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投標人必須是同時具備下列條件的獨立法人或相應資質的聯合體:聯合體牽頭人為施工方,聯合體所有成員均應具備獨立法人資格;聯合體必須簽訂聯合體協議書。 (1)設計資質:投標人須具備有效的工程設計綜合甲級資質或市政行業乙級(含)以上資質或市政行業(排水工程)專業乙級(含)以上資質; (2)施工資質:投標人須具備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總承包三級(含)以上資質,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 2、項目負責人資格要求: (1)設計項目負責人:具備注冊公用設備工程師(給水排水)執業資格。 (2)施工項目負責人:須具備市政公用工程專業一級注冊建造師,具備有效期內的安全培訓考核合格證書(B類),或能夠提供建筑施工企業管理人員安全生產考核信息系統安全生產管理人員證書信息截圖或打印頁,且至開標時間止未擔任其他在施項目管理工作(提供承諾書)。 3、投標人(如聯合體投標的,指聯合體牽頭人)擬派的專職安全人員須具有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C類)或建筑施工企業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C3類)。 4、投標人(如聯合體投標的,指聯合體各方)根據《****建設廳關于取消省外建筑企業和人員進粵信息備案有關工作的通知》粵建市〔2015〕52 號的要求,省外企業已按要求在“進粵企業和人員誠信信息登記平臺 ”錄入相關信息,并提供相關證明文件。 5、投標人信譽要求:自2024年12月1日至本項目投標截止時間止(以處罰或通報日期為準),投標人和擬派的項目負責人****建設部“**建筑市場監管公共服務平臺”、“**省建筑市場監管公共服務平臺”上未有被限制參與投標的信息。 6、關于聯合體投標: ①本次招標接受聯合體投標。聯合體所有成員均應具備獨立法人資格且牽頭人為具有施工資質的企業,聯合體不超過2家,聯合體必須簽訂聯合體協議書,明確聯合體成員各方的權利和義務。如聯合體成員所承接分工的工作內容為同一專業單位組成的,則資質等級要求以資質等級低的一方為等級標準。聯合體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義單獨或加入其他聯合體參加本項目的投標。出現上述情況者,其投標和與此有關的聯合體的投標將被拒絕。 ②投標人擬任本工程的設計項目負責人、施工項目負責人、專職安全人員必須是聯合體中對應分工成員的正式員工并提供近三個月(即2025年3月-2025年5月)在投標人單位參保的社保繳納記錄證明(退休人員需提供退休證及返聘證明)。以上3項人員不得重復兼任。 ③聯合體的資格條件按聯合體任務分工進行評審,其中工程施工資質、安全生產許可證、專職安全員、施工項目負責人以承接施工任務的牽頭人為準;工程設計資質及設計項目負責人以承接設計任務的成員單位為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