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政地G〔2024〕17號
****政府關于灌**2024年度第2批次城鎮建設用地的批復
****政府:
根據《省政府關于委托用地審批權的決定》(蘇政發〔2020〕40號),受省政府委托用地審批權,你縣《****政府關于申請辦理灌**2024年度第2批次城鎮建設用地事項的請示》(灌政文〔2024〕19號)收悉。經審查,現批復如下:
一、同意你縣將位于李集鎮1.6490公頃集體農用地(耕地0.5542公頃)轉為建設用地并征收為國有,將位于李集鎮1.0324公頃集體建設用地征收為國有。
以上共計批準建設用地2.6814公頃,其中轉用集體農用地1.6490公頃,征收土地2.6814公頃。
二、你縣需落實補充耕地,要督促補充耕地責任單位補充數量相等、質量相當的耕地,落實建設占用耕地耕作層土壤剝離利用,切實做好耕地補充及后期管護工作。
三、****政府要嚴格依法履行征地批后實施程序,按照《中華人民**國土地管理法》的要求,足額支付補償費用,落實被征地農民的社會保障費用和安置措施,妥善解決好被征地農民的生產和生活,保障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長遠生計有保障。
四、請按照國家和省有關產業政策、供地政策及生態管控相關要求,做好供地工作,并將供******廳備案。
2024年6月25日
抄送:國家自然**督查**局、******廳、****規劃局
****印發 2024年7月2日