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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風景區****酒店一樓部分房產(商品部) |
其他資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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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9元 人民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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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11 |
動態報價 |
1、經營業態 意向競租方的經營業態應符合出租方經營管理要求且不得與出租方自身經營項目相沖突,禁止經營危險品、易燃易爆品、油煙、噪音污染及其他有違國家法律、法規等行業,并禁止銷售與佛教商業化相關的產品及與景區經營業態相沖突的產品。 2、特別提示 (1)出租標的如非原承租方競得,則自本次承租方簽訂《房屋租賃合同》之日起10日內,由出租方負責出租標的原承租方的撤離清場工作,原承租方可能會處置或帶走出租標的內的相關裝飾物(含可移動的設施、設備),出租方將按出租標的原承租方撤離清場后的現狀移交給本次承租方。 (2)享有優先承租權的意向競租方應取得出租方出具的其享有優先承租權的書面證明,并按照有關法****交易所相關規定執行: ①享有優先承租權的意向競租方如欲行使優先承租權,必須在交易前先按照本公****交易所相關要求辦理報名手續、交納交易保證金,否則視同放棄行使優先承租權。 ②采取網絡動態報價的交易方式,在網絡動態報價過程中,其他意向競租方報價為最新價時,享有優先承租權的意向競租方如欲行使優先承租權,應在規定的應價時間內,在網絡動態報價系統中行使優先承租權,否則視同放棄行使優先承租權。 (3)意向競租方如需查勘出租標的,須在報名前向****提交現場查勘申請,由****與出租方聯系后,通知現場查勘時間。 3、交易方式 網絡動態報價。 承租方應于網絡動態報價活動結束后3個工作日****交易所簽訂《成交確認書》。 4、交易簽約 承租方應于簽訂《成交確認書》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依據《成交確認書》確定的成交價簽訂《房屋租賃合同》。 5、交易憑證出具條件 交易雙方簽訂《房屋租賃合同》,承租方依據《房屋租賃合同》約定將出租標的租金、履約保證金交****交易所指定的結算賬戶,交易雙方足額支付交易服務費用后,****交易所在3個工作日內出具《產權交易憑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