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標詳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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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企業(yè)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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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區(qū)蒲州街道江前村奧迪4S店西側**村改造閑置地塊1+1+1年租賃權
項目編號:****
掛牌價格 14.5088 萬元(首年) | 出租面積 土地面積約3100.17平方米 |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2025-05-15 |
信息披露截止日期 2025-05-29 |
出租標的地址 **市**區(qū)蒲州街道江前村奧迪4S店西側**村改造閑置地塊 |
交易機構 項目咨詢請聯(lián)系 孫女士、江先生|聯(lián)系電話:0577-****8852、0577-****0126 |
我方擬出租有權處置/受托管理的資產(chǎn),并通過“浙交匯”平臺公開披露資產(chǎn)出租信息和組織交易活動,依照公開、公平、公正和誠信的原則作如下承諾:
(1)本次出租是我方真實意思表示,出租標的權屬清晰,除已披露的事項外,我方對該資產(chǎn)擁有完全的處分權且不存在法律法規(guī)禁止或限制交易的情形。
(2)本次出租已履行了相應程序,經(jīng)過有效的內(nèi)部決策,并獲得相應批準;
(3)我方所提交的出租申請及相關材料真實、完整、準確、合法、有效,不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4)我方在交易過程中自愿遵守有關法律法規(guī)和“浙交匯”平臺相關交易規(guī)則及規(guī)定,恪守出租公告約定,按照相關要求履行我方義務;
(5)我方已認真考慮本次出租行為可能導致的企業(yè)經(jīng)營、行業(yè)、市場、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預計的各項風險因素,愿意自行承擔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風險;
(6)我方已如實、完整地披露標的資產(chǎn)狀況,并在標的資產(chǎn)出租后積極協(xié)助承租方辦理資產(chǎn)交接手續(xù),若發(fā)生資產(chǎn)交接糾紛,由我方負責解決;
(7)若標的資產(chǎn)存在優(yōu)先承租權人的,我方將履行通知義務,包括但不限于通知并要求原承租人按公告的要求辦理意向登記手續(xù)并參與競價活動等;
(8)在本次出租活動、《租賃合同》簽訂及后續(xù)履行過程中發(fā)生的一切糾紛,均由我方自行解決,與“浙交匯”平臺無關。
我方保證遵守以上承諾,如違反上述承諾或有違規(guī)行為,給交易相關****交易中心和和“浙交匯”平臺造成損失的,我方愿意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及其他法律責任。
出租土地基本情況 | 坐落位置 | **市**區(qū)蒲州街道江前村奧迪4S店西側**村改造閑置地塊 |
土地證號 | 無 |
土地面積 | 3100.1700平方米 |
用途 | |
類型 | 臨時用地 |
使用年限 | |
已使用年限 | |
使用期限 | |
標的狀態(tài) | 使用中,原合同已到期。 |
其他權利情況 | 無 |
其他披露事項 | 1、權證相關信息:權利****人民政府****辦事處,已委托****招租管理。 2、出租標的現(xiàn)有裝修及設施、設備情況:以現(xiàn)場現(xiàn)狀為準。 3、是否辦理抵押登記:否。 4、是否設立居住權:否。 5、此次競買僅為出租標的租賃權,不包括出租標的內(nèi)設施、設備和物品。競買方報名前需進行實地勘察,標的實際出租位置及面積,以現(xiàn)場實地勘察及咨詢出租方為準。 6、競價方式:實行價高者得的原則確定承租方。在同等條件下,原承租方享有優(yōu)先承租權(結果行權)。 |
交易條件 | 租金掛牌價 | 14.5088 萬元(首年) |
是否有保留價 | 無 |
租金掛牌價備注 | 首年租金掛牌價14.5088萬元,自第二年開始,在上一年基礎上逐年遞增2%。 | 權利人是否放棄優(yōu)先承租權 | 不放棄 |
租金支付要求 | 采用先付款后使用的原則,租金每年支付一次,具體以租賃合同約定為準。首期租金及履約保證金在成交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nèi)一次****交易中心付清。 | 出租用途 | 業(yè)態(tài)要求:停車場(重型車輛除外)或臨時堆場。且不得對土地造成污染,不得違章搭建,不得堆放垃圾,不得用于堆沙,不得擾民,不得轉租。 |
與交易相關的其他條件 | 1、履約保證金:為首年實際成交價的20%(取整數(shù)),在合同期滿結算后無息退還。 2、本次租賃權競價的場地按現(xiàn)狀、現(xiàn)功能進行出租,面積以現(xiàn)場看樣為準。如租賃面積有誤差,不影響成交結果。競買人報名成功即視為該標的物所有的相關資料無異議,并愿承擔一切責任。 3、租賃稅由出租方承擔,因承租方經(jīng)營活動所產(chǎn)生的一切稅費、以及水電氣費、通訊費、衛(wèi)生費、物業(yè)管理費、治安費等均由承租方全額承擔并直接交納。 4、因經(jīng)營需要所涉及的審批均由承租方自行辦理,承租方不得以標的的原因致使審批相關手續(xù)受阻或以審批無法通過所造成損失為由,向出租方、****公司提出額外要求或索賠。 5、競買人須自行查勘標的現(xiàn)場、標的現(xiàn)狀并承擔標的瑕疵風險。標的地塊屬臨時用地出租,****停車場(重型車輛除外)或臨時堆場使用,不得對土地造成污染,不得違章搭建,不得擾民,不得用于堆沙。 6、政府或出租方需要使用該場地的,出租方可單方面終止租賃,但需提前一個月書面通知承租方,剩余租金按租期比例退還,同時退還履約保證金(無息)。承租方需在接到書面通知后無條件配合清場,出租方不對承租方作任何補償、賠償。 7、現(xiàn)狀場地硬化及標的內(nèi)相關設施若有系原承租方設立的,若非原承租方競得的,則由實際競得人自行與原承租方協(xié)商。出租方及街道僅租賃場地,與其他標的內(nèi)附屬物資交割等事項均無涉。 8、如非原承租方競得,本次承租方應理解出租方在清退原承租方工作方面的復雜性與不可控性,如因標的物騰空原因造成實際租賃期變動,則另行簽訂補充協(xié)議以重新明確租賃起始日期。如成交之日起超過三個月,原承租方未退場導致出租方不能交付標的物的,雙方可保留本次交易直至出租方交付標的物,承租方也可提出解除租賃關系,出租方所收款項全部無息退回,除此之外,雙方互不承擔違約責任。承租方****交易所產(chǎn)生的費用,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服務費。 9、因租賃行為產(chǎn)生的所有稅、費及承租方經(jīng)營活動產(chǎn)生的一切稅、費均由承租方承擔。 10、競買人須充分考慮并承擔上述瑕疵風險。 11、場地租賃期內(nèi),承租方不得從事違法違約的項目經(jīng)營。不得作為只對少數(shù)人開放的實行會員制的高檔經(jīng)營場所(私人會所)。 12、承租人按照相關規(guī)定,進行合理經(jīng)營;業(yè)態(tài)功能使用須符合國家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不得違反法律法規(guī)和影響周邊正常生產(chǎn)生活;不得用于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13、競得人須在成交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nèi)將首期租金、履約保證金及服務費足額****交易中心賬戶,并于繳清上述款項后3個工作日內(nèi)簽訂《場地租賃合同》。若由原承租方競得的,租賃起始日按原租賃合同到期日的第二天起算;若非原承租方競得的,租賃起始日期以實際交付的次日為租賃起始日。 14、其他未盡事宜在《場地租賃合同》中明確。 15、競得人未在規(guī)定時間內(nèi)支付首期租金成交款、履約保證金、交易服務費或不簽訂租賃合同的,取消中標資格并且保證金不予退還,由出租方重新組織公開招租。 |
租期 | 1+1+1年(合同一年一簽。) |
有無免租期 | 無 |
承租方資格條件 | 意向承租方應為依法設立并有效存續(xù)的法人、非法人組織(不接受自然人報名)。 |
保證金事項 | 交納金額(萬元) | 3.00 | 交納時間 | 意向方需在信息披露期滿日17:00前交納保證金(以完成“浙交匯”平臺保證金訂單支付為準)。 |
溫馨提示 | 因技術、網(wǎng)絡等原因,****銀行賬戶后,在“浙交匯”平臺-“我的賬戶”中的到賬時間可能發(fā)生遲延,請在截止時間前盡早匯入資金。 |
交納方式 | 網(wǎng)上銀行;銀行轉賬 |
保證金扣除條款 | 1.競買活動結束后,未被確定為承租方的競買方,且未出現(xiàn)“浙交匯”平臺規(guī)定應當扣除或不予退還競買保證金情形的,其已遞交的保證金在競價活動結束后5個工作日內(nèi)無息原路返還至競買方的“我的賬戶”中。 2.項目成交(即競買方被確定為承租方)后,承租方遞交的競買保證金扣除承租方交易服務費后的余額自動轉為立約保證金,****中心在項目成交后5個工作日內(nèi)將立約保證金轉付至出租方指定賬戶。 |
披露信息 | 信息披露期 | 公告之日起11個工作日 |
信息發(fā)布期滿后,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 信息披露終結。 |
是否自動延牌 | 否 |
延牌情況 | 目前已**0個周期,已**0個工作日 |
遴選方式 | 動態(tài)報價 |
遴選方案主要內(nèi)容 | 1、信息披露期:自信息披露起始日至信息披露期滿日下午5時整止,期間征集意向方并辦理線上報名登記手續(xù)。符合承租方資格條件的意向方應在信息披露期滿日下午5時(報名截止時間)前在“浙交匯”平臺完成線上報名手續(xù)并完成保證金訂單支付,逾期無效。 2、信息披露期滿后,如未征集到合格競買方,則信息披露終結。 3、信息披露期滿后,如征集到一家(或一家以上)競買方,則按動態(tài)報價結果確定成交價和承租方。 |
交易機構 | 聯(lián)系人 | 孫女士、江先生 | 電話 | 0577-****8852、0577-****0126 |
傳真 | | 郵箱 | ****@qq.com |
地址 | **省**市鹿**海事路17號七樓 | 網(wǎng)址 | https://www.****.com/WZPT/ |
**機構 | 名稱 | **** | 聯(lián)系地址 | **市過境公路1579號**組團1幢4樓 |
聯(lián)系人 | 江先生 | 固定電話 | 0577-****8852 |
手機 | 159****0722 |
附件(6)
場地租賃合同(樣本).doc下載預覽
浙交匯意向方報名時所需文本.docx下載預覽
授權委托書.docx下載預覽
特別事項約定.docx下載預覽
實地勘察確認函.docx下載預覽
報名所需材料清單及說明.docx下載預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