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標文件修改、澄清(答疑)紀要(一)
工程名稱 | 馬鑾灣**雨洪生態補水工程(田邊水閘至過蕓溪段)下穿既有鐵路保護涵工程(施工) | 招標階段 | 施工招標 | |
修改、澄清(答疑)紀要內容如下: 一、本工程原定的開標時間、投標截止時間由“2025年07月18日09時00分”修改為:“2025年07月24日09時00分”。 二、本工程招標文件中關于社保證明要求“應自招標項目投標截止之日的上一個月起算,往前追溯,在投標企業連續繳費六個月及以上”修改為“應自招標項目投標截止之日的上二個月起算,往前追溯,在投標企業連續繳費六個月及以上”(招標文件涉及此內容的均做相應修改)。 三、本工程招標文件第三章評標辦法前附表2.2.4(3)投標報價評分標準中“≥+7.5”修改為“>+7.5”。 四、本工程不要求提交業績。 五、本工程有關投標人疑問內容澄清如下: 問題1、投標文件凡是涉及標段填寫處,請問是否填寫“/”即可 答復:投標文件凡是涉及標段填寫處須填寫項目名稱。 問題2、投標文件格式中,涉及到需要委托代理人簽字的文件,是否簽字后掃描上傳即可 答復:需要委托代理人簽字的文件簽字后掃描上傳即可。 問題3、若我單位不組成聯合體參與投標,請問在“1-1投標函”格式中,聯合體成員報價是否填“/”即可 答復:本次招標,不接受聯合體投標申請。投標文件“1-1投標函”格式中,聯合體成員報價填“/”即可。 問題4、若我單位不組成聯合體參與投標,請問在“3-1聯合體協議書”格式中,是否僅保留在標題,在標題下填“無”即可 答復:本次招標,不接受聯合體投標申請。投標文件“3-1聯合體協議書”格式中,可以僅保留在標題,在標題下填“無”。 問題5、投標文件格式中,“1-2投標函附錄”格式中,工期的備注填寫“合計:180日歷天”是否滿足要求 答復:滿足要求。 問題6、因**市《關于統一規范社會保險個人權益記錄查詢使用經辦業務的通知》,**市社保查詢的最大年月為申請查詢年月的上上個月,提供2024年12月至2025年5月的社保并附上**市《關于統一規范社會保險個人權益記錄查詢使用經辦業務的通知》是否滿足招標文件要求 答復:本工程招標文件中關于社保證明要求“應自招標項目投標截止之日的上一個月起算,往前追溯,在投標企業連續繳費六個月及以上”修改為“應自招標項目投標截止之日的上二個月起算,往前追溯,在投標企業連續繳費六個月及以上”。 問題7、由于職稱證具有唯一性,員工工作單位變動后原職稱證仍然有效且不會更新變更單位,請問在其他單位取得職稱證后轉入我單位的員工,其職稱證是否也予以認可 答復:予以認可,職稱證不受證件上原單位影響,以現社保繳交單位的為準。 問題8、本項目無需提供保證金,請問在“四、投標保證金”格式中,是否僅保留在標題,在標題下填“無”即可 答復:本項目不要求提交投標保證金,投標文件“四、投標保證金”格式中,可以僅保留在標題,在標題下填“無”。 問題9、投標文件中“7-2擬投入本工程主要人員簡歷表”是否僅需提供項目經理(項目負責人)和技術負責人即可 答復:投標文件中“7-2擬投入本工程主要人員簡歷表”應包括擬在本合同工程中任職的項目負責人、技術負責人、施工員、材料員、質量員、安全員。 問題10、我單位財務情況良好,營運資金足夠,滿足投標文件財務相關要求,無需開具信貸證明,請問在投標文件“9-4 銀行信貸證明”中,保留格式在標題下填“無”即可 答復:投標人如營運資金足夠,可不提供“9-4 銀行信貸證明”,在投標文件“9-4 銀行信貸證明”中,可以僅保留在標題,在標題下填“無”。 問題11、本項目為電子標,除施工組織設計外目錄和頁碼沒有要求,投標文件是否按照電子軟件的要求按板塊添加模塊上傳制作即可 答復:按招標文件規定執行。 問題12、投標文件格式中,目錄與正文不一致,請問以哪個為準 答復:投標文件格式中目錄與正文不一致的地方以正文為準,投標人自行完善目錄。 問題13、本項目為電子標,軟件內投標文件格式與招標文件投標文件格式不一致,請問以哪個為準 答復:以招標文件中第八章投標文件格式內容為準。 問題14、投標文件中其他主要人員是否可以使用我單位不具有****公司人員 答復:可以使用投標人單位的不具有****公司人員,但須附相應證明文件。 問題15、投標文件格式P131頁“2-2授權委托書”中委托期限,是否可以填寫為“自授權委托之日起至本項目投標有效期結束之日止” 答復:投標文件格式“2-2授權委托書”中委托期限可以填寫為“自授權委托之日起至本項目投標有效期結束之日止”。 問題16、投標文件“5-2 申請人財務狀況表”****事務所或審計機構審計的財務會計報表,包括資產負債表、現金流量表、利潤表和財務情況說明書的復印件,請問:僅需要附資產負債表、現金流量表、利潤表和財務情況說明書的復印件,無需附財務報告附注 答復:按招標文件要求執行。 問題17、投標文件“9-7 近年發生的訴訟及仲裁情況表”需要附本招標項目招標公告發布之日前3年內行賄犯罪情況查詢網頁截圖,裁判日期是否為2022年6月27日至2025年6月26日若不是,請明示。 答復:投標文件“9-7近年發生的訴訟及仲裁情況表”中“本招標項目招標公告發布之日前3年內”為2022年6月27日至2025年6月26日。 問題18、投標文件“9-7 近年發生的訴訟及仲裁情況表”是否僅需提供行賄犯罪情況查詢網頁截圖 答復:按招標文件要求執行。 問題19、招標文件P8中3.1.1構成投標文件的其他材料(本項目標準化管理實施方案、“架子隊”管理組織實施方案、臨時工程設置實施方案)在施工組織設計(暗標)中已有描述,明標中是否需要放置。 答復:本項目標準化管理實施方案、“架子隊”管理組織實施方案、臨時工程設置實施方案在施工組織設計(技術暗標部分)中提供即可。明標中無需提供。 問題20、投標文件已標價工程量清單格式未明確,招標文件P14要求上傳包括但不限于蓋章版PDF格式,請問需要導出哪些表格以生成pdf并蓋章 答復:本工程招標文件《工程量清單》節點中已寫明“具體以招標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單為準”,本工程招標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單為市政公用格式,投標人必須按招標工程量清單填報價格(項目編碼、項目名稱、項目特征、計量單位、工程量必須與招標工程量清單相應內容保持一致。)。投標人須將已標價工程量清單(投標報價)上傳在投標文件的明標部分《已標價工程量清單》節點中,包括但不限于蓋章PDF格式。投標報價表格格式應滿足現行工程量清單計價規范和我省工程量清單計價表格格式要求。 六、本答疑紀要與招標文件、公告、圖紙有不一致之處,以本答疑紀要為準。 (以下無正文) | ||||
招標人:(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 其委托代理人:(簽章或蓋章) 2025年07月07日 | 招標代理機構:(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 其委托代理人:(簽章或蓋章) 2025年07月0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