工單位處2一10萬以下罰款,從工程款中扣除,對施工負責人及當事人給予經濟處罰,處罰金額也從工程款中扣除,乙方對此無異議。 四、其 他 1、本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起生效。 2、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 3、本協議有效期自雙方簽字之日起至施工結束退場完畢時終止。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代表簽字: 代表簽字: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一、工程采用的計價規范 1、《建筑工程工程量清單計價規范》GB50500-2013及配套的工程量清單計算規范; 2、《**省建設工程工程量清單計價項目指引》(2014年); 3、《**省建筑與裝飾工程計價定額》(2014年); 4、《**省安裝工程計價定額》(2014年); 5、《**省建設工程費用定額》(2014年); 6、《****建設廳關于建筑業實施營改增后**省建設工程計價依據調整的通知》(蘇建價〔2016〕154號); 7、其它相應的補充規定和**市現行的有關文件。 二、本工程采用的技術規范 1、《建筑工程施工質量驗收統一標準》(GB50300-2001); 2、《給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驗收規范》(GB50268-2008); 3、設計文件中明確的有關技術標準、規定; 4、其它應執行的工程施工、檢測、驗收的相關規范。 上述技術標準和規范如有不足之處或未能達到國際最新標準時,投標方應使系統的設計、施工及選用的設備/材料符合最新版本的國際和國家標準、規范,并提供所采用的國際和國家標準、規范及所采用版本的有關技術資料。 三、本工程對施工工藝的特殊要求 1.施工期間注意周邊環境,減少對周圍工作人員的影響(交通、灰塵、噪音等)。 2.工程主要部位和特殊要求由建設、設計、監理三方討論后以書面開式通知施工單位實施。
第五章 資格審查
特別提醒:政府采購政策功能落實 (1)小微型企業價格扣除 根據《政府采購促進中小企業發展管理辦法》財庫【2020】46號文件精神,對于非專門面向中小企業的項目,對小型和微型企業的價格給予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價格參與價格分的評審。 ①供應商需按照采購文件的要求提供相應的《中小企業聲明函》,否則不得享受相關中小企業扶持政策。 ②企業標準請參照《關于印發中小企業劃型標準規定的通知》(工信部聯企業[2011]300號)文件規定自行填寫。 (2)殘疾人福利單位價格扣除 ①本項目對殘疾人福利性單位視同小型、微型企業,給予5%的價格扣除,用扣除后的價格參與評審。 ②殘疾人福利單位需按照采購文件的要求提供《殘疾人福利性單位聲明函》,否則不得享受相關扶持政策。 ③殘疾人福利單位標準請參照《關****政府采購政策的通知》(財庫〔2017〕141號)。 (3)監獄和戒毒企業價格扣除 ①****監獄****監獄企業)視同小型、微型企業,給予5%的價格扣除,用扣除后的價格參與評審。 ②****政府采購活動時,****監獄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生產建設****監獄企業的證明文件。供應商如不提供上述證明文件,價格將不做相應扣除。 ③監獄企業標準請參照《****監獄企業發展有關問題的通知》(財庫[2014]68號)。 (4)殘疾人福利單位、監獄企業屬于小型、微型企業的,不重復享受政策。 (5)根據《****政府采購信用管理暫行辦法》的規定,對有失信行為的供應商將根據信用評價結果按規定予以扣分或價格加成。
第六章 談判響應文件格式 封面
競爭性談判響應文件 資格證明材料包 (正本/副本)
項 目 名 稱: 談判供應商名稱: 日 期:
(采購人): 我公司法定代表人參加貴單位組織的(采購項目名稱)項目競爭性談判采購活動,****公司處理投標的有關事宜。 附:法定代表人情況: 姓名: 性別: 年齡: 職務: 身份證號碼: 手機: 傳真:
單位名稱(公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掃描件正反兩面(并加蓋公章)
2、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書
本授權書聲明:____________(供應商名稱)授權________________(被授權人的姓名)為我方就(采購項目名稱)項目采購活動的合法代理人,以本公司名義全權處理一切與該項目采購有關的事務。 本授權書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生效,特此聲明。
代理人(被授權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電話手機號碼: 單位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授權單位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或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 日期:
注:提供被委托授權人的身份證掃描件正反兩面(并加蓋公章)
致: (采購人名稱) 根據貴方的談判文件,正式授權下述簽字人_________ (姓名和職務)代表我方______________(供應商的名稱),全權處理本次項目談判采購的有關事宜。據此函,__________(簽字人)茲宣布同意如下: (1)按談判文件規定的各項要求,向買方提供所需服務。 (2)我公司已經詳細閱讀了競爭性談判文件的全部內容,我方已完全清晰理解競爭性談判文件的要求,不存在任何含糊不清和誤解之處,同意放棄對競爭性談判文件所表述的內容提出異議和質疑的權利。 (3)我們同意從規定的響應文件接收截止時間起遵循本響應文件,并在規定的談判有效期期滿之前均具有約束力。 (4)如果在響應文件接收截止時間后規定的談判有效期內撤回響應文件或成交后拒絕簽訂合同,我們的談判保證金可被貴方沒收。 (5)同意向貴方提供貴方可能另外要求的與談判采購有關的任何證據或資料,并保證我方已提供和將要提供的文件是真實的、準確的。 (6)一旦我方成交,我方將根據談判文件的規定,嚴格履行合同的責任和義務,并保證在談判文件規定的時間完成項目,交付買方驗收、使用。 (7)遵守談判文件中要求的收費項目和標準。 (8)與本談判采購有關的正式通訊地址為: 地址: 郵編: 電話: 傳真: 供應商開戶行: 賬戶: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姓名(簽字): 聯系電話: 供應商名稱(公章): 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本公司愿就由貴單位組織實施的 (招標項目名稱)競爭性談判活動進行響應。本公司所提交的響應文件中所有關于響應資格的文件、證明和陳述均是真實的、準確的。若與真實情況不符,本公司愿意承擔由此而產生的一切后果。
供應商: (加蓋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權人: (簽字或蓋章) 日 期:
年 月 日
5、無重大違法記錄聲明
我公司鄭重聲明:****政府采購活動前 3 年內,我公司在經營活動中沒有因違法經營受到刑事處罰或者責令停產停業、吊銷許可證或者執照、較大數額罰款等行政處罰。
供應商名稱(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 月 日
6、項目負責人無在建工程承諾書 (采購人):
我公司參加貴方的 工程(以下簡稱“本工程”)施工投標活動。現我公司慎重承諾: 擬派項目負責人 ,從現在開始至本工程投標文件截止時間未同時在兩個或者兩個以上單位受聘或者執業(1、同時在兩個及以上單位簽訂勞動合同或交納社會保險; 2、將本人執(職)業資格證書同時注冊在兩個及以上單位)。項目負責人無行賄犯罪行為記錄;或者有行賄犯罪行為記錄,但自記錄之日起已超過5年。施工項目負責人無在建工程,且無已中標未開工的項目,如果****委員會****一中標候選人,在公示期間被他人舉報并經招標投標監管機構核實,確認擬派施工項目負責人有在建工程但不符合“項目負責人有在建工程,但該在建工程與本次招標的工程屬于同一工程項目、同一項目批文、同一施工地點分段發包或分期施工的情況且總的工程規模在項目負責人執業范圍之內。”的情況或有已中標未開工的項目,那么取消我方中標候選人資格,同時我方自愿放棄相應投標保證金。
談判供應商(蓋公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并蓋章): 日期: 年 月 日
7、誠信承諾書 致: (采購人名稱) 我方參加你方的 (項目名稱)投標,我單位愿意作出以下承諾: 1.我單位參與本項目投標,提交的投標文件真實可信。證件及有關附件是真實的,復印件與原件是一致的。絕無借資質、掛靠、提供虛假材料等違規現象。 2.我單位遵守國家廉政相關規定,無失信、行賄等不良行為。 3.如中標,我單位將按照投標文件中委派的項目負責人、技術負責人等九大類人員及時到位,且全面負責工作。 4.若我單位未能兌現以上承諾,愿意接受投標保證金不予退還的處理,并愿意接受業主和監管部門的處罰。 5.我方鄭重承諾:遵循公開、公平、公正和誠實守信的原則,參加本次開標會議,是我方真實意思的表達。 (1)不出借、買賣、偽造、涂改企業和從業人員的資質證書、營業執照、資格業績、印章以及其他相關資信證明文件,嚴禁其****公司的名義投標。 (2)嚴格遵守法律、法規和招標文件規定的投標程序。不隱瞞真實情況,不弄虛作假,不騙取投標和中標資格。 (3)堅決抵制和杜絕串標、圍標、哄抬報價、賄賂、回扣等違法投標和不正當競爭行為。 (4)依法經營,公平競爭,不采取違法、違規或不正當手段損害、侵犯同行企業的正當權益。 (5)****委員會成員或相關人員行賄,以牟取中標。 我方若有違反承諾內容的行為,自愿接受取消招投標資格、將不良行為記錄記入檔案、沒收投標保證金等有關處理,并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給采購人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談判供應商(蓋法人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或蓋章): 年 月 日
8、資格證明材料所含內容的所有原件的清晰復印件并加蓋公章
9、響應供應商認為其他必要的材料
競爭性談判響應文件 商務報價包 (正本/副本)
項 目 名 稱: 談判供應商名稱: 日 期:
1、報價函 ****: 1.我方已仔細研究了 ****倉庫維修工程競爭性談判文件的全部內容,在考察工程現場后,愿意以: 談判首次報價:人民幣(大寫) (¥ 元); 現場第二次報價(最終報價):人民幣(大寫) (¥ 元)的投標報價,按合同約定實施和完成該項目。 注:響應文件密封提交時只需填寫談判首次報價;第二次報價即最終報價將在開標后填寫,最終報價不得高于首次報價。最終清單報價內容(含清單單價、單價措施費單價、材料單價、人工單價、機械單價等單價部分,除暫列金、暫估價),以一次報價的清單為基礎,二次報價與一次報價的總價(剔除暫列金、暫估價后)為比例,同比下浮后獲取,其中清單量保持不變。 *投標單位需注意,不可競爭費(暫列金、暫估價)部分不得作為讓利部分體現在最終二次報價中。 *本工程規費、稅金、總價措施費采用固定費率,費率不可調整,費率不因二次報價調整而調整。 2.我方承諾在投標有效期內不修改、撤銷投標文件。 3. 如我方中標: (1)我方承諾在收到成交通知書后,在成交通知書規定的期限內與你方簽訂合同。 (2)隨同本投標函遞交的投標函附錄屬于合同文件的組成部分。 (3)我方承諾按照競爭性談判文件規定向你方遞交履約擔保。 (4)我方承諾在合同約定的期限內完成并移交全部合同項目。 4. 我方在此聲明,所遞交的投標文件及有關資料內容完整、真實和準確。 5.在合同協議書正式簽署生效之前,本投標函連同你方的成交通知書將構成我們雙方之間共同遵守的文件,對雙方具有約束力。
談判供應商:(蓋單位章)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簽字) 地址: 電話:
一、投標報價的編制應符合下列規定: 1 使用表格: 投標報價使用的表格包括:封—3、表—01、表—02、表—03、表—04、表—08、表—09、表—10、表—11、表—11—1、表—12(不含表—12—6~表—12—8)、表—13、表—15—1、表—15—2。 2 封面應按規定的內容填寫、簽字、蓋章,除承包人自行編制的投標報價外,投標報價若為造價員編制的,應有負責審核的造價工程師簽字、蓋章以及工程造價咨詢人蓋章。 3 總說明應按下列內容填寫: 1)工程概況:建設規模、工程特征、計劃工期、合同工期、實際工期、施工現場及變化情況、施工組織設計的特點、自然地理條件、環境保護要求等。 2)投標報價的范圍 3)編制依據等。 二、投標人應按照招標文件的要求,附工程量清單綜合單價分析表、措施項目清單費用分析表。 由于工程量清單綜合單價分析表、措施項目清單費用分析表數量較多,投標人可只在投標文件正本中附工程量清單綜合單價分析表、措施項目清單費用分析表。 三、工程量清單與計價表中列明的所有需要填寫的單價和合價,投標人均應填寫,未填寫單價和合價,視為此項費用已包含在工程量清單的其他單價和合價中。
投 標 總 價
招 標 人: 工 程 名 稱: 投標總價(小寫): (大寫):
投 標 人: (單位蓋章)
法定代表人 或其授權人: (簽字或蓋章)
編 制 人: (造價人員簽字蓋專用章)
編制時間: 年 月 日
封—3 工程名稱: 第 頁 共 頁
表—01 工程項目投標報價匯總表 工程名稱: 第 頁 共 頁
注:本表適用于工程項目招標控制價或投標報價的匯總 表—02 單項工程投標報價匯總表 工程名稱: 第 頁 共 頁
注:本表適用于單項工程招標控制價或投標報價的匯總。暫估價包括分部分項工程中的暫估價和專業工程暫估價。
表—03 單位工程投標報價匯總表 工程名稱: 標段: 第 頁 共 頁
注:本表適用于單位工程招標控制價或投標報價的匯總,如無單位工程劃分,單項工程也使用本表匯總。
表—04 分部分項工程和單價措施項目清單與計價表 工程名稱: 標段: 第 頁 共 頁
注:根據建設部、財政部發布的《建筑安裝工程費用組成》(建標[2003]206號)的規定,為計取規費等的使用,可在表中增設其中:“直接費”、“人工費”或“人工費+機械費”。 表—08 綜合單價分析表 工程名稱: 標段: 第 頁 共 頁
注:1.如不使用省級或行業建設主管部門發布的計價依據,可不填定額項目、編號等2.招標文件提供了暫估單價的材料,按暫估的單價填入表內“暫估單價”欄及“暫估合價”欄。 表—09 總價措施項目清單與計價表 工程名稱: 標段: 第 頁 共 頁
注:1.本表適用于以“項”計價的措施項目。 2.根據建設部、財政部發布的《建筑安裝工程費用組成》(建標[2003]206號)的規定,“計算基礎”可為“直接費”、“人工費”或“人工費+機械費”。 表—11 其他項目清單與計價匯總表 工程名稱: 標段: 第 頁 共 頁
注:材料暫估單價進入清單項目綜合單價,此處不匯總。
表—12 暫列金額明細表 工程名稱: 標段: 第 頁 共 頁
注:此表由招標人填寫,也可只列暫定金額總額,投標人應將上述暫列金額計入投標總價中。 表—12—1 材料(工程設備)暫估單價及調整表 工程名稱: 標段: 第 頁 共 頁
注:1. 此表前五欄與第七欄由招標人填寫,投標人應填寫“數量”、“合價”與“合計”欄,并在工程量清單綜合單價報價中按上述材料暫估單價計入。 2. 材料包括原材料、燃料、構配件以及按規定應計入建筑安裝工程造價的設備。 表—12—2 專業工程暫估價及結算價表 工程名稱: 標段: 第 頁 共 頁
注: 此表由招標人填寫,投標人應將上述專業工程暫估價計入投標總價中。
表—12—3 計 日 工 表 工程名稱: 標段: 第 頁 共 頁
注: 此表項目名稱、數量由招標人填寫,編制招標控制價時。單價由招標人按有關計價規定確定;投標時,單價由投標人自助報價,計入投標總價中。 表—12—4 總承包服務費計價表 工程名稱: 標段: 第 頁 共 頁
注: 此表由招標人填寫,投標人應將上述專業工程暫估價計入投標總價中。
表—12—5 規費、稅金項目清單與計價表 工程名稱: 標段: 第 頁 共 頁
注:根據建設部、財政部發布的《建筑安裝工程費用組成》(建標[2003]206號)的規定,“計算基礎”可為“直接費”、“人工費”或“人工費+機械費”。
表—13
發包人提供材料和工程設備一覽表 工程名稱: 標段: 第 頁 共 頁
注:1. 此表前五欄與第七欄由招標人填寫,投標人應填寫“數量”、“合價”與“合計”欄,并在工程量清單綜合單價報價中按上述材料單價計入。 2. 材料包括原材料、燃料、構配件以及按規定應計入建筑安裝工程造價的設備。 表—20 承包人提供主要材料和工程設備一覽表
工程名稱: 標段: 第 頁 共 頁
注: 此表由投標人填寫。
表—21 五、計劃投入的主要施工機械設備表
六、主要施工管理人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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