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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法定公告 | 發布日期:2024-04-17 10:13 | |
****政府 | 成文日期:2024-04-17 | |
****政府 | 有效性:有效 | |
**縣2023年第21批次(工礦廢棄地復墾掛鉤)城鎮建設用地征地補償安置方案公告 | ||
固征安補〔2023〕第17號 | 關鍵詞:城鎮建設用地征地補償安置方案 |
因交通運輸用地、成片開發方案建設需要,擬****居委會、李韋村;****居委會農民集體所有土地1.2851公頃。根據《中華人民**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及有關規定,現將**縣2023年第21批次(工礦廢棄地復墾掛鉤)城鎮建設用地涉及擬征收土地的《**縣2023年第21批次(工礦廢棄地復墾掛鉤)城鎮建設用地征地補償安置方案》公告如下:
一、征地補償安置方案具體內容詳見附件。
二、被征地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及其成員對《**縣2023年第21批次(工礦廢棄地復墾掛鉤)城鎮建設用地征地補償安置方案》如有異議,****政府或****規劃局反映。
三、征地補償登記期限至2023年8月25日(30日),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權人和使用權人應當持相關不動產權屬證明資料,****居委會、李韋村;****委會辦理征地補償登記。在規定期限內不辦理征地補償登記的,以土地現狀調查結果為準。
四、本公告期限為30日,本公告同步在**市征地信息公**臺予以發布。
五、本公告期滿后,被征地集體經濟組織及其成員無異議的,由被****人民政府與征收土地的所有權人、使用權人簽訂征地補償安置協議。
特此公告。
附:**縣2023年第21批次(工礦廢棄地復墾掛鉤)城鎮建設用地征地補償安置方案。
2023年7月27日
附件:
**縣2023年第21批次(工礦廢棄地復墾掛鉤)城鎮建設用地征地補償安置方案
根據土地管理法律法規和有關政策規定以及社會穩定性風險評估結果,結合土地現狀調查情況和本區實際,現制定**縣2023年第21批次(工礦廢棄地復墾掛鉤)城鎮建設用地項目征地補償安置方案:
一、征收范圍及土地現狀
1號地塊,交通運輸用地****居委會、李韋村,總面積0.4594公頃,其中農用地0.4594公頃(含耕地0.4496公頃)。
2號地塊,交通運輸用地位于新馬橋鎮李韋村,總面積0.8057公頃,其中農用地0.8057公頃(含耕地0.8009公頃)。
3號地塊,工礦用****居委會,總面積0.0200公頃,其中農用地0.0200公頃(含耕地0公頃)。(詳見土地勘測定界圖)。
二、征收目的
為實施《**縣城總體規劃》(2014—2030年)和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條第一款第二項、第五項。
三、補償標準
(一)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的標準。根據《****政府關于公布全省征地區片綜合地價標準的通知》(皖政(2020)32號)文件的規定執行,涉及農村建設用地補償按新修訂的《**省實施〈中華人民**國土地管理法〉辦法》規定,采取宗地地價評估方式進行補償安置。
(二)地上附著物補償標準。按照《****政府關于調整**市集體土地征收拆遷補償安置標準的通知》(蚌政〔2013〕38 號)、《****政府關于調整**市集體土地上青苗房屋及地上附著物征收補償標準的通知》(蚌政(2020)42號)規定執行。
(三) 青苗補償標準。根據《****政府關于調整**市集體土地征收拆遷補償安置標準的通知》(蚌政〔2013〕38號)、《****政府關于調整**市集體土地上青苗房屋及地上附著物征收補償標準的通知》(蚌政(2020)42號)規定執行。
四、安置方式
根據《****政府關于調整**市集體土地征收拆遷補償安置標準的通知》(蚌政〔2013〕38號)、《****政府關于調整**市集體土地上青苗房屋及地上附著物征收補償標準的通知》(蚌政(2020)42號)規定執行,本次征收土地擬采用貨幣補償方式進行安置,確保居住條件有改善,生活水平有提高。
五、社會保障
****政府《關于印發**縣被征地農民養老保障暫行辦法的通知》(固政〔2008〕38號)、《****政府關于淮宿蚌城際鐵路、高速公路和重點水運等重點工程建設項目被征地農民保障費投資標準的批復》(固政秘〔2022〕13號)文件規定,凡在我縣行政區域內,征地公告發布時年滿16周歲且未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農民納入保障范圍,對男年滿60周歲、女年滿55周歲的被征地農民,從次月起發放養老金?,F標準為每人每月231元。
聯系人:郭少保 聯系電話:181****7360 監督電話:055****7235
****規劃局 ****保障局
縣農業農村局 ****
2023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