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學東校區校園內涉及安全隱患項目維修工程(二期)
成交結果公告
一、項目編號:****
二、項目名稱:****中學東校區校園內涉及安全隱患項目維修工程(二期)
三、成交信息
供應商名稱:****
供應商地址:**省**市人民路83****公司內)
成交金額:壹拾壹萬零伍佰零壹元零貳分(¥110501.02元)
四、主要標的信息:
工程類 |
項目名稱:****中學東校區校園內涉及安全隱患項目維修工程(二期) 施工范圍:****中學東校區校園內涉及安全隱患項目維修工程(二期),具體工程內容及工程量詳見工程量清單。 施工工期:2024年8月15日前完成竣工驗收。 項目經理:丁維俊 執業證書信息:建筑工程二級注冊建造師(注冊編號:皖234****04942) |
五、代理服務收費標準及金額:按照采購文件規定的要求執行。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發布之日起1個工作日。
七、其他補充事宜
(一)若投標單位對上述結果有異議,可在成交期限屆滿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以書面形式在工作時間向采購人或代理機構提出質疑,質疑材料遞交地址:**市**區小****廣場大樓B座1506室,聯系電話:0564-****866/182****7207。
(二)質疑提起的條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據《****政府采購法》、《****政府采購法實施條例》、《中華人民**國財政部令第94號--政府采購質疑和投訴辦法》等法律法規,現將質疑提起的條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質疑應以書面形式實名提出,書面質疑材料應當包括以下內容:
(1)質疑人的名稱、地址、郵編、聯系人及聯系電話;
(2)采購人名稱、項目名稱、項目編號、包別號(如有);
(3)被質疑人名稱;
(4)具體的質疑事項、基本事實及必要的證明材料;
(5)明確的請求及主張;
(6)必要的法律依據;
(7)提起質疑的日期。
質疑人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應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權書)簽字并加蓋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質疑****政府采購項目活動的供應商;
(2)提起質疑的時間超過規定時限的;
(3)質疑材料不完整的;
(4)質疑事項含有主觀猜測等內容且未提供有效線索、難以查證的;
(5)對其他供應商的投標文件詳細內容質疑,無法提供合法來源渠道的;
(6)質疑事項已進入投訴處理、行政復議或行政訴訟程序的。
八、凡對本次公告內容提出詢問,請按以下方式聯系。
1.采購人信息
名 稱:****東校區
地 址:**省**市**區安豐路與皖西大道交匯處
聯系方式:0564-****026
2.采購代理機構信息
名 稱:****
地 址:**市**區小****廣場大樓B座1506室
聯系方式:0564-****866/182****7207
3.項目聯系方式
項目聯系人:錢工
電 話:0564-****866/182****7207
****東校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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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