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商務條款:
一、報價要求:所報價格應含稅含其他運雜費,即包到價,注明報價稅率。
二、 資質要求:供應商應提供相關資質證書副。
三、售后服務: 產品在使用過程中出現質量問題,供貨方須免費保修或更換,如果仍無法滿足使用方的要求,將取消供貨資格,由此造成的安全責任全部由供貨方承擔 。
四、供貨時間規定:在簽訂合同后30日內,按要求送貨 。(如與詢價單中要求交貨期不一致,以本條款履約時間為標準。)
五、付款方式;乙方必須按照甲方要求的時間將貨物送達指定地點,乙方履約完畢經甲方驗收合格后,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并掛賬,甲方以現匯、承兌或信用證等方式兩年內結清款項(第一年支付 40%,第二年支付60%)。每筆掛賬扣留10%作為質保金,質保期為一年(質保金不計利息),質保期自甲方業務承辦部門驗收合格且出具相關驗收手續之日起算,質保期滿且無質量問題,由業務承辦部門辦理質保金轉應付賬款手續。如無不可抗力原因未能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甲方有權暫停其貨款支付直至乙方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并掛賬完成為止。乙方未先行提供發票或未按甲方要求辦理掛賬手續的,甲方有權拒絕付款。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將本合同項下的債權轉讓給第三人。
六、運輸方式;出賣人嚴格按照與買受人約定的送貨時間,將物資運輸至指定地點,卸至買受人指定地點,出賣人負責卸貨并負擔所有費用。
七、產品質量及服務承諾:供應商必需簽定《產品質量及服務承諾書》
八、中選方案:分項中選。
九、違約責任:1.若出賣人不能按時交貨,每逾期一日按合同總價的0.5‰計收違約金,違約金不足以彌補買受人實際損失的,出賣人應賠償買受人所有實際損失。出賣人支付該違約金或賠償金的,并不能免除出賣人按照合同履行交貨義務。2.出賣人延遲交貨3日的,買受人有權隨時解除合同,并按本條第一款追究出賣人的違約責任。3.在合同履行期間和質保期內出現質量問題,出賣人負責免費及時修理、更換,出賣人拒不進行維修、更換或者經維修、更換無法達到買受人使用目的的,買受人有權解除合同,出賣人應當返還貨款并承擔合同總價款5%的違約金。違約金不足以彌補買受人實際損失的,出賣人應賠償買受人所有實際損失。4.出賣人未經買受人同意,將本合同項下的債權轉讓給第三人的,買受人有權解除合同,并有權要求出賣人承擔轉讓債權金額5%的違約金。違約金不足以彌補買受人實際損失的,出賣人應賠償買受人所有實際損失。5.出賣人違約的,買受人有權從與出賣人發生的任何一筆應付賬款中直接扣除違約金或賠償金。
十、供應商違約規定: 1.供應商合伙串通進行報價的,禁止其參與平臺業務3-6 個月; 2.供應商中選后未簽定合同,主動放棄的,禁止其參與 平臺業務 3-6 個月; 3.供應商中選后已簽定合同,主動放棄的,禁止其參與平臺業務 6-12 個月; 4.供應商參與同一采購主體的采購項目,開標后主動放棄中選資格累計兩次的,禁止其參與平臺業務 6-12 個月; 5.存在同一制造商與其授權代理商參于同一采購項目、 同一制造商在同一采購主體授權兩家及以上代理商、由授權 代理商完全承擔質量及售后服務等全部責任、授權有效期不足一年中任一情形的,禁止其參與平臺業務 3-6 個月; 6.提供虛假材料的供應商,禁止其參與平臺業務 12 個月; 7.供應商所供產品有質量問題的,禁止其參與平臺業務12-36 個月; 8.處罰期內發現在其它項目有其它失信行為的,視具體違規情形,**處罰期限,最長 3 年。
十一、二級公司監督電話及電子監督郵箱:晉****公司電子監督郵箱 ****@163.com、南煤集團監督電話:0353-****241、 南煤集團監督郵箱:****@163.com
十二、合同簽訂主體:****煤礦****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