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項目名稱: 靜湖灣南苑EPC項目監理;
2.標段名稱: 靜湖灣南苑EPC項目監理;
3.澄清或修改事項:
事項:
原招標文件第三章 評標辦法:詳細評審標準表中報價文件評分標準:
(一)評標基準費率的確定:
滿足招標文件要求的有效投標人進入商務報價(不得大于或等于控制價)評審階段時,滿足招標文件要求的有效投標人多于7家的,按技術標得分由高到低取前7名投標人的投標報價計算算術平均值作為本項目“評標費率平均值”(分數相同者同時入圍,如得分第一名的投標單位已滿足7家,不再取第2-7名;如得分第1、2名的投標單位已滿足7家,不再取第3-7名;如技術標得分第7名有2家或以上單位,則全部參與本項目“評標費率平均值”計算;以此類推);
如果滿足招標文件要求的有效投標人等于或少于7家時,則全部參與本項目“評標費率平均值”計算。
評標基準費率=評標費率平均值
注:評標費率平均值、評標基準費率計算時均保留小數點后三位,四舍五入。
現修改為:
(一)評標基準費率的確定:
滿足招標文件要求的有效投標人進入報價文件(不得大于或等于控制價)評審階段時,滿足招標文件要求的有效投標人多于7家的,按技術文件和商務文件總得分由高到低取前7名投標人的投標報價計算算術平均值作為本項目“評標基準費率”(分數相同者同時參與“評標基準費率”的計算,如總得分第一名的投標單位已滿足7家,不再取第2-7名;如總得分第1、2名的投標單位已滿足7家,不再取第3-7名;如總得分第7名有2家或以上單位,則全部參與本項目“評標基準費率”計算;以此類推);
如果滿足招標文件要求的有效投標人等于或少于7家時,則所有有效投標報價算術平均值為本項目評標基準費率。
評標基準費率=評標費率平均值
注:評標費率平均值、評標基準費率計算時均保留小數點后三位,四舍五入。
原招標文件其他內容不變,本次補遺內容作為本招標文件的組成部分,與招標文件具有同等效力。給各潛在投標人帶來工作上的不便,敬請諒解。
4.招標人:****
地址:****開發區大學科技園城市之門西樓
聯系人(受理異議人):齊工
電話:0552-****578
招標代理機構:****
地址:**市涂**路1757號投資大廈西裙樓三樓
聯系人(受理異議人):胡旭鵬、朱俊義
電話:0552-****8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