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磋商編號:****
****政府辦公樓部分設施維修工程項目
競爭性磋商文件
中國●**●**
****
****
共同編制
2021年8月
目錄
第一章 磋商邀請
**** 受 **** 委托,對 ****政府辦公樓部分設施維修工程項目 進行競爭性磋商采購,茲邀請符合采購要求的供應商參加磋商。
一、采購項目基本情況
1、項目編號:****
2、采購項目名稱:****政府辦公樓部分設施維修工程項目
3、采購人:****
4、采購代理機構:****
二、資金情況
資金來源及金額:673890元。(大寫:陸拾柒萬叁仟捌佰玖拾元整)。
三、磋商項目簡介
(詳見磋商文件第五章)。
四、供應商邀請方式
公告方式:本次競爭性磋商邀請在****官網(http://www.****.cn/)上以公告形式發布。
五、供應商參加本次采購活動應具備下列條件
1.符合《****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定的條件:
(1)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技術能力;
(4)有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
(5****政府采購活動前三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2.根據本項目設定特殊條件:
(1)具備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建筑裝修裝飾工程專業承包貳級及以上資質;
(2)具備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
(3)項目經理:具備建筑專業二級或以上建造師執業資格;項目技術負責人具備建筑專業中級及以上職稱。
3.落實政府采購政策需滿足的資格要求:本項目非專門面****監獄企業、殘疾人福利性單位均視同小微企業)。
4.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
六、磋商文件獲取方式、時間、地點
磋商文件自2021年 8月26日至2021年8月27日(**時間上午9:00-17:00)(法定節假日除外)在**市**區廣前公路弘前大道(**慧中新材料科技)辦公樓二樓****獲取。
本項目磋商文件有償獲取,磋商文件售價:300元/份,(磋商文件售后不退, 磋商資格不能轉讓)。
磋商文件獲取方式:
網上獲取。供應商購買文件時應出示針對本項目的單位介紹信原件(須注明項目名稱、項目編號)、附經辦人身份證復印件、報名登記表(自行下載)。(資料均須加蓋單位鮮章)將所有資料掃描清晰并整理好以PDF形式發送至****@qq.com郵箱,否則不予受理。(節假日不接收郵件)
七、遞交響應文件截止時間:2021年9月2日15:00(**時間)。
磋商時間:2021年9月2日15:00(**時間)。
磋商文件必須在磋商截止時間前送達開標地點。逾期送達的響應文件不予接收。本次磋商不接受郵寄的響應件。
八、遞交響應文件地點:****園區輕工博覽城4棟4樓。
響應文件必須在響應文件遞交截止時間前送達磋商地點。逾期送達、密封和標注錯誤的響應文件恕不接收。本次磋商不接受郵寄的報價文件。
九、磋商地點:****園區輕工博覽城4棟4樓。
十、聯系方式:
采購人:****
通訊地址:**市**路189號
郵 編:638600
聯 系 人:劉輝
聯系電話:0826-****516
采購代理機構:****
通訊地址:**市**區廣前公路弘前大道(**慧中新材料科技)辦公樓二樓
郵 編:638019
聯 系 人:易先生
聯系電話:0826-****222
電子郵件:
2021年8月25日
第二章 磋商須知
一、參與磋商須知附表 序號 | 應知事項 | 說明和要求 |
1. | 采購預算 (實質性要求) | 采購預算:673890元。(大寫:陸拾柒萬叁仟捌佰玖拾元整)。 |
最高限價 (實質性要求) | 最高限價:673890元。(大寫:陸拾柒萬叁仟捌佰玖拾元整)。 超過最高限價的報價無效,視為無效響應。 | |
2. | 采購方式 | 競爭性磋商 |
3. | 低于成本價不正當 競爭預防措施 (實質性要求) | 供應商報價低于采購預算90%或者低于其他有效供應商報價算術平均價95%,視為影響工程質量或者不能誠信履約,視為報價無效,其響應文件作為無效處理。 |
4. | 節能、環保、無線局域網產品 | 1.根據財政部 發展改革委 生態環境部 ****總局《關于調整優化節能產品、****政府采購執行機制的通知》(財庫〔2019〕9號)的規定,財政部、發展改革委、生態環境部等部門根據產品節能環保性能、技術水**市場成熟程度等因素,****政府優先采購和強制采購的產品類別及所依據的相關標準規范,以品目清單的形式發布并適時調整。 2.依據品目清****政府優先采購和強制采購。采購人擬采購的產品屬于品目清單范圍的,采購人依據國家確定的認證機構出具的、處于有效期之內的節能產品、環保****政府優先采購或強制采購。屬強制采購節能的產品,供應商參與時須在響應文件中提供依據國家確定的認證機構出具的、處于有效期之內的強制節能產品認證證書復印件,否則視為無效響應;屬優先采購的產品,符合規定條件的,采用最低評標價法的,同等條件下優先采購;采用綜合評分法的,在評分細則中予以體現。 3.本次產品型號列入最新一期(清單在磋商文件發布之日后公布的,同時執行上期和本期清單)無****政府采購清單內型號(產品型號和清單型號須完全一致),磋商人須在響應文件中提供證明資料(包括提供產品所在清單頁復印件并加蓋單位公章),否則不予認定。 |
5. | ****監獄企業視同小微企業)價格扣除 | 一、****監獄企業視、殘疾人福利性單位視同小微企業) 1.根據《政府采購促進中小企業發展管理辦法》(財庫[2020]46號)的規定,在政府采購活動中,供應商是符合規定的小微企業報價給予10%的價格扣除,用扣除后的價格參與評審。 2.監獄企業、殘疾人福利性單位視同為微型企業。 3.參加政府采購活動的中小企業應當提供《中小企業聲明函》原件。****政府采購活動時,應當****監獄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生產建設****監獄企業的證明文件。殘疾人福利性單位應當提供《殘疾人福利性單位聲明函》原件。 |
6. | 失信企業報價加成(實質性要求) | 失信企業報價加成或者扣分 1、對按照《****政府采購當事人誠信管理辦法》(川財采[2015]33號)記入誠信檔案的且在有效期內的失信供應商,****政府采購活動中實行10%的報價加成、以加成后報價作為該供應商報價評標,且供應商失信行為懲戒實行無限制累加制,因其失信行為進行報價加****政府采購預算的,其響應文件按照無效處理。 2、供應商應當就自己的誠信情況必須在技術響應文件中進行承諾,否則視為無效響應。 |
7. | 評審方法 | 綜合評分法 |
8. | 磋商保證金 | 本項目不收取磋商保證金。 |
9. | 履約保證金 | 金額:成交價的10%。(以支票、匯票、本票或者金融機構、符合條件具備償付能力的專業擔保機構出具的保函等非現金形式提交,供應商可以依法自愿選擇提交保證金的方式。) 交款方式:成交后由采購單位提供。 收款單位:成交后由采購單位提供。 開戶行:成交后由采購單位提供。 銀行賬號:成交后由采購單位提供。 交款時間:成交通知書發放后,采購合同簽訂前。 |
10. | 招標代理 服 務 費 | 根據《國家計委關于印發〈招標代理服務費收費標準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計價格[2002]1980號)和《****辦公廳關于招標代理服務費有關問題的通知》(發改辦價格[2003]857號)規定收取,收費基數為本標的實際成交金額,計價金額不足8000元的按照8000元收取。 本磋商文件特別約定,招標代理服務費由成交單位向招標代理機構支付(招標代理服務費收取時間為領取中標通知書前)。 |
11. | 磋商文件咨詢 | 聯系人:易先生 聯系電話:0826-****222 |
12. | 成交通知書領取 | 成交公告在****官網上公告后,請成交人憑有效身份證明證件到**市**區廣前公路弘前大道(**慧中新材料科技)辦公樓二樓****。領取成交通知書。 聯系人:易先生。 聯系電話:0826-****222。 |
13. | 供應商詢問 | 根據委托代理協議約定,采購人負責對采購文件技術參數部分的詢問,代理機構負責采購文件技術參數部分以外的詢問。 |
14. | 供應商質疑 | 根據委托代理協議約定,供應商質疑由采購代理機構負責答復。 聯系人:易先生 聯系電話:0826-****222 地址:**市**區廣前公路弘前大道(**慧中新材料科技)辦公樓二樓**** 注:根據《****政府采購法》的規定,供應商質疑不得超出采購文件、采購過程、采購結果的范圍。 |
15. | 供應商投訴 | 投訴受理單位:本項目同級財政部門,****財政局。 聯系電話:0826-****149 聯系地址:**市**路109號 郵政編碼:638600 注:根據《****政府采購法實施條例》的規定,供應商投訴事項不得超出已質疑事項的范圍。 |
16. | 聯合體 | 本次采購活動不接受聯合體。 |
17. | 答疑會和 現場考察 | 不舉行答疑會,本次采購活動不組織現場考察。供應商自行考察現場所發生的一切費用由供應商自己承擔。 |
18. | 響應文件遞交 | 資格性響應文件正本1份,副本2份;技術及服務響應文件正本1份,副本2份。 |
19. | 響應有效期 | 遞交磋商響應文件截止之日起60天 |
20. | 采購標的對應的中小企業劃分標準所屬行業 | 建筑業。 |
二、總則
1.適用范圍
1.1本競爭性磋商文件僅適用于本次競爭性磋商文件中所敘述的項目;
1.2本競爭性磋商文件是參照《****政府采購法》、《****政府采購法實施條例》、《政府采購競爭性磋商采購方式管理暫行辦法》等法律法規編制,解釋權屬****。
2.采購主體
2.1本次磋商的采購人是****。
2.2本次磋商的采購代理機構是****。
3.合格的供應商(實質性要求)
合格供應商應具備以下條件:
3.1 具備法律法規和本采購文件規定的資格條件;
3.2 不屬于禁止參加本項目采購活動的供應商;
3.3 按照規定獲取了磋商文件,屬于實質性參加采購活動的供應商。
4.磋商費用
供應商自行承擔參加磋商活動的全部費用。
5.充分、公平競爭保障措施(實質性要求)
5.1利害關系供應商處理。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供應商不得參加同一合同項下的采購活動。采購項目實行資格預審的,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供應商可以參加資格預審,但只能由供應商確定其中一家符合條件的供應商參加后續的采購活動,否則,其響應文件作為無效處理。
5.2****代表處理。兩家以上的供應商不得在同一合同項下的采購項目中,委托同一個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員、同一單位的人員作為其授權代表,否則,其響應文件作為無效處理。
5.3前期參與供應商處理。為采購項目提供整體設計、規范編制或者項目管理、檢測等服務的供應商,不得再參加該采購項目的其他采購活動。供應商為采購人、采購代理機構在確定采購需求、編制采購文件過程中提供咨詢論證,其提供的咨詢論證意見成為采購文件中規定的供應商資格條件、技術服務商務要求、評標因素和標準、采購合同等實質性內容條款的,視同為采購項目提供規范編制。
5.4供應商實際控制人或者中高級管理人員,同時是采購代理機構工作人員,不得參與本項目采購活動。
5.5****公司****公司只能組成聯合體參加本項目同一合同項下的采購活動,不得以不同供應商身份同時參加本項目同一合同項下的采購活動。
5.6供應商與采購代理機構存在關聯關系,或者是****公司或子公司,不得參加本項目采購活動。
5.7回避。采購活動中,采購人員及相關人員與供應商有下列利害關系之一的,應當回避:
(1)參加采購活動前3年內與供應商存在勞動關系;
(2)參加采購活動前3年內擔任供應商的董事、監事;
(3)參加采購活動前3年內是供應商的控股股東或者實際控制人;
(4)與供應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負責人有夫妻、直系血親、三代以內旁系血親或者近姻親關系;
(5)與供應商有其他可能影響采購活動公平、公正進行的關系。
本項目采購活動中需要依法回避的采購人員是指采購人內部負責采購項目的具體經辦工作人員和直接分管采購項目的負責人,以及采購代理機構負責采購項目的具體經辦工作人員和直接分管采購活動的負責人。本項目采購活動中需要依法回避的****小組成員。
供應商認為采購人員及相關人員與其他供應商有利害關系的,可以向采購代理機構書面提出回避申請,并說明理由。采購代理機構將及時詢問被申請回避人員,有利害關系的被申請回避人員應當回避。
6.聯合體競爭性磋商
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參與采購活動。
7.磋商保證金
本項目不收取磋商保證金。
8.響應文件有效期(實質性要求)
本項目響應文件有效期為遞交磋商響應文件截止之日起60天。供應商響應文件中必須載明響應文件有效期,響應文件中載明的響應文件有效期可以長于磋商文件規定的期限,但不得短于磋商文件規定的期限。否則,其響應文件將作為無效處理。
三、磋商文件
9.競爭性磋商文件的構成(實質性要求)
9.1 磋商文件是供應商準備響應文件和參加磋商的依據,同時也是磋商的重要依據。磋商文件用以闡明磋商項目所需的資質、技術、服務及報價等要求、磋商程序、有關規定和注意事項以及合同主要條款等。
9.2 供應商應認真閱讀和充分理解磋商文件中所有的事項、格式條款和規范要求。供應商應詳細閱讀磋商文件的全部內容,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供響應文件,并保證所提供的全部資料的真實性和有效性,一經發現有虛假行為的,將取消其參加磋商或成交資格,并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10.競爭性磋商文件的澄清或修改
10.1 在遞交響應文件截止時間前,采購人、采購代理機構可以對磋商文件進行澄清或者修改。
10.2采購代理機構對已發出的磋商文件進行澄清或者修改,應當以書面形式將澄清或者修改的內容通知所有購買了磋商文件的供應商,同時在****官網上發布更正公告。該澄清或者修改的內容為磋商文件的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內容可能影響響應文件編制的,采購人或者采購代理機構發布公告并書面通知供應商的時間,應當在提交首次響應文件截止之日起5日前;不足上述時間的,應當順延遞交響應文件的截止時間。
10.3供應商認為采購代理機構需要對磋商文件進行澄清或者修改的,可以在遞交響應文件的截止時間前以書面形式向采購代理機構提出申請,由采購代理機構決定是否采納供應商的申請事項。
11.答疑會和現場考察
不舉行答疑會, 供應商自行考察現場所發生的一切費用由供應商自己承擔。
四、響應文件
12.響應文件的組成(實質性要求)
供應商應按照磋商文件的規定和要求編制響應文件。供應商在成交后將成交項目的非主體、非關鍵性工作分包他人完成的,應當在響應文件中載明或磋商過程中澄清。
12.1 資格性響應文件。供應商按照磋商文件第四章要求提供的有關資質資格證明文件,資格證明文件按照磋商文件要求簽字、蓋章必須完整,如有遺漏,視為資格不通過。(實質性要求)
12.2 技術服務性響應文件。供應商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做出的技術應答,主要是針對招標項目的服務內容及范圍要求做出的實質性響應和滿足(實質性要求)。
(1)報價函;
(2)報價一覽表(首輪);
(3)供應商基本情況表;
(4)采購項目技術、服務及其他商務要求應答表;
(5)供應商類似項目業績一覽表;
(6)供應商項目管理、技術、服務人員情況表;
(7)其他供應商認為需要提供的文件和資料。
13.響應文件格式
13.1 供應商應執行磋商文件第六章的規定要求。
13.2 對于沒有格式要求的磋商文件由供應商自行編寫。
14.響應文件的印制和簽署(實質性要求)
14.1 資格性響應文件正本壹份副本貳份,并在其封面上清楚地標明資格性響應文件、采購項目名稱、采購項目編號、包件號及名稱(若有)、供應商名稱以及“正本”或“副本”字樣。若正本和副本有不一致的內容,以正本書面響應文件為準。
14.2 技術及服務響應文件正本壹份副本貳份,并在其封面上清楚地標明技術及服務響應文件、采購項目名稱、采購項目編號、包件號及名稱(若有)、供應商名稱以及“正本”或“副本”字樣。若正本和副本有不一致的內容,以正本書面響應文件為準。
14.3響應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均需打印或用不褪色、不變質的墨水書寫,并由供應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在規定簽章處簽字或蓋章。響應文件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復印件。
14.4響應文件的打印和書寫應清楚工整,任何行間插字、涂改或增刪,必須由供應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簽字或蓋個人印章或單位公章。
14.5響應文件應由供應商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本人或其授權代表在響應文件要求的地方簽字(或加蓋私人印章),響應文件均須加蓋單位公章,不得使用專用章(如經濟合同章、磋商專用章等)或下屬單位印章代替。
14.6響應文件正本和副本應當采取膠裝方式裝訂成冊,不得散裝或者合頁裝訂,否則,將被視為無效響應。
14.7響應文件應根據磋商文件的要求制作,簽署、蓋章必須完整,如有遺漏將被視為無效響應。
14.8響應文件統一用A4幅面紙印制,編目并從目錄頁逐頁編碼。
15.響應文件的密封和標注
15.1資格性響應文件、技術及服務響應文件單獨密封包裝。
15.2 響應文件密封袋的最外層應清楚地標明采購項目名稱、采購項目編號、包件號及名稱(若有)、供應商名稱,響應文件的密封包裝封面均應加蓋單位公章。
15.3 所有外層密封袋的封口處應粘貼牢固,并在封口處加貼封條并加蓋單位公章。
15.4 未按以上要求進行密封和標注的響應文件,采購人、采購代理機構將拒收或者在時間允許的范圍內,要求修改完善后接收。
16.響應文件的遞交.
16.1供應商應在競爭性磋商文件規定的遞交響應文件截止時間前,將響應文件之規定密封后送達開標地點。采購代理機構拒絕接收截止時間后送達的響應文件。
16.2采購代理機構將向通過資格審查的供應商發出磋商邀請;告知未通過資格審查的供應商未通過的原因。
16.3 最后報價表在磋商后,磋商小組要求供應商進行最后報價時遞交。
16.4供應商應認真核實本項目的工程量清單。
16.5所有報價一律以人民幣報價。采購人不接受任何非人民幣幣種的報價。
16.6供應商的報價是其響應本項目要求的全部工作內容的價格體現,包括供應商完成本項目所需的一切費用。
16.7本項目合同價格形式為固定單價合同。本項目采購單位提供的工程量清單(預算價)用于供應商核算成本,施工響應文件中可不提供清單計價表,響應即可。成交后向采購單位提供成交價與預算價同比例下浮的組價清單。
16.8本次競爭性磋商采購不接受郵寄的響應文件。
17.響應文件的修改和撤回(補充、修改響應文件的密封和標注按照本章“19.響應文件的密封和標注”規定處理)
17.1供應商在提交響應文件后可對其響應文件進行修改或撤回,但該修改或撤回的書面通知須在遞交截止時間之前送達采購代理機構,補充、修改的內容作為響應文件的組成部分。且該通知需經正式授權的供應商代表簽字方為有效。 供應商在提交響應文件截止時間前,可以對所提交的響應文件進行補充、修改或者撤回,補充、修改的內容與響應文件不一致的,以補充、修改的內容為準。
17.2供應商對響應文件修改的書面材料或撤回的通知應該按規定進行編寫、密封、標注和遞送,并注明“修改響應文件”字樣。
17.3供應商不得在遞交截止時間起至響應文件有效期期滿前撤銷其響應文件。否則其磋商保證金將按“第二部分供應商采購須知7”的相關規定被沒收。
17.4 響應文件中報價如果出現下列不一致的,可按以下原則進行修改:
(一)大寫金額和小寫金額不一致的,以大寫金額為準,但大寫金額文字存在錯誤的,應當先對大寫金額的文字錯誤進行澄清、說明或者更正,再行修正。
(二)總價金額與按單價匯總金額不一致的,以單價金額計算結果為準,但單價或者單價匯總金額存在數字或者文字錯誤的,應當先對數字或者文字錯誤進行澄清、說明或者更正,再行修正。
(三)單價金額小數點或者百分比有明顯錯位的,以總價為準,修正單價。
同時出現兩種以上不一致的,按照上述規定的順序修正。修正后的報價經供應商確認后產生約束力,供應商不確認的,其響應文件作為無效處理。供應商確認采取書面且加蓋單位公章或者供應商授權代表簽字的方式。
17.5供應商對其提交的響應文件的真實性、合法性承擔法律責任。
五、評審18.磋商小組的組建及其評審工作按照有關法律制度和本文件第七章的規定進行。
六、成交事項19.確定成交供應商
19.1采購項目由采購人自主確定成交供應商,采購代理機構自評審結束后2個工作日內將磋商報告及有關資料送交采購人確定成交供應商。
19.2采購人收到磋商報告及有關資料后,將在5個工作日內按照磋商報告中推薦的成交候選供應商順序確定成交供應商。成交候選供應商并列的,采購人自主采取公平、擇優的方式選擇成交供應商。采購人逾期未確定成交供應商且不提出異議的,視為確定磋商報告提出的排序第一的供應商為成交供應商。
19.3采購人確定成交供應商過程中,發現成交候選供應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不予確定其為成交供應商:
(1)發現成交候選供應商存在禁止參加本項目采購活動的違法行為的;
(2)成交候選供應商因不可抗力,不能繼續參加采購活動。
(3)成交候選供應商無償贈與或者低于成本價競爭;
(4)成交候選供應商提供虛假材料;
(5)成交候選供應商惡意串通。
成交候選供應商有本條情形之一的,采購人可以確定后一位成交候選供應商為成交供應商,依次類推。無法確定成交供應商的,應當重新組織采購。
20.成交結果
20.1采購人確定成交供應商后,將及時書面通知采購代理機構,發出成交通知書并發布成交結果公告。
20.2成交供應商應當及時領取成交通知書。本項目需要交納履約保證金的,成交供應商應當及時向采購人交納。
20.3成交供應商不能及時領取成交通知書,采購人或者采購代理機應當通過郵寄、快遞等方式將項目成交通知書送達成交供應商。
21.成交通知書
21.1成交通知書為簽訂采購合同的依據之一,是合同的有效組成部分。
21.2成交通知書對采購人和成交供應商均具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書發出后,采購人無正當理由改變成交結果,或者成交供應商無正當理由放棄成交的,將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21.3成交供應商的響應文件作為無效響應文件處理或者有采購法律法規規章制度規定的成交無效情形的,采購代理機構在取得采購人的認定以后,有權宣布發出的成交通知書無效,并收回發出的成交通知書,依法重新確定成交供應商或者重新開展采購活動。
七 、合同事項
22.簽訂合同
22.1 成交供應商應在成交通知書發出之日起30日內與采購人簽訂采購合同。由于成交供應商的原因逾期未與采購人簽訂采購合同的,將視為放棄成交,取消其成交資格并將按相關規定進行處理。供應商在響應文件中單獨提供承諾函,否則,視為無效響應。
22.2 磋商文件、成交供應商的響應文件及雙方確認的澄清文件等,均為有法律約束力的合同組成部分。
22.3采購人不得向成交供應商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為簽訂合同的條件,不得與成交供應商私下訂立背離合同實質性內容的任何協議,所簽訂的合同不得對磋商文件和成交供應商響應文件作實質性修改。
22.4成交供應商因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采購合同或放棄成交的,采購人可以與排在成交供應商之后第一位的成交候選人簽訂采購合同,以此類推。
22.5競爭性磋商文件、成交供應商提交的響應文件、磋商中的最后報價、成交供應商承諾書、成交通知書等均稱為有法律約束力的合同組成內容。
23.合同分包(實質性要求)
注:本項目不允許合同分包。
24.合同轉包(實質性要求)
本采購項目嚴禁成交供應商將任何采購合同義務轉包。本項目所稱轉包,是指成交供應商將采購合同義務轉讓給第三人,并退出現有采購合同當事人雙方的權利義務關系,受讓人(即第三人)成為采購合同的另一方當事人的行為。成交供應商轉包的,視同拒絕履行采購合同義務,將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25.補充合同
采購合同履行過程中,采購人需要追加與合同標的相同的貨物或者服務的,在不改變合同其他條款的前提下,可以與成交供應商協商簽訂補充合同,但所有補充合同的采購金額不得超過原合同采購金額的百分之十,該補充合同應當在原采購合同履行過程中,不得在原采購合同履行結束后,且采購貨物、工程和服務的名稱、價格、履約方式、驗收標準等必須與原采購合同一致。
26.履約保證金(實質性要求)
26.1 成交供應商應在合同簽訂之前交納采購文件規定數額的履約保證金。
26.2 如果成交供應商在規定的合同簽訂時間內,沒有按照采購文件的規定交納履約保證金,且又無正當理由的,將視為放棄成交。
27.履行合同
27.1 成交供應商與采購人簽訂合同后,合同雙方應嚴格執行合同條款,履行合同規定的義務,保證合同的順利完成。
27.2 在合同履行過程中,如發生合同糾紛,合同雙方應按照《民法典》的有關規定進行處理。
28.驗收、付款及退付履約保證金
28.1 符合國家(或行業)相關標準并通過采購人組織的驗收考核,并嚴格按照相關要求及采購文件、成交供應商的響應文件組織驗收。
28.2 驗收結果合格的,成交供應商憑退還履約保證金申請等相關資料辦理履約保證金的退付手續;驗收結果不合格的,履約保證金將不予退還,也將不予支付采購資金,還可能會報本項目****政府采購法律法規及《****政府采購當事人誠信管理辦法》(川財采〔2015〕33號)等有關規定給予行政處罰或者以失信行為記入誠信檔案。
29.資金支付
采購人將按照采購合同規定,及時向成交供應商支付采購資金。
八、磋商紀律要求
30.供應商不得具有的情形
供應商參加本項目磋商不得有下列情形:
(1)提供虛假材料謀取成交;
(2)采取不正當手段詆毀、排擠其他供應商;
(3)與采購人、采購代理機構、或其他供應商惡意串通;
(4)向采購人、采購代理機構、磋商小組成員行賄或者提供其他不正當利益;
(5)在磋商過程中與采購人、采購代理機構進行協商;
(6)成交后無正當理由拒不與采購人簽訂采購合同;
(7)未按照磋商文件確定的事項簽訂采購合同;
(8)將采購合同轉包或者違規分包;
(9)提供假冒偽劣產品;
(10)擅自變更、中止或者終止采購合同;
(11)拒絕有關部門的監督檢查或者向監督檢查部門提供虛假情況;
(12)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供應商有上述情形的,按照規定追究法律責任,具備(1)-(10)條情形之一的,同時將取消被確認為成交供應商的資格或者認定成交無效。
九、詢問、質疑和投訴
31.詢問、質疑、投訴的接收和處理嚴格按照《****政府采購法》、《****政府采購法實施條例》、《****政府采購供應商投訴受理審查工作的通知》和**省的有關規定辦理(****政府采購網政策法規模塊查詢)。
十、其它
32.本磋商文件中所引相關法律制度規定,在采購中有變化的,按照變化后的相關法律制度規定執行。本章規定的內容條款,在本項目遞交響應文件截止時間屆滿后,因相關法律制度規定的變化導致不符合相關法律制度規定的,直接按照變化后的相關法律制度規定執行,本磋商文件不再做調整。
33.知識產權(實質性要求)
供應商應承諾保證在本項目中使用的任何產品和服務(包括部分使用),不會產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專利權、商標權或其它知識產權而引起的法律和經濟糾紛,如因專利權、商標權或其它知識產權而引起法律和經濟糾紛,由供應商承擔所有相關責任。未提供的承諾的視為無效響應。
34.(實質性要求)國家或行業主管部門對供應商和采購產品的技術標準、質量標準和資格資質條件等有強制性規定的,必須符合其要求。
第三章 供應商資格條件要求
一、參加磋商的供應商應具備下列資格條件:
1.符合《****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定的條件:
(1)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技術能力;
(4)有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
(5****政府采購活動前三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2.根據本項目設定特殊條件:
(1)具備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建筑裝修裝飾工程專業承包貳級及以上資質;
(2)具備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
(3)項目經理:具備建筑專業二級或以上建造師執業資格;項目技術負責人:具備建筑專業中級及以上職稱。
3.落實政府采購政策需滿足的資格要求:本項目非專門面****監獄企業、殘疾人福利性單位均視同小微企業)。
4.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
注:1.本項目確定供應商重大違法記錄中較大數額罰款的金額標準為:5萬元。
2.****政府采購活動前,****法院、****管理部門、稅務部門、銀行認定的失信名單且在有效期內,****政府采購合同履約過程中及其他經營活動履約過程中未依法履約被有關行政部門處罰(處理)的,本項目不認定其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
第四章 供應商資格證明材料
供應商應提交的資格證明材料(資格性響應文件所需提供的材料)
1.符合《****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定條件的承諾函原件;(格式詳見第六章“承諾函”)
2.供應商若為企業法人提供“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的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若為事業法人提供“統****事業單位法人證書”副本復印件、若為其他組織提供“對應主管部門頒發的準許執業證明文件”復印件或“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若為個體工商戶提供“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的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根據情況任選其一)
3.參加談判為法定代表人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書原件及身份證復印件/參加談判為委托代理人的,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權書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復印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證復印件;
4.供應商提供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的證明材料:可提供2019年度以來任意一年度的經審計的財務報告復印件、也可提供2019年以來任意一年投標人內部的財務報表復印件、也可提供截至響應文件****銀行出具的資信證明復印件、供應商若注冊時間截至響應文件遞交截止日不足一年的,也可****公司章程復印件、其他組織或個體工商戶參與談判的可提供具備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的承諾函原件;(根據情況任選其一)
5.供應商提供2020年以來任意3個月的繳****銀行電子回單或者稅務部門出具的納稅證明或完稅證明等;新成立不足3個月的單位提供具有依法繳納稅收的良好記錄承諾函原件或按實際繳納情況提供;事業單位可不提供);
6.供應商提供2020年以來任意3個月的社****銀行電子回單或社保部門出具的票據或有關證明等;新成立不足3個月的單位提供具有依法繳納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承諾函原件或按實際繳納情況提供);
7.采購人根據采購項目提出的特殊條件:(1)具備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建筑裝修裝飾工程專業承包貳級及以上資質;(提供資質復印件)
(2)具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有效安全生產許可證;(提供證件復印件)
(3)項目經理:具備建筑專業二級或以上建造師執業資格;項目技術負責人具備建筑專業中級及以上職稱。(提供證件復印件)
注:1.以上所提供的資料均需加蓋單位鮮章。
2.本章要求提供的相關證明材料應當與第三章的規定要求對應,除供應商自愿以外,不能要求供應商提供額外的證明材料。如果要求提供額外的證明材料,供應商有權拒絕提供,且不影響響應文件的有效性和完整性。
第五章 采購項目技術、服務及其他商務要求
一、項目概述
1.****政府辦公樓部分設施維修工程項目。
2.建設地點:****。
3.工程承包范圍:工程量清單所示全部內容。
4.履約保證金:合同金額的10%,以支票、匯票、本票或者金融機構、符合條件具備償付能力的專業擔保機構出具的保函等非現金形式提交,供應商可以依法自愿選擇提交保證金的方式。
5.計劃工期:30日歷天。
6.質量要求:必須達到國家及行業現行技術規范標準,符合國家及行業驗收合格
二、針對本項目的其他服務要求
1、施工要求:工程施工必須符合相應施工規范要求,****政府對安全文明施工及環境保護的相關規定;在施工過程中當天產生的垃圾盡量當日清理干凈。施工結束后,成交供應商應對施工現場徹底清理,做到工完、料盡、場地清。清理出的垃圾要堆放在采購人指定的場地內。
2、安全責任:工程在運輸、安裝、調試等整個工程活動期間,在工程實施地點范圍內,所有安全責任由施工方負責。
3、合同簽訂時間:成交供應商必須在成交通知書發出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與采購單位簽訂合同。
4、付款方式:簽訂合同時約定。
5、驗收標準: 符合國家(或行業)相關標準并通過采購人組織的驗收考核,并嚴格按照相關要求及采購文件、成交供應商的響應文件組織驗收。
第六章 供應商響應文件相關文書格式
一、本章所制響應文件格式,除格式中明確將該格式作為實質性要求的,一律不具有強制性,但是,供應商響應文件相關資料和本章所制格式不一致的,磋商小組將在評分時以響應文件不規范予以扣分處理。
二、本章所制響應文件格式有關表格中的備注欄,由供應商根據自身響應情況作解釋性說明,不作為必填項。
三、本章所制響應文件格式中需要填寫的相關內容事項,可能會與本采購項目無關,在不改變響應文件原義、不影響本項目采購需求的情況下,供應商可以不予填寫,但應當注明。
封面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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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格性響應文件/技術及服務響應文件
項目名稱:
項目編號:
供應商(加蓋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簽字:
日期: 年 月 日
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書(實質性要求)
單位名稱:
單 位 性 質:
地 址:
成 立 時 間: 年 月 日
經 營 期 限:
姓 名: 性別: 年齡: 職務:
系 的法定代表人,聯系電話 。
特此證明。
后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復印件
供應商名稱: (蓋單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或蓋章):
日期 : 年 月 日
注:法定代表人親自參加磋商報價的,只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書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復印件。
二、法定代表人授權書(實質性要求)
(采購代理機構名稱):
本授權聲明: (單位名稱), (法定代表人姓名、職務)授權 (被授權人姓名、職務)為我方參加 項目(采購編號: )采購活動的合法代表,以我方名義全權處理該項目有關磋商、報價、簽訂合同以及執行合同等一切事宜。
特此聲明。
供應商名稱: (蓋單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或蓋章):
職 務:
被授權人簽字:
職 務:
日 期: 年 月 日
注:委托代理人參加磋商報價,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權書、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復印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證復印件。
三、承諾函(實質性要求)
(采購代理機構名稱):
我公司作為本次采購項目的供應商,根據磋商文件要求,現鄭重承諾如下:
一、具備《****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第一款和本項目規定的條件:
(一)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技術能力;
(四)有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
****政府采購活動前三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七)根據采購項目提出的特殊條件。
二、完全接受和滿足本項目磋商文件中規定的實質性要求,如對磋商文件有異議,已經在遞交響應文件截止時間屆滿前依法進行維權救濟,不存在對磋商文件有異議的同時又參加磋商以求僥幸成交或者為實現其他非法目的的行為。
三、在參加本次采購活動中,不存在與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關系的其他供應商參****政府采購活動的行為。
四、在參加本次采購活動中,不存在和其他供應商在同一合同項下的采購項目中,同時委托同一個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員、同一單位的人員作為代理人的行為。
五、如果有《****政府采購當事人誠信管理辦法》(川財采[2015]33號)規定的記入誠信檔案的失信行為,將在響應文件中全面如實反映。
六、響應文件中提供的任何資料和技術、服務、商務等響應承諾情況都是真實的、有效的、合法的。
七、如本項目磋商采購過程中需要提供樣品,則我公司提供的樣品即為成交后將要提供的成交產品,我公司對提供樣品的性能和質量負責,因樣品存在缺陷或者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導致未能成交的,我公司愿意承擔相應不利后果。
本公司對上述承諾的內容事項真實性負責。如經查實上述承諾的內容事項存在虛假,我公司愿意接受以提供虛假材料謀取成交的法律責任。
承諾人(供應商)名稱: (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
日期:
四、報價函(實質性要求)
(采購代理機構名稱):
1.我方全面研究了“ ”項目磋商文件(項目編號 ),決定參加貴單位組織的本項目磋商采購。
2.我方自愿按照磋商文件規定的各項要求向采購人提供所需工程,首輪總報價為
元(大寫: )。
3.一旦我方成交,我方將嚴格履行采購合同規定的責任和義務。
4.我方同意本磋商文件依據《****政府采購當事人誠信管理辦法》(川財采〔2015〕33號文件)對我方可能存在的失信行為進行懲戒。
5.我方為本項目提交的資格響應文件正本1份,副本2份;技術及服務響應文件正本1份,副本2份;用于磋商報價。
6.我方愿意提供貴單位可能另外要求的,與磋商報價有關的文件資料,并保證我方已提供和將要提供的文件資料是真實、準確的。
供應商名稱: (蓋單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或蓋章):
通訊地址:
郵政編碼:
聯系電話:
傳 真:
日 期: 年 月 日
采購項目名稱:
采購項目編號:
序號 | 項目名稱 | 報價(單位:元)
| 備注 |
1 | ****政府辦公樓部分設施維修工程項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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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 價 | 大寫: |
供應商名稱: (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或蓋章):
日 期: 年 月 日
六、報價一覽表(第 次)
采購項目名稱:
采購項目編號:
序號 | 項目名稱 | 報價(單位:元)
| 備注 |
1 | ****政府辦公樓部分設施維修工程項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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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 價 | 大寫: |
備注:1.供應商自行打印此表格,做好磋商過程中(輪次)現場(第二次/最后)報價準備。
2.最后報價不得高于對該項目之前的報價,否則,磋商小組應當對其響應文件按無效處理。
3.最后報價是供應商為完成本項目、達到采購文件項目需求的所有費用,已包括成本、利潤、所有相關稅費以及磋商文件規定的其他費用,采購人在項目結算時不再向成交供應商支付其他任何費用。
供應商名稱: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或蓋章):
日 期:年 月 日
七、供應商基本情況表
供應商名稱(蓋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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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冊地址 |
| 郵政編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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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系方式 | 聯系人 |
| 聯系電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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傳真 |
| 網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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組織結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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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姓名 |
| 技術職稱 |
| 聯系電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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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術負責人 | 姓名 |
| 技術職稱 |
| 聯系電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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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時間 |
| 員工總人數: | |||||||||
企業資質等級 |
| 其中 | 項目經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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營業執照號 |
| 高級職稱人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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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冊資金 |
| 中級職稱人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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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戶銀行 |
| 初級職稱人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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賬號 |
| 技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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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營范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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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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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應商名稱: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或蓋章):
日 期:年 月 日
八、采購項目技術、服務及其他商務要求應答表
采購項目名稱:
采購項目編號:
序號 | 采購文件要求 | 響應文件響應 | 偏離情況 (正/無/負偏離) | 偏離影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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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供應商必須根據磋商文件要求據實逐條填寫,不得虛假響應,虛假響應的,其響應文件無效并按規定追究其相關責任。
供應商名稱: (蓋單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或蓋章):
日 期: 年 月 日
九、供應商類似項目業績一覽表
年份 | 用戶名稱 | 項目名稱 | 完成時間 | 合同金額 | 是否通過驗收 | 備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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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以上業績需提供有關書面證明材料。
供應商名稱: (蓋單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
日期:
十、中小企業聲明函(工程)
本公司鄭重聲明,根據《政府采購促進中小企業發展管理辦法》(財庫﹝2020﹞46號)的規定,本公司參加(單位名稱)的(項目名稱)采購活動,工程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業承建。相關企業的具體情況如下:
1. (標的名稱),屬于(采購文件中明確的所屬行業);承接企業為(企業名稱),從業人員 人,營業收入為 萬元,資產總額為 萬元 ,屬于(中型企業、小型企業、微型企業);
以上企業,不屬于大企業的分支機構,不存在控股股東為大企業的情形,也不存在與大企業的負責人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業對上述聲明內容的真實性負責。如有虛假,將依法承擔相應責任。
企業名稱(蓋章):
日期:
(從業人員、營業收入、資產總額填報上一年度數據,無上一年度數據的新成立企業可不填報。)
十一、殘疾人福利性單位聲明函(如是)
本單位鄭重聲明,根據《財政部 民政部 ****聯合會關****政府采購政策的通知》(財庫〔2017〕 141號)的規定,本單位為符合條件的殘疾人福利性單位,且本單位參加 單位的 項目采購活動提供本單位制造的貨物,或者提供其他殘疾人福利性單位制造的貨物(不包括使用非殘疾人福利性單位注冊商標的貨物)。
本單位對上述聲明的真實性負責。如有虛假,將依法承擔相應責任。
單位名稱: (蓋單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
日期:
注:在政府采購活動中,殘疾人福利性單位視同小型、微型企業。
十二、供應商認為需要提供的其他資料
第七章 評審方法
1.總則
1.1根據《****政府采購法》、《****政府采購法實施條例》、《政府采購競爭性磋商采購方式管理暫行辦法》等法律制度,結合本采購項目特點制定本磋商方法。
1.2 磋商工作由采購代理機構負責組織,具體磋商事務由采購代理機****小組負責。
1.3 磋商工作應遵循公平、公正、科學及擇優的原則,并以相同的磋商程序和標準對待所有的供應商。
1.4 磋商小組按照磋商文件規定的磋商程序、評分方法和標準進行評審,并獨立履行下列職責:
(一)熟悉和理解磋商文件,確定磋商文件內容是否違反國家有關強制性規定或者磋商文件存在歧義、重大缺陷,根據需要書面要求采購人、采購代理機構對磋商文件作出解釋;
(二)審查供應商響應文件是否滿足磋商文件要求,并作出公正評價;
(三)根據需要要求供應商對響應文件中含義不明確、同類問題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顯文字和計算錯誤的內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說明或者更正;
(四)推薦成交供應商,或者受采購人委托確定成交供應商;
(五)起草評審報告并進行簽署;
(六)向采購代理機構、財政部門或者其他監督部門報告非法干預評審工作的行為;
(七)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的其他職責。
1.5 (實質性要求)磋商過程獨立、保密。供應商非法干預磋商過程的,其響應文件作無效處理。
2、 磋商程序
2.1審查磋商文件和停止評審。
2.1.1 磋商小組正式評審前,應當對磋商文件進行熟悉和理解,內容主要包括磋商文件中供應商資格條件要求、采購項目技術、服務和商務要求、磋商辦法和標準、政府****政府采購合同主要條款等。
2.1.2 本磋商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磋商小組應當停止評審:
(1)磋商文件的規定存在歧義、重大缺陷的;
(2)磋商文件明顯以不合理條件對供應商實行差別待遇或者歧視待遇的;
(3)采購項目屬于國家規定的優先、強制采購范圍,但是磋商文件未依法體現優先、強制采購相關規定的;
(4****政府采購促進中小企業發展的范圍,但是磋商文件未依法體現促進中小企業發展相關規定的;
(5)磋商文件將供應商的資格條件列為評分因素的;
(6)磋商文件載明的成交原則不合法的;
(7)磋商文件有違反國家其他有關強制性規定的情形。
2.1.3 出現本條2.1.2規定應當停止評審情形的,磋商小組應當向采購人書面說明情況。除本條規定的情形外,磋商小組不得以任何方式和理由停止評審。
2.2資格性審查。
2.2.1****小組進行資格性檢查。
磋商小組應依據法律法規和磋商文件的規定,對響應文件是否按照規定要求提供資格性證明材料、是否屬于禁止參加磋商的供應商等進行審查,以確定供應商是否具備磋商資格。
2.2.2資格性審查結束后,磋商小組應當出具資格性審查報告,沒有通過資格審查的供應商,磋商小組應當在資格審查報告中說明原因。
2.2.3磋商小組應依據磋商文件規定的實質性要求,對符合資格的響應文件進行有效性、完整性和響應程度審查,以確定參加磋商的供應商名單。
2.2.4采購人或者采購代理機構宣布未通過資格性審查的供應商名單時,應當告知供應商未通過審查的原因。
2.3 通過資格性審查的供應商不足3家的,終止本次采購活動,并發布終止采購活動公告。
2.4磋商。
2.4.1磋商小組所有成員集中與單一供應商分別進行一輪或多輪磋商,并給予所有參加磋商的供應商平等的磋商機會。磋商順序以現場抽簽的方式確定。磋商過程中,磋商小組可以根據磋商情況調整磋商輪次。
2.4.2每輪磋商開始前,磋商小組應根據磋商文件的規定,并結合各供應商的響應文件擬定磋商內容。
2.4.3在磋商過程中,磋商小組可以根據磋商文件和磋商情況實質性變動磋商文件的技術、服務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條款,但不得變動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內容。實質性變動的內容,須經采購人代表書面確認。
2.4.4對磋商文件作出的實質性變動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組成部分,磋商小組應當及時以書面形式同時通知所有參加磋商的供應商。
2.4.5磋商過程中,磋商文件變動的,供應商應當按照磋商文件****小組的要求重新提交響應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本人或其授權代表簽字或者加蓋公章。磋商過程中,供應商根據磋商情況自行決定變更其響應文件的,磋商小組不得拒絕,并應當給予供應商必要的時間,但是供應商變更其響應文件,應當以有利于滿足磋商文件要求為原則,不得變更為不利于滿足磋商文件規定,否則,其響應文件作為無效處理。
2.4.6磋商過程中,磋商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與磋商有關的其他供應商的技術資料、價格和其他信息。
2.4.7磋商過程中,磋商小組發現或者知曉供應商存在違法、違紀行為的,磋商小組應當將該供應商響應文件作無效處理,不允許其提交最后報價。
2.4.8磋商完成后,磋商小組應出具磋商情況記錄表,磋商情況記錄表需包含磋商內容、磋商意見、實質性變動內容等。
2.5最后報價。
2.5.1磋商文件能夠詳細列明采購標的的技術、服務要求的,磋商結束后,磋商小組應當要求所有實質性響應的供應商在規定時間內提交最后報價,提交最后報價的供應商不得少于3家。或磋商文件不能詳細列明采購標的的技術、服務要求,需經磋商由供應商提供最終設計方案或解決方案的,磋商結束后,磋商小組應當按照少數服從多數的原則投票推薦3家以上供應商的設計方案或者解決方案,并要求其在規定時間內提交最后報價。
2.5.2磋商結束后,磋商小組應當要求所有實質性響應的供應商在規定時間內提交最后報價。兩輪(若有)以上報價的,供應商在未提高響應文件中承諾的產品及其服務質量的情況下,其最后報價不得高于對該項目之前的報價,否則,磋商小組應當對其響應文件按無效處理,不允許進入綜合評分,并書面告知供應
商,說明理由。
2.5.3供應商最后報價應當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本人或其授權代表簽字確認或加蓋公章。最后報價是供應商響應文件的有效組成部分。
2.5.4最后報價中的算術錯誤將按以下方法修正:響應文件的大寫金額和小寫金額不一致的,以大寫金額為準;總價金額與按單價匯總金額不一致的,以單價金額計算結果為準;單價金額小數點有明顯錯位的,應以總價為準,并修改單價。如果小寫、大寫金額和單價、總價金額出現明顯文字錯誤,應當按照澄清、說明或者更正程序先糾正錯誤后,再行修正,不得不經過澄清、說明或者更正,直接將供應商響應文件作為無效處理。對不同文字文本響應文件的解釋發生異議的,以中文文本為準。
2.6比較與評價。****小組采用綜合評分法對提交最后報價的供應商的響應文件和最后報價進行綜合評分,具體要求詳見本章綜合評分部分。
2.7推薦成交候選供應商。磋商小組應當根據綜合評分情況,按照評審得分由高到低順序推薦3家成交候選供應商,并編寫磋商報告。評審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報價由低到高的順序推薦。評審得分且最后報價相同的,按照技術指標優劣順序推薦。評審得分且最后報價且技術指標分項得分均相同的,成交候選供應商并列。
2.8磋商小組復核。磋商小組評分匯總結束后,磋商小組應當進行評審復核,對擬推薦為成交候選供應商的、報價最低的、供應商資格審查未通過的、供應商響應文件作無效處理的重點復核。
2.9采購組織單位現場復核評審結果。
2.9.1評審結果匯總完成后,磋商小組擬出具磋商評審報告前,采購代理機構應當組織2名以上的本單位工作人員,在采購現場監督人員的監督之下,依據有關的法律制度和磋商文件對評審結果進行復核,出具復核報告,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購代理機構應當根據****小組現場修改評審結果:
(1)資格性審查認定錯誤的;
(2)分值匯總計算錯誤的;
(3)分項評分超出評分標準范圍的;
(4)客觀評分不一致的。
存在本條上述情形的,****小組自主決定是否采納采購代理機構的書面建議,并承擔獨立評審責任。磋商小組采納采購代理機構書面建議的,應當按照規定現場修改評審結果或者重新評審,并在磋商報告中詳細記載有關事宜;不采納采購代理機構書面建議的,應當書面說明理由。采購代理機構****小組采納的,應當接照規定程序要求繼續組織實施采購活動,不得擅自中止采購活動。采購****小組評審結果不合法的,應當書面報告采購項目同級財政部門。
采購代理機構復核過程中,磋商小組成員不得離開評審現場。
2.9.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現場修改評審結果:
(1****小組已經出具磋商報告并且離開評審現場的;
(2)采購代理機構現場復核時,復核工作人員數量不足的;
(3)采購代理機構現場復核時,沒有采購監督人員現場監督的;
(4)采購代理機構現場復核內容超出規定范圍的;
(5)采購代理機構未提供書面建議的。
2.10編寫磋商報告。磋商小組推薦成交候選供應商后,應向采購代理機構出具磋商報告。磋商報告應當包括以下主要內容:
(1)邀請供應商參加采購活動的具體方式和相關情況;
(2)響應文件開啟日期和地點;
(3)獲取磋商文件的****小組成員名單;
(4)評審情況記錄和說明,包括對供應商的資格審查情況、供應商響應文件審查情況、磋商情況、報價情況等;
(5)提出的成交候選供應商的排序名單及理由。
磋****小組全體人員簽字認可。磋商小組成員對磋商報告有異議的,磋商小組按照少數服從多數的原則推薦成交候選供應商,采購程序繼續進行。對磋商****小組成員,應當在報告上簽署不同意見并說明理由,****小組書面記錄相關情況。磋商小組成員拒絕在報告上簽字又不書面說明其不同意見和理由的,視為同意磋商報告。
2.11磋商異議處理規則。在磋商過程中,磋商小組成員對響應文件是否符合磋商文件規定存在爭議的,應當以少數服從多數的原則處理,但不違背磋商文件規定。****小組成員認為認定過程和結果不符合法律法規或者磋商文件規定的,應當在磋商報告中予以反映。
2.12供應商澄清、說明
2.12.1磋商小組在對響應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響應程度進行審查時,可以要求供應商對響應文件中含義不明確、同類問題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顯文字和計算錯誤的內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說明或者更正。供應商的澄清、說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響應文件的范圍或者改變響應文件的實質性內容。
2.12.2磋商小組要求供應商澄清、說明或者更正響應文件應當以書面形式作出。供應商的澄清、說明或者更正應當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本人或其授權代表簽字或者加蓋公章。
2.13終止磋商采購活動。
出現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購人或者采購代理機構應當終止競爭性磋商采購活動,發布項目終止公告并說明原因,重新開展采購活動:
(1)因情況變化,不再符合規定的競爭性磋商采購方式適用情形的;
(2)出現影響采購公正的違法、違規行為的;
(3)在采購過程中符合要求的供應商或者報價未超過采購預算的供應商不足3家的。
3.綜合評分
3.1本次綜合評分的因素是:報價、施工組織設計、人員配置、響應文件的規范性、扶持少數民族和不發達地區等。
3.2磋商小組成員應當根據自身專業情況獨立對每個有效供應商的響應文件進行評價、打分,加權匯總每項評分因素的得分,得出每個有效供應商的總分。采購人代表原則上對技術類評分因素獨立評分。
3.3綜合評分明細表
3.3.1綜合評分明細表的制定以科學合理、降低評委會自由裁量權為原則。
3.3.2綜合評分明細表
評分因素及分值 | 評分標準 | 說明 |
報價 (33分) | 滿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后報價最低的供應商的價格為磋商基準價,其價格分為滿分。其他供應商的價格分統一按照下列公式計算: 磋商報價得分=(磋商基準價/最后磋商報價)×33
| 小微企業價格扣除詳見磋商須知附表
|
施工組織設計 (49分) | 供應商提供的施工組織設計方案包含進度計劃、質量保證措施、安全保證措施、**配置計劃、環保文明措施、應急預案、施工工藝內容且響應磋商文件的得49分,每缺少一項內容或有一項內容錯誤(內容錯誤指:項目名稱、實施地點、涉及的規范、標準與本項目要求不一致;進度計劃超期)的,每缺少一項內容扣7分,每有一處錯誤扣2分,扣完為止。 |
|
業績 (8分) | 供應商每提供一個2016年至今類似業績的得2分,本項最多得8分,沒有或未提供的不得分。需提供中標(中選或成交)通知書和合同復印件。 |
|
人員配置(9分) | 供應商配備施工員、質量員、安全員、材料員齊全的得9分,缺少一項不得分。需提供上述崗位培訓考核合格證。 |
|
響應文件的規范性 (1分) | 沒有細微偏差情形的得1分;有一項細微偏差扣0.1分,直至該分項值扣完為止。 注:本項評分因素適用于施工組織設計以外的評分項。細微偏差是指響應文件基本上符合磋商文件要求,但在個別地方存在漏項或者提供了不完整的技術信息和數據等情況,并且補正這些遺漏或者不完整不會對其他供應商造成不公平的結果。細微偏差不影響響應文件的有效性。 |
|
4.磋商紀律及注意事項
4.1磋商小組內部討論的情況和意見必須保密,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形式透露給供應商或與供應商有關的單位或個人。
4.2在磋商過程中,供應商不得****小組成員進行旨在影響磋商結果的私下接觸,否則將取消其參與磋商的資格。
4.3對各供應商的商業秘密,磋商小組成員應予以保密,不得泄露給其他供應商。
4.4 磋商小組獨立評判,推薦成交候選人,并寫出書面報告。
4.5 磋商小組可根據需要對供應商進行實地考察。
5.****政府采購活動中承擔以下義務:
(一)遵守評審工作紀律;
(二)按照客觀、公正、審慎的原則,根據磋商文件規定的評審程序、評審方法和評審標準進行獨立評審;
(三)不得泄露評審文件、評審情況和在評審過程中獲悉的商業秘密;
(四)及時向財政部門報告評審過程中發現的采購人、采購代理機構向評審專家做傾向性、誤導性的解釋或者說明,****商行賄、提供虛假材料或者串通等違法行為;
(五)發現磋商文件內容違反國家有關強制性規定或者磋商文件存在歧義、重大缺陷導致評審工作無法進行時,停止評審并向采購人或者采購代理機構書面說明情況;
(六)及時向財政、監察等部門舉報在評審過程中受到非法干預的情況;
(七)配合答復處理供應商的詢問、質疑和投訴等事項;
(八)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的其他義務。
6.****政府采購活動中應當遵守以下工作紀律:
(一)不得參加與自己有《****政府采購法實施條例》第九條****政府采購項目的評標活動。發現參加了與自己有利害關系的評審活動,須主動提出回避,退出評審;
(二)評審前,應當將通訊工具或者相關電子設備交由采購代理機構統一保管;
(三)評審過程中,不得與外界聯系,因發生不可預見情況,確實需要與外界聯系的,應當在監督人員監督之下辦理;
(四)評審過程中,不得發表影響評審公正的傾向性、歧視性言論,不得征詢或者接受采購人的傾向性意見,不得明示或暗示供應商在澄清時表達與其響應文件原義不同的意見,不得以磋商文件沒有規定的評審方法和標準作為評審的依據,不得修改或者細化評審程序、評審方法、評審因素和評審標準,不得違規撰寫評審意見,不得拒絕對自己的評審意見簽字確認;
(五)在評審過程中和評審結束后,不得記錄、復制或帶走任何評審資料,不得向外界透露評審內容;
(六)評審現場服從采購代理機構工作人員的管理,接受現場監督人員的合法監督;
(七)遵守有關廉潔自律規定,不得私下接觸供應商,不得收受供應商及有關業務單位和個人的財物或好處,不得接受采購代理機構的請托。
第八章 政府采購合同(草案)
(僅為范本,請根據磋商文件、響應文件和其它要求進行擬制,不作實質性要求)
根據《****政府采購法》、《中華人民**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國建筑法》及XXX采購項目(項目編號:XXX)的談判文件、乙方的響應文件及成交通知書,甲、乙雙方同意簽訂本合同。詳細技術說明及其他有關合同項目的特定信息由合同附件予以說明,合同附件及本項目的談判文件、響應文件、評審報告、成交通知書等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雙方同意共同遵守如下條款:
為強化采購人主體責任,避免或者減少采購項目竣工結算中的違法違規和權力尋租行為,****政府采購合同約定履行按照《****政府采購法》及其實施條例等有關規定執行。采購項目竣工后驗收過程中,采購人作為項目竣工驗收的責任主體,將嚴把工程質量關,可能引入其他第三方機構協助驗收,但任何****政府采購合同價格進行變更,不得審減、審增,對于驗收合格的采購項目,****政府采購合同確定的金額在收到供應商發票后30內支付采購資金。驗收所產生的任何費用應由采購人承擔,不要求或者專家成交供應商負擔。
本項目通用合同條款參照《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7-0201)通用合同條款執行。如有最新版本,參照最新版本執行。
注:本采購合同中出現的措辭“發包人”與談判文件中的“采購人”含義相同;
“投標人”與“供應商“含義相同;
“招標文件”與“采購文件”及“談判文件”含義相同。
第一節合同協議書
發包人(全稱):(甲方)
承包人(全稱):(乙方)
一、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
2.工程地點:.......。
3.項目編號:.......。
4.工程內容:......。
5.工程承包范圍:......。
二、合同工期
計劃開工日期: 年 月 日。
計劃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工期總日歷天數: 天。工期總日歷天數與根據前述計劃開竣工日期計算的工期天數不一致的,以工期總日歷天數為準。
三、質量標準
工程質量符合標準。
四、簽約合同價與合同價格形式
1.簽約合同價為:
人民幣(大寫)(¥元);
其中:
(1)安全文明施工費:
人民幣(大寫) (¥元);
(2)材料和工程設備暫估價金額:
人民幣(大寫) (¥元);
(3)專業工程暫估價金額:
人民幣(大寫) (¥元);
(4)暫列金額:
人民幣(大寫) (¥元)。
2.合同價格形式:。
五、項目經理
承包人項目經理:。
六、合同文件構成
本協議書與下列文件一起構成合同文件:
(1)成交通知書;
(2)專用合同條款及其附件;
(3)通用合同條款;
(4)磋商文件;
(5)響應文件:
(6)評審報告;
(7)技術標準和要求;
(8)圖紙;
(9)已標價工程量清單或預算書;
(10)其他合同文件。
在合同訂立及履行過程中形成的與合同有關的文件均構成合同文件組成部分。
上述各項合同文件包括合同當事人就該項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補充和修改,屬于同一類內容的文件,應以最新簽署的為準。專用合同條款及其附件須經合同當事人簽字或蓋章。
七、承諾
1.發包人承諾按照法律規定履行項目審批手續、籌集工程建設資金并按照合同約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價款。
2.承包人承諾按照法律規定及合同約定組織完成工程施工,確保工程質量和安全,不進行轉包及違法分包,并在缺陷責任期及保修期內承擔相應的工程維修
責任。
3.發包人和承包人通過招投標形式簽訂合同的,雙方理解并承諾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簽訂與合同實質性內容相背離的協議。
八、詞語含義
本協議書中詞語含義與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條款中賦予的含義相同。
九、簽訂時間
本合同于XXXX年X月X日簽訂。
十、簽訂地點
本合同在XXX簽訂。
十一、補充協議
合同未盡事宜,合同當事人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是合同的組成部分。
十二、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生效。
十三、合同份數
本合同一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發包人執份,承包人執份。
發包人: (公章) 承包人: (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簽字) :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簽字):
組織機構代碼: 組織機構代碼:
地址: 地址:
郵政編碼: 郵政編碼:
電話: 電話:
傳真: 傳真: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賬號: 賬號:
第二節通用合同條款
備注:
1、本項目通用合同條款參照《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7-0201)通用合同條款執行。
2、如有最新版本,參照最新版本執行。
第三節專用合同條款
1. 一般約定
1.1 詞語定義
1.1.1合同
1.1.1.1其他合同文件包括:。
1.2 合同當事人及其他相關方
1.2.1監理人:
名稱:;
資質類別和等級:;
聯系電話:;
電子信箱:;
通信地址:。
1.2.2 設計人:
名稱:;
資質類別和等級:;
聯系電話:;
電子信箱:;
通信地址:。
1.3 工程和設備
1.3.1 作為施工現場組成部分的其他場所包括:。
1.3.2 永久占地包括:。
1.3.3 臨時占地包括:。
1.4法律
適用于合同的其他規范性文件:。
1.5 標準和規范
1.5.1適用于工程的標準規范包括:。
1.5.2 發包人提供國外標準、規范的名稱:;
發包人提供國外標準、規范的份數:;
發包人提供國外標準、規范的名稱:。
1.5.3發包人對工程的技術標準和功能要求的特殊要求:。
1.6 合同文件的優先順序
合同文件組成及優先順序為:
(1)合同協議書;
(2)成交通知書;
(3)專用合同條款及其附件;
(4)通用合同條款;
(5)談判文件;
(6)響應文件:
(7)評審報告;
(8)技術標準和要求;
(9)圖紙;
(10)已標價工程量清單或預算書;
(11)其他合同文件。
1.7 圖紙和承包人文件
1.7.1 圖紙的提供
發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圖紙的期限:;
發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圖紙的數量:;
發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圖紙的內容:。
1.7.2 承包人文件
需要由承包人提供的文件,包括:;
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期限為:;
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數量為:;
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形式為:;
發包人審批承包人文件的期限:。
1.7.3 現場圖紙準備
關于現場圖紙準備的約定:。
1.8 聯絡
1.8.1發包人和承包人應當在天內將與合同有關的通知、批準、證明、證書、指示、指令、要求、請求、同意、意見、確定和決定等書面函件送達對方當事人。
1.8.2 發包人接收文件的地點:;
發包人指定的接收人為:。
承包人接收文件的地點:;
承包人指定的接收人為:。
監理人接收文件的地點:;
監理人指定的接收人為:。
1.9 交通運輸
1.9.1 出入現場的權利
關于出入現場的權利的約定:。
1.9.2 場內交通
關于場外交通和場內交通的邊界的約定:。
關于發包人向承包人免費提供滿足工程施工需要的場內道路和交通設施的約定:。
1.9.3超大件和超重件的運輸
運輸超大件或超重件所需的道路和橋梁臨時加固改造費用和其他有關費用由承擔。
1.10 知識產權
1.10.1關于發包人提供給承包人的圖紙、發包人為實施工程自行編制或委托編制的技術規范以及反映發包人關于合同要求或其他類似性質的文件的著作權的歸屬:。
關于發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
1.10.2 關于承包人為實施工程所編制文件的著作權的歸屬:。
關于承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
1.10.3 承包人在施工過程中所采用的專利、專有技術、技術秘密的使用費的承擔方式:。
1.11工程量清單錯誤的修正
出現工程量清單錯誤時,是否調整合同價格:。
允許調整合同價格的工程量偏差范圍:。
2. 發包人
2.1 發包人代表
發包人代表:
姓名:;
身份證號:;
職務:;
聯系電話:;
電子信箱:;
通信地址:。
發包人對發包人代表的授權范圍如下:。
2.2 施工現場、施工條件和基礎資料的提供
2.2.1 提供施工現場
關于發包人移交施工現場的期限要求:。
2.2.2 提供施工條件
關于發包人應負責提供施工所需要的條件,包括:
(1)將施工所需的水、電、通訊線路接至施工場地的時間、地點和供應要求:。
(2)施工場地與公共道路通道開通的時間和要求:。
(3)工程地質和地下管線資料的提供時間:。
(4)由發包人辦理的施工所需所證、批件的名稱和完成時間:。
(5)水準點與座標控制制點交驗要求:。
(6)圖紙會審和設計交底時間:。
(7)協調處理施工場地周圍地下管線和鄰近建筑物、構筑物(含文物保護建筑)、古樹名木的保護工作:。
(8)發包人應做的其他工作:。
2.3 資金來源證明及支付擔保
發包人提供資金來源證明的期限要求:。
發包人是否提供支付擔保:。
發包人提供支付擔保的形式:。
3. 承包人
3.1 承包人的一般義務
(1)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資料的內容:。
承包人需要提交的竣工資料套數:。
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資料的費用承擔:。
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資料移交時間:。
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資料形式要求:。
(2)承包人應履行的其他義務:
a. 完成深化設計文件提交時間:。
b. 應提供計劃、報表的名稱及完成時間:。
c. 承擔施工安全保衛工作及非夜間施工照明的責任和要求:。
d. 向發包人提供的辦公和生活房屋及設施的要求:無。
e. 需承包人辦理的有關施工場地交通、環衛和施工噪音管理手續:。
f. 已完工程成品保護的特殊要求及費用承擔:。
g. 施工場地周圍地下管線和鄰近建筑物、構筑物(含文物保護建筑)、古樹名木的保護要求及費用承擔:。
h. 施工場地清潔衛生的要求:。
i. 消防相關工程、資料完善并確保通過消防驗收。
j. 按合同約定支付竣工結算效益審計費用。
k. 承包人應按有關法律規定納稅,應繳納的稅金包括在合同價格內。
l. 雙方約定承包人應做的其他工作:。
3.2 項目經理
3.2.1 項目經理:
姓名:;
身份證號:;
建造師執業資格等級:;
建造師注冊證書號:;
建造師執業印章號:;
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號:;
聯系電話:;
電子信箱:;
通信地址:;
承包人對項目經理的授權范圍如下:。
關于項目經理每月在施工現場的時間要求:。
承包人未提交勞動合同,以及沒有為項目經理繳納社會保險證明的違約責任:。
本項目實行項目經理、項目主要技術負責人壓證施工制度。發包人須在承包人提供響應文件承諾的人員的執業資格證書原件后才能簽訂合同,至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后才能退還。承包人項目經理短期離開施工場地,應事先征得發包人同意,并委派代表代行其職責,項目經理未經批準,擅自離開施工現場的違約責任:。
3.2.2 承包人擅自更換項目經理或技術負責人的違約責任:。
3.2.3 承包人無正當理由拒絕更換項目經理的違約責任:。
3.3 承包人人員
3.3.1 承包人提交項目管理機構及施工現場管理人員安排報告的期限:。
3.3.2 承包人無正當理由拒絕撤換主要施工管理人員的違約責任:。
3.3.3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員離開施工現場的批準要求:。
3.3.4承包人擅自更換主要施工管理人員的違約責任:。
3.3.5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員擅自離開施工現場的違約責任:。
3.4 分包
3.4.1 分包的一般約定
禁止分包的工程包括:本工程無分包。
主體結構、關鍵性工作的范圍:。
3.4.2分包的確定
允許分包的專業工程包括:無。
其他關于分包的約定:
3.4.3分包合同價款
關于分包合同價款支付的約定:。
3.5 工程照管與成品、半成品保護
承包人負責照管工程及工程相關的材料、工程設備的起始時間:。
3.6 履約擔保
承包人是否提供履約擔保:。
承包人提供履約擔保的形式、金額及期限:。
4. 監理人
4.1監理人的一般規定
關于監理人的監理內容:。
關于監理人的監理權限:。
關于監理人在施工現場的辦公場所、生活場所的提供和費用承擔的約定:。
4.2 監理人員
總監理工程師:
姓名:;
職務:;
監理工程師執業資格證書號:;
聯系電話:;
電子信箱:;
通信地址:;
關于監理人的其他約定:。
4.3 商定或確定
在發包人和承包人不能通過協商達成一致意見時,發包人授權監理人對以下事項進行確定:
(1);
(2);
(3)。
5. 工程質量
5.1 質量要求
5.1.1 特殊質量標準和要求:。
關于工程獎項的約定:。
5.2 隱蔽工程檢查
5.2.1承包人提前通知監理人隱蔽工程檢查的期限的約定:。
監理人不能按時進行檢查時,應提前X小時提交書面延期要求。
關于延期最長不得超過:X小時。
6. 安全文明施工與環境保護
6.1安全文明施工
6.1.1 項目安全生產的達標目標及相應事項的約定:。
6.1.2 關于治安保衛的特別約定:。
關于編制施工場地治安管理計劃的約定:。
6.1.3 文明施工
合同當事人對文明施工的要求:。
6.1.4 關于安全文明施工費支付比例和支付期限的約定:。
7. 工期和進度
7.1 施工組織設計
7.1.1 合同當事人約定的施工組織設計應包括的其他內容:。
7.1.2 施工組織設計的提交和修改
承包人提交詳細施工組織設計的期限的約定:。
發包人和監理人在收到詳細的施工組織設計后確認或提出修改意見的期限:。
7.2 施工進度計劃
7.2.1 施工進度計劃的修訂
承包人提供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案)和進度計劃的時間:。
7.3 開工
7.3.1 開工準備
關于承包人提交工程開工報審表的期限:。
關于發包人應完成的其他開工準備工作及期限:。
關于承包人應完成的其他開工準備工作及期限:。
7.3.2開工通知
因發包人原因造成監理人未能在計劃開工日期之日起天X內發出開工通知的,承包人有權提出價格調整要求,或者解除合同。
7.4 測量放線
7.4.1發包人通過監理人向承包人提供測量基準點、基準線和水準點及其書面資料的期限:。
7.5 工期延誤
7.5.1 因發包人原因導致工期延誤
因發包人原因導致工期延誤的其他情形:。
7.5.2 因承包人原因導致工期延誤
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誤,逾期竣工違約金的計算方法為:。
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誤,逾期竣工違約金的上限:簽約合同價款的10%。
7.6 不利物質條件
不利物質條件的其他情形和有關約定:。
7.7異常惡劣的氣候條件
發包人和承包人同意以下情形視為異常惡劣的氣候條件:
(1);
(2);
(3)。
7.8 提前竣工的獎勵
7.8.1提前竣工的獎勵:無。
8. 材料與設備
8.1承包人采購材料與工程設備
8.2材料與工程設備的保管與使用
8.2.1發包人供應的材料設備的保管費用的承擔:。
8.3 樣品
8.3.1 樣品的報送與封存
需要承包人報送樣品的材料或工程設備,樣品的種類、名稱、規格、數量要求:。
8.4 施工設備和臨時設施
8.4.1 承包人提供的施工設備和臨時設施
8.4.2 關于修建臨時設施費用承擔的約定:。
9. 試驗與檢驗
9.1試驗設備與試驗人員
9.1.1 試驗設備
施****試驗場所:。
施工現場需要配備的試驗設備:。
施工現場需要具備的其他試驗條件:。
9.2 現場工藝試驗
現場工藝試驗的有關約定:。
10. 變更
10.1變更的范圍
關于變更的范圍的約定:。
10.2 變更估價
10.2.1 變更估價原則
關于變更估價的約定: 。
10.3 承包人的合理化建議
監理人審查承包人合理化建議的期限:。
發包人審批承包人合理化建議的期限:。
承包人提出的合理化建議降低了合同價格或者提高了工程經濟效益的獎勵的方法和金額為:。
10.4 暫估價
10.4.1 依法必須招標的暫估價項目
對于依法必須招標的暫估價項目的確認和批準采取第X種方式確定。
10.4.2 不屬于依法必須招標的暫估價項目
對于不屬于依法必須招標的暫估價項目的確認和批準采取第X種方式確定。
第3種方式:承包人直接實施的暫估價項目
承包人直接實施的暫估價項目的約定:。
10.5 暫列金額
合同當事人關于暫列金額使用的約定:。
11. 價格調整
11.1 市場價格波動引起的調整
市場價格波動是否調整合同價格的約定:不調整。
因市場價格波動調整合同價格,采用以下第X種方式對合同價格進行調整:
第1種方式:采用價格指數進行價格調整。
關于各可調因子、定值和變值權重,以及基本價格指數及其來源的約定:;
第2種方式:采用造價信息進行價格調整。
關于基準價格的約定:。
專用合同條款①承包人在已標價工程量清單或預算書中載明的材料單價低于基準價格的:專用合同條款合同履行期間材料單價漲幅以基準價格為基礎超過X%時,或材料單價跌幅以已標價工程量清單或預算書中載明材料單價為基礎超過X%時,其超過部分據實調整。
②承包人在已標價工程量清單或預算書中載明的材料單價高于基準價格的:專用合同條款合同履行期間材料單價跌幅以基準價格為基礎超過X%時,材料單價漲幅以已標價工程量清單或預算書中載明材料單價為基礎超過X%時,其超過部分據實調整。
③承包人在已標價工程量清單或預算書中載明的材料單價等于基準單價的:專用合同條款合同履行期間材料單價漲跌幅以基準單價為基礎超過±X%時,其超過部分據實調整。
第3種方式:其他價格調整方式:。
12. 合同價格、計量與支付
12.1 合同價格形式
12.1.1 單價合同。
綜合單價包含的風險范圍:。
風險費用的計算方法: / 。
風險范圍以外合同價格的調整方法:。
12.1.2 總價合同。
總價包含的風險范圍:。
風險費用的計算方法:。
風險范圍以外合同價格的調整方法:。
12.1.3 其他價格方式:。
12.2 預付款
12.2.1 預付款的支付
預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額(比例20%-40%):。
預付款支付期限:。
預付款扣回的方式:。
12.2.2 預付款擔保
承包人提交預付款擔保的期限:。
預付款擔保的形式為:。
12.3 計量
12.3.1 計量原則
工程量計算規則:。
12.3.1.1 總價措施項目的計量
總價措施項目清單中的項目(除環境保護、安全施工、文明施工、臨時設施等以費率計價的項目以外),包干計取,結算不作調整;進度支付時按發包人確認后的工程形象進度比例按月計量。
安全文明施工費的計量、支付與結算按川建發〔2017〕5號執行。
12.3.1.2規費的計量
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定的承包人規費費率計量和結算。
12.3.1.3稅金
稅金按國家或省級、行業建設主管部門的規定計取。
12.3.2 計量周期
關于計量周期的約定:。
12.3.3 單價合同的計量
關于單價合同計量的約定:。
12.3.4 總價合同的計量
關于總價合同計量的約定:。
12.3.5總價合同采用支付分解表計量支付的,是否適用第12.3.4 項〔總價合同的計量〕約定進行計量:。
12.3.6 其他價格形式合同的計量
其他價格形式的計量方式和程序:。
12.4 工程進度款支付
12.4.1 付款周期
關于付款周期的約定:。
12.4.2 進度付款申請單的編制
關于進度付款申請單編制的約定:。
12.4.3 進度付款申請單的提交
(1)單價合同進度付款申請單提交的約定:。
(2)總價合同進度付款申請單提交的約定:。
(3)其他價格形式合同進度付款申請單提交的約定:。
12.4.4 進度款審核和支付
(1)監理人審查并報送發包人的期限:。
發包人完成審批并簽發進度款支付證書的期限:。
(2)發包人支付進度款的期限:。
發包人逾期支付進度款的違約金的計算方式:。
12.4.5 支付分解表的編制
(1)總價合同支付分解表的編制與審批:。
(2)單價合同的總價項目支付分解表的編制與審批:。
13.驗收和工程試車
13.1 分部分項工程驗收
13.1.1監理人不能按時進行驗收時,應提前X小時提交書面延期要求。
關于延期最長不得超過:X小時。
13.2 竣工驗收
13.2.1 竣工驗收程序
關于竣工驗收程序的約定:。
發包人不按照本項約定組織竣工驗收、頒發工程接收證書的違約金的計算方法:。
13.2.2移交、接收全部與部分工程
承包人向發包人移交工程的期限:。
發包人未按本合同約定接收全部或部分工程的,違約金的計算方法為:。
承包人未按時移交工程的,違約金的計算方法為:。
13.3 工程試車
13.3.1 試車程序
工程試車內容:。
(1)單機無負荷試車費用由承擔;
(2)無負荷聯動試車費用由承擔。
13.3.2 投料試車
關于投料試車相關事項的約定:。
13.4 竣工退場
13.4.1 竣工退場
承包人完成竣工退場的期限:。
14. 竣工結算
14.1 竣工結算申請
承包人提交竣工結算申請單的期限:。
竣工結算申請單應包括的內容:。
14.2 竣工結算審核
發包人審批竣工付款申請單的期限:。
發包人完成竣工付款的期限:。
關于竣工付款證書異議部分復核的方式和程序:。
14.3 最終結清
14.3.1 最終結清申請單
承包人提交最終結清申請單的份數:。
承包人提交最終結算申請單的期限:。
14.3.2 最終結清證書和支付
(1)發包人完成最終結清申請單的審批并頒發最終結清證書的期限:。
(2)發包人完成支付的期限:。
15. 缺陷責任期與保修
15.1缺陷責任期
缺陷責任期的具體期限:。
15.2 質量保證金
關于是否扣留質量保證金的約定:。在工程項目竣工前,承包人按專用合同條款第3.7條提供履約擔保的,發包人不得同時預留工程質量保證金。
15.2.1 承包人提供質量保證金的方式
質量保證金采用以下第種方式:
(1)質量保證金保函,保證金額為:;
(2)%的工程款;
(3)其他方式:。
15.2.2 質量保證金的扣留
質量保證金的扣留采取以下第(2)種方式:
(1)在支付工程進度款時逐次扣留,在此情形下,質量保證金的計算基數不包括預付款的支付、扣回以及價格調整的金額;
(2)工程竣工結算時一次性扣留質量保證金;
(3)其他扣留方式:。
關于質量保證金的補充約定:。
15.3保修
15.3.1 保修責任
工程保修期為:。
15.3.2 修復通知
承包人收到保修通知并到達工程現場的合理時間:。
16. 違約
16.1 發包人違約
16.1.1發包人違約的情形
發包人違約的其他情形:。
16.1.2 發包人違約的責任
發包人違約責任的承擔方式和計算方法:
(1)因發包人原因未能在計劃開工日期前7天內下達開工通知的違約責任:。
(2)因發包人原因未能按合同約定支付合同價款的違約責任:。
(3)發包人違反第10.1款〔變更的范圍〕第(2)項約定,自行實施被取消的工作或轉由他人實施的違約責任:。
(4)發包人提供的材料、工程設備的規格、數量或質量不符合合同約定,或因發包人原因導致交貨日期延誤或交貨地點變更等情況的違約責任:。
(5)因發包人違反合同約定造成暫停施工的違約責任:。
(6)發包人無正當理由沒有在約定期限內發出復工指示,導致承包人無法復工的違約責任:。
(7)其他:。
16.1.3 因發包人違約解除合同
承包人按16.1.1項〔發包人違約的情形〕約定暫停施工滿天后發包人仍不糾正其違約行為并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實現的,承包人有權解除合同。
16.2 承包人違約
16.2.1 承包人違約的情形
承包人違約的其他情形:。
16.2.2承包人違約的責任
承包人違約責任的承擔方式和計算方法:。
16.2.3 因承包人違約解除合同
關于承包人違約解除合同的特別約定:。
發包人繼續使用承包人在施工現場的材料、設備、臨時工程、承包人文件和由承包人或以其名義編制的其他文件的費用承擔方式:。
17. 不可抗力
17.1 不可抗力的確認
除通用合同條款約定的不可抗力事件之外,視為不可抗力的其他情形:。
17.2 因不可抗力解除合同
合同解除后,發包人應在商定或確定發包人應支付款項后天內完成款項的支付。
18. 保險
18.1 工程保險
關于工程保險的特別約定:。
18.2 其他保險
關于其他保險的約定:。
承包人是否應為其施工設備等辦理財產保險:應當。
18.3 通知義務
關于變更保險合同時的通知義務的約定:。
19. 爭議解決
19.1 爭議評審
合同當事人是否同意將工程****小組決定:。
19.1.1 ****小組的確定
****小組成員的確定:。
選定爭議評審員的期限:。
****小組成員的報酬承擔方式:。
其他事項的約定:。
19.1.2 ****小組的決定
合同當事人關于本項的約定:。
19.2 仲裁或訴訟
因合同及合同有關事項發生的爭議,按下列第種方式解決:
(1****委員會申請仲裁;
(2****法院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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