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出租申請與承諾
標的名稱 | 云錦城3幢2單元201室房屋5年租賃權 | 標的編號 | |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 2025-07-17 | 信息披露結束日期 | 2025-07-23 |
出租底價 | 71500 元/年 | 房屋所在地區 | **省,**市,上** |
標的是否存在抵押情況 | 否 | 權利人是否有意向行使優先承租權 | 不涉及 |
聯系人 | 陳女士、樓先生 | 聯系電話 | 0571-****5587、****5368 |
聯系地址 | **市上**香樟街2****中心A座27樓 |
出租房屋基本情況
出租房屋基本情況 | 房屋名稱 | 云錦城3幢2單元201室房屋 | ||
坐落位置 | 云錦城3幢2單元201室 | |||
不動產登記號/房產證號 | 杭房權證江字第****4620號 | |||
房屋建筑面積(平方米) | 301.37 | |||
房屋用途 | 非住宅 | |||
不動產分類 | 商業用房 | 其它權力情況 | 無 | |
使用現狀 | 空置 | 是否存在優先承租權 | 不涉及 |
其他披露事項 | 1、本次租賃房屋位于**市上**云錦城3幢2單元201室,租賃面積301.37平方米,租賃面積系房產權證載面積,若本次租賃房屋的實際面積與上述明示的租賃面積有差異的,以實際面積為準,面積誤差不調整租金和交易服務費。租賃房屋房產證附記載明為商品房,規劃批建為商業。 租賃房屋所在土地無單獨土地證,為杭江國用(2015)第100141號、第100140號土地證的部分,土地證證載使用權類型均為出讓,地類用途均為城鎮住宅用地,附記載明本宗地含配套公建用地。 2、租賃房屋質量、位置、招租面積及水、電容量等以實際為準,租賃房屋的裝修部分不以展示現狀為準,交付按移交時現狀進行,不保證裝修、裝飾物的完好。 3、租賃房屋屬******公司所有,根據出租方提供的《****商鋪委托經營管理協議書》的約定,明確由**城發****公司負責租賃房屋經營管理工作。 |
出租條件與承租方資格條件
出租條件 | 出租底價 | 71500元/年 | |||
出租面積(㎡) | 301.37 | ||||
租賃期 | 5年 | ||||
起租日 | 以實際交付之日起算租期 | ||||
免租期 | 3個月,裝修免租期計入租期不計租金,免租期租金在首期租金中扣除。免租期內,承租方無需支付租金,但仍需承擔其他費用(如水、電、物業管理費、電話費等)。 | ||||
租金支付要求 | 半年一付 先付后用。后續各期租金由承租方按《房屋租賃合同》約定直接支付至出租方指定賬戶。 | ||||
租金調整方式 | 租金從第二個計租年度開始,每年在上一個計租年度租金基礎上遞增2%,直至租賃期滿。 | ||||
履約保證金支付要求 | 履約保證金為第一計租年度的2個月租金,該履約保證金不是承租方預付的租金、物業管理費,僅是承租方履行《房屋租賃合同》約定義務的擔保。 | ||||
水電氣物業費等費用的約定 | 詳見《房屋租賃合同》 | ||||
出租用途要求 | 禁止服裝輔料倉儲、危化品倉儲、廢品回收、電動車銷售及維修等業態 | ||||
是否允許裝修改造 | 詳見《房屋租賃合同》,裝修保證金:100㎡以上10000元/套 | ||||
與出租相關的其他條件 | 1、本項目按標的現狀進行競價,意向承租方應當詳細閱讀本項目信息披露內容,對標的認真進行現場踏勘。意向承租方提交承租申請材料并且交納交易保證金后,即視為已詳細閱讀并完全認可本項目信息披露內容以及已完成對標的的現場踏勘,表明已認可并自愿接受標的現狀及瑕疵,且自愿承擔一切交易風險。 2、意向承租方須書面承諾: (1)同意在被確定為承租方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攜帶承租申請材料原件到杭交所完成現場確認并簽署《成交通知書》、《房屋租賃合同》;并在《成交通知書》、《房屋租賃合同》簽署之日起15日內向杭交所指定賬戶一次性支付交易服務費、履約保證金、裝修保證金及首期租金等交易資金(以到賬時間為準); (2)同意杭交所在經出租方申請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將承租方已交納的履約保證金、裝修保證金、首期租金全部劃轉至出租方指定賬戶。 (3)承租方在租賃房屋后,因證載用途與租賃用途不一致而需要辦理相關審批手續的,由承租方自行負責辦理,出租方予以協助,如因此需繳納相關費用的,由承租方負責,出租方不承擔任何責任。承租方應充分了解上述情況,由此無法辦理工商登記及其他行政審批等相關手續,承租方如有損失自行承擔。若承租方需臨時改變房屋(土地)使用性質,相關審批及手續由承租方自行辦理,由此產生的包括土地收益金等在內的一切費用由承租方承擔。對于相關部門是否批準,出租方不作任何保證、不承擔任何責任,承租方承諾不因此提出索賠。 (4)承租方已明確知悉并接受租賃房屋的規劃用途、產權情況、性質等限制條件,承租方承諾不因此提出索賠。承租方對其租賃用途所需的相關審批、備案、辦證等手續以及法律、法規、規章、政策要求均已清楚了解,對相應風險已知悉并自愿承擔。 (5)承租方在該租賃房屋內開展及經營其業務前,應向政府主管部門取得所有必要的執照、批準或許可證等,自行辦理相關許可證及相關登記文件,承擔由此產生的費用。承租方應確保該執照、批準或許可證在租賃期限內完全有效,及在各方面均符合該執照、批準或許可證的規定。并且,承租方在該租賃房屋的經營活動不得違反有關的法律、法規,必須確保其經營的合法性,否則,承租方將承擔因其不正當經營所造成的一切責任和后果。 (6)未經出租方書面許可,承租方不得將該房屋轉租、分租、群租;不得利用該物業進行非法活動;不得將易燃、易爆等危險品帶入該物業或做其他嚴重有害該物業安全的行業,否則出租方有權立即解除《房屋租賃合同》,并且承租方應當向出租方支付當年租金總額30%的違約金。若給出租方造成損失的,由承租方負責賠償并承擔由此而產生的全部責任。 (7)裝修約定:承租方承租后需進行裝修的,應向出租方提交裝修申請并繳納相應金****商鋪100㎡以下5000元/套,100㎡以上10000元/套),裝修完成后,經出租方或相關部門驗收無異議后,無息退還裝修保證金;無需進行裝修的,應簽署不裝修承諾書。 (8)餐飲業用氣約定:承租方承租后經營餐飲等業態的,不得使用瓶裝燃氣、環保油或其他易燃易爆燃料,需加裝天然氣的,室內加裝裝置、設備的費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擔;需使用電力設備的,應在滿足電力容量負荷情況下使用;需要擴容或加裝電力設備的,應自行向電力部門申請,擴容或加裝設備的費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擔。****商鋪不得使用明火,更不得使用瓶裝燃氣、環保油或其他易燃易爆燃料。 (9)成交后,承租方須與******公司簽訂《房屋租賃合同》。租金由******公司收取并向承租方出具租賃發票;履約保證金由出租方收取并向承租方出具收據。(產權方為******公司適用) (10)出租方與承租方的權利和義務以出租方提供的《房屋租賃合同》為準。 3、標的的交付:以出租方提供的《房屋租賃合同》樣本為準。 4、本項目承租方須交納交易服務費,有兩個及以上意向承租方報名且成交的,承租方須交納首年一個月租金計的交易服務費;僅征集到一位意向承租方報名且成交的,承租方須交納首年半個月租金計的交易服務費。 | ||||
承租方資格條件 | 1、依法設立并有效存續的法人、非法人組織或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 2、****集團系統承租人“黑名單”范圍內的意向承租方,不得參與報名。 | ||||
踏勘安排 | |||||
展示時間 | 信息披露期間 | 展示地點 | 標的所在地 | ||
聯系人 | 魏先生 | 聯系電話 | 0571-****8929 | ||
交易保證金設定 | 交納交易保證金 | 是 | |||
交納金額 | 15000 元 | ||||
交納時間 | 信息披露截止日16:00時前交納(以到賬時間為準) | ||||
處置方式 | 1、若非出租方原因,出現以下任一情況時,意向承租方交納的保證金不予退還,先用于補償杭交所、經紀會員的各項服務費,剩余部分作為對出租方的經濟補償金,保證金不足以補償的,相關方有權按照實際損失繼續追訴: (1)意向承租方提交承租申請材料并交納交易保證金后單方撤回承租申請的; (2)產生符合條件的意向承租方后,各意向承租方在競價期間均不報價的; (3)在被確定為承租方后未按約定簽署《房屋租賃合同》及其附件的或未按約定支付交易服務費、履約保證金、裝修保證金和首期租金的; (4)意向承租方未履行書面承諾事項的; (5)存在其他違反交易規則情形的。 2、《房屋租賃合同》簽署當日,承租方交納的交易保證金依次沖抵交易服務費、履約保證金、裝修保證金和首期租金;其他意向承租方未被確定為承租方且不涉及保證金扣除情形的,其所交納的交易保證金在確定承租方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無息返還(以劃出時間為準)。 |
信息披露期
信息披露期 | 披露之日起5個工作日 |
信息披露期滿,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 **信息披露:不變更信息披露內容,按照10個工作日為一個周期** 直至征集到符合條件的意向承租方 |
競價方式
競價方式 | 在線報價 | |
在線報價 | 自由報價期 | 信息披露截止次工作日9時至15時 |
延時報價周期 | 5分鐘 | |
是否專場 | 否 | |
加價幅度 | 200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