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目名稱:**市2024年度節約集約用地考核工作
項目預算:****800元
根據《****辦公廳關于印發**市節約集約用地考核辦法的通知》(長政辦函【2021】48號),對全市省級及省級以上開發(園)區開展2024年度建設用地節約集約考核,具體工作任務包括:根據考核指標體系及評分計算方法,對節約集約利用中的水平考核和措施考核內容分值進行測算,在此基礎上編制考核說明,形成自查成果,由市節地辦進****人民政府審定并子以通報。
二、相關標準:
(1)《國務院關于促進節約集約用地的通知》(國發〔2008〕3號);
(2)《國土**部關于嚴格執行土地使用標準大力促進節約集約用地的通知》(國土資發〔2012〕132號);
(3)《關于推進土地節約集約利用的指導意見》(國土資發〔2014〕119號);
(4)《節約集約利用土地規定》(2019年修正);
(5)《**市節約集約用地考核辦法》(長政辦函〔2021〕48號)
三、技術規格:
(一)考核對象
考核對****人民政府、國家級開發(園)區****區管委會。
(二)考核范圍
1、區縣(市)
考核范圍為全域、城鎮建設用地區、農村建設用地區三類。全域指考核對象的行政管轄范圍;城鎮建設用地區指考核對象截止考核時點已變為城鎮建設用地的范圍;農村建設用地區指考核對象截止考核時點已變為村莊建設用地的范圍。
2、開發(園)區
考核范圍為考核對象實際管轄范圍內截止考核時點已變為城鎮建設用地的范圍。
(三)考核單元
**區、**縣、**市、**市(以下簡稱望、長、瀏、寧)除用地結構以鄉鎮街道為單元考核外,其余均已區縣(市)為單元考核;**區、**區、**區(湘江新區)、**區、**區(以下簡稱內五區)以區為單元考核;****園區為單元考核。
(四)考核內容與分值
1、水平考核內容與分值
(1)考核內容
①區縣(市)
全域:考核糧食安全、生態安全和用地效益;城鎮建設用地區:考核用地結構、投入狀況、開發強度、特色維護、市場配置、增存掛鉤和設施配置;農村建設用地區:考核設施配置和**利用。
②開發(園)區
開發(園)區主要考核內容與區縣(市)城鎮建設用地區基本相同,主要考核城鎮建設用地區用地結構、投入狀況、開發強度、市場配置、增存掛鉤、產出效益等。
(2)考核分值
望、長、瀏、寧和開發(園)區此項考核滿分60分,內五區此項考核100分。內五區水平考核評分不納入考核年綜合評分,但每年必須按照內五區節約集約用地水平考核內容及指標完成工作成果,為內五區開展城市更新、提高城市品位提供決策參考。
2、措施考核內容與分值
(1)考核內容
從國土空間規劃執行情況、土地利用管理、土地利用動態監測及土地執法三方面進行考核。
(2)考核分值
望、長、瀏、寧和開發(園)區此項考核滿分40分,內五區此項考核滿分100分。
(五)考核期限
采取“年度考核”的方式,考核工作開展年度為考核年,考核數據采用時點截止至當年11月30日,考核對象于考核年度的12月15日前,將考核年度節約集約用地考****人民政府****辦公室(以下簡稱市節地辦)。
(六)考核流程
考核工作由自查申報、核查補正、審查確認、結果反饋、審批通報五個階段組成。
1、自查申報
考核對象按照本辦法規定,組織相關部門和市節地辦確定的技術承擔單位,對本地區節約集約用地水平分值進行計算,對所采取的相關工作措施進行評分,在此基礎上編制本地區節約集約用地考核自查報告(以下簡稱自查報告),形成自查成果后,向市節地辦申報。
2、核查補正
由市節地****規劃局等相關部門,對自查成果進行全面核查,必要時進行適當比例的現場抽查,在此基礎上出具核查補正意見,考核對象依據核查補正意見對自查成果進行補正。
3、審查確認
各考核對象依據核查補正意見對自查成果進行補正修訂,并將補正修訂說明和完善后的自查成果提交市節地辦,由市節地辦對完善后的自查成果進行審查確認,形成初步考核結果。
4、結果反饋
市節地辦將初步考核結果向考核對象書面反饋,對初步考核結果有異議的,須在5個工作日內將質疑意見及舉證材料報市節地辦。市節地辦依據理由充分、舉證合法合規的原則,決定是否修正考核結果。
5、審批通報
初步考核結果反饋和修正工作完成后,由市節地****人民政府審批后,由市節地辦進行通報。
(七)考核成果
考核成果由自查報告、自查分值測算技術報告、自查報告基礎資料匯編三部分組成。
(八)考核結果及判定標準
望、長、瀏、寧和開發(園)區綜合考核分值滿分100分,考核分值90分及以上為優秀、80~90分為良好、60~80分為合格、60分以下為不合格;內五區措施考核分值滿分為100分,考核分值90分及以上為優秀、80~90分為良好、60~80分為合格、60分以下為不合格。
(九)考核結果運用
考核結果納****人民政府、****管委會領導班子年度績效考核中。
(十)其他說明
1、關于考核對象
開發(園)區考核對象建立動態更新機制,****政府考核年發布的開發(園)區名錄為準。
2、關于考核標準
對考核標準建立動態更新機制,指標標準有調整的,執行每年考核前發布的標準;無調整的,按《****辦公廳關于印發**市節約集約用地考核辦法的通知》(長政辦函〔2021〕48號)及2022年和2023年部分指標修訂考核標準執行。
四、交付時間和地點:
1、服務時間:合同簽訂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
2、成果提交時間:2024年12月15日前。
3、成果提交地點:****。
4、成果提交內容:按《****辦公廳關于印發**市節約集約用地考核辦法的通知》(長政辦函〔2021〕48號)要求提交考核成果要求。
五、服務標準:
1、服務期間,項目團隊確保7*24小時響應,及時解決服務需求。
2、中標供應商須在約定的時間內提交考核成果資料。
六、驗收標準:
通過采購人組織的專家和相關部門技術審查,****政府審定和發文通報。
七、其他要求:
1、結算方法
支付方式:****(國庫集中支付)。
付款方式:合同簽訂后支付合同總金額30%的預付款;****政府同意考核結果后支付合同總金額的50%;驗收通過并將相關成果入庫后支付剩余合同總金額的20%。
2、本項目采用單價費用包干方式建設,投標人應根據項目要求和現場情況,詳細列明項目所需的設備及材料購置,以及差旅、食宿、人工、管理、財務等所有費用,如一旦中標,在項目實施中出現任何遺漏,均由中標人免費提供,采購人不再支付任何費用。
3、知識產權問題:采購人享有本項目成果的知識產權,未經采購人許可不得轉讓任何第三人。投標人享有其提交的項目成果知識產權,并保證其所提交的項目成果沒有侵犯任何第三人的知識產權和商業秘密等權利;采購人使用投標人提供的項目成果對第三方構成侵權的,應當由投標人承擔全部法律責任,給采購人造成損害的,投標人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4、投標人在投標前如需踏勘現場,現場踏勘所發生的一切費用由投標人自行承擔,踏勘人員現場安全由投標人自行負責。
對于上述項目要求,供應商應在響應文件中進行回應,作出承諾及說
采購需求僅供參考,相關內容以采購文件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