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落實最新下發的永久基本農田核實整改劃定成果
(2)落實已批建設用地
銜接湖洋村已批農轉用數據,疊加原規劃數據分析,原規劃****電站建設項目用地與已批農轉用圖斑有出入,規劃銜接已批農轉用圖斑,對項目范圍進行調整。并依據《水電工程安全管理和保護范圍規定》(NB/T11097-2023)落實保護范圍和相關管控要求。落實該項目,約占用林地54.47公頃,占用耕地2.08公頃。
(3)落實已批交通工程項目
原****交通局已批復的關于**縣社硎鄉湖洋村華社線至柳溪 道路硬化工程(湖洋村新村配套設施建設項目)施工圖設計文件,該設計于2024年6月6日批復;計劃實施過程中套核已入庫村域用地規劃,該紅線原規劃未落實,為保證該項目紅線內的用地符合規劃,項目審批手續能順利辦理,本次村莊規劃修編將進行調整。本次調整不涉及生態保護紅線、生態公益林、永久基本農田等管控要素,涉及占用林地面積4.61公頃。
(4)村莊權屬界線調整
根據2020年度變更調查數據,原湖洋村村界范圍****林場,2023年12月,****委員會****林場根據歷史上形成的權屬界線和有關文件規定,協商確認,調整后的土地權屬界線正確無爭議,且2022、2023年年度變更調查數據,該爭議部分,村級調查區已調整為湖洋村。原規劃村級調查區范圍總面積851.00公頃,本次修編調整后的村級調查區范圍總面積為1243.02公頃。
(5)村莊內部發展新訴求
原村莊規劃用地空間布局未落實已批交通項目以及未充分考慮騰退住宅安置問題,村莊居住用地、道路系統已不能適應后期發展的建設要求,需進行必要的調整與提升。
公示時間從2024年12月2日至2024年12月13日止。公示期間,如對擬修改內容有不同意見,可以通過電話、電子郵件、書面信函等形式向****反映。
**縣社硎鄉湖洋村村莊規劃修編必要性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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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